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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0, 2021
54689_rns_2021-09-10_d763d335-4191-4830-9989-5461386afb2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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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康 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修订主要内容是将财务报告期 数据更新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更新后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事项。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拟投资建设北方研发中心与碳纤维等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的议案
公司拟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计划 投资建设“北方研发中心与碳纤维等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 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需求。因此同意签署该协议并推动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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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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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天宇实业和力源兴达贷款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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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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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宇实业和力源兴达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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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公司章 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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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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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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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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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宏 周华 江波
2021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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