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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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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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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 关规定,就康达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353 号”文核准,康达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34,229,316.24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65,770,683.76 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4 月 10 日出具 天健正信验( 2012 )综字第 020035 号《验资报告》。
二、前期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 2,6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上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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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 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 156 万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达新材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 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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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曙华 王苏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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