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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shan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2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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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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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1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的通知于2011 年8 月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 年 8 月19 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君悦酒店二楼盛会厅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克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公司决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衢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分行武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和保荐人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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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衢州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武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 监管。

待全部协议签署完毕并完成备案手续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经谨慎研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 分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3,2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 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贷款16,7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衢州分行贷款6,500 万元;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 万元;

(三)剩余超募资金 118,217.85 万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 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 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 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

见,均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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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 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 20,000 万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 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 见,均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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