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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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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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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 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此次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 股东的利益,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建祥先生、程树新先生均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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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范宏 周华 江波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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