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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54689_rns_2021-03-22_e9ad0076-7576-48e3-b386-8ffafe4b5552.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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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性,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 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南京聚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销售业务、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事宜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已就2021年 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查阅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了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 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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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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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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