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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an Educa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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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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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2、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

  • 程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计划所 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且不存 在下列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4、《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 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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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比例、归属日等事项)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7、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 决。

8、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 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 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营业收入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 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营业收入增长率反映了 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 用,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1-2023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0%、60%、90%的业绩考核目 标。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考核指标设定合理、科学。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 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还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 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 励对象考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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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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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陈政峰 李建辉 杨子晖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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