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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21, 2020
54689_rns_2020-12-21_9c33545d-e566-4c5a-9a04-ee54eecb0686.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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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拟提请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陆企亭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陆企亭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共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已就与关联方陆企亭先生共同对上海微相邦创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我们已就该事项查阅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了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共同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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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远立 周华 江波
2020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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