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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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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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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康 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为成都铭瓷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 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关于该担保事项,我们认为有利于 提高其经营和盈利能力。成都铭瓷其他股东将相关股权质押给公司,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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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宏 周华 江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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