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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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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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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任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 主要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体资 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反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和反担保的事项。

二、关于关联方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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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远立 周华 江波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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