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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gda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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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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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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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万达化工物品运输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究与开 发、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含原材料和产成品)、销售与收款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印章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技术创新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毛利率下 降风险、质量风险、人才竞争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当公司存在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出 现错报达到下列两个标准之一时确认为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5%且大于人民币500万元;资 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资 产的2%且大于人民币1500万元。
②重要缺陷:当公司存在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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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时确认为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当公司存在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财务报告出 现错报达到下列两个标准之一时确认为一般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3%或人民币200万元;资产负 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0.5%或人民币500万元。
⑵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审计师在当期审计中发现了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该错报并 未被公司的内部控制所发现;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相关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 监督;基本无效的内部审计;发现任何程度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以前年 度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财务报告重大错报在合理期限内未得到有效纠正。
②重要缺陷:在选择和实施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 控制缺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预;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 控制存在较大或严重缺陷,包括将交易总数过入总账的控制,初始、授权、记录 和处理会计分录的控制;货币资金、存货、收入、成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重要会计科目的关键控制点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且缺乏补偿性控制 程序替代。
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⑴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接 财产净损失总额大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总额 的2%且大于人民币1500万元时确认为重大缺陷。
②重要缺陷: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 接财产净损失总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时确认为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评价期内因内部控制设计不健全或运行不规范等因素导致直 接财产净损失总额小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总 额的0.5%或人民币500万元时确认为一般缺陷。
⑵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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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重大缺陷:公司在税务管理、生产经营、社会责任等方面发生重 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严重影响经营合 规目标的实现;公司因资产安全管理失当,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②重要缺陷:招标采购等生产运营环节存在明显的违规,导致成本明显上升 或存在较大的舞弊风险;因管理不善存在较为明显的资产安全隐患;投资论证不 到位或不充分,投资实际情况与投资目标严重偏离,造成投资决策较为严重的失 误或投资减值;应收账款、存货或固定资产周转效率过低,导致资金压力较大, 对公司运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
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姚其胜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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