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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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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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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的2015-041号公告《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8月22日发布的2015-052号公告《201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上述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宜,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6006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 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的有效 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16 年7 月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6-039 号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至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除延长有效 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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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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