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20, 2016

54689_rns_2016-07-20_e7c6968a-e72f-4b47-a2dd-5760a4c3954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7 月2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铭主持,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 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16年8月6日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 届选举。监事会提名邬铭先生、樊利平先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朱秀芳女士三人组成第三届监事 会。(各位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提名的两位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不会构成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告编号:2016-043),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邬铭先生个人简历 :

男,1979 年8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8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操作工、班组长、生 产部副经理,现担任生产计划部经理兼生产一车间经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无其他兼职情况。

邬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邬铭先生与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条件。

樊利平先生个人简历:

男,1971 年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 数学系,MBA 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14 年2 月至今在江苏毅 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目前担任康达新材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

其他兼职情况:

自2013 年7 月至今担任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自2013 年11 月至今担任南京华威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 自2014 年1 月至今担任南京毅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自2014 年3 月至今担任长沙岱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自2014 年3 月至今担任芜湖市弘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 自2014 年6 月至今担任江苏华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自2015 年8 月至今担任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樊利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