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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an Educat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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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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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子晖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 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 本年度召开 董事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投票 情况 |
|---|---|---|---|---|---|
| 12 | 12 | 1 | 11 | 0 | 全部同意 |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5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召开股 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度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 数 |
|
|---|---|---|---|
| 备注 | |||
| 5 | 5 | 2 |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 年任期内,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2020 年2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会计政策变更、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0 年3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全资子公司 恒企教育为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恒企教育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 年4 月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有关事项、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与江勇、冯仁 华、江胜、张小金、李星余、广州恒萱签订《关于相关条款终止法律约束力之约 定》、修改公司章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 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司与南 京瑞森、瑞华投资和瑞华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 -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与江勇、冯仁华、江胜、张小金、李星余、广州 恒萱签订《关于相关条款终止法律约束力之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0 年4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续聘2020 年 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子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2019 年度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续聘财务审计机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
坏账核销、资产报废、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 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5 月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为全资子公 司恒企教育打造加速器模式(省级、城市加盟和联营模式)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8 月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 年8 月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全资子公司 恒企教育收购天琥教育剩余44%股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9 月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与江勇、 冯仁华、江胜、张小金、李星余、广州恒萱签订《关于相关条款终止法律约束力 之约定》、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9、2020 年9 月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修改了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方案、预案、报 告等发表了事情认可意见;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修订稿)、调 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案、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 年10 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变更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0 年12 月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终止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全资子公司恒企教育为上市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 年12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与开元 有限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 款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与开元有限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 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和使用,严格监控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0 年度,公司运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 者权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四、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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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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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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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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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杨子晖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杨子晖
2021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