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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RUIDE HOLD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8

Nov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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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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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棉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2008 年11 月25 日上午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德州振华装饰玻璃有 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0 万元、美元100 万元(总计 约合人民币1,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德州晶华集团有限公司的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合计 约为4900 万元,占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50%,占 净资产的10.11%,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8,100 万元,占2007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0.09%,占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7.96%;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已签定担保合同)累 计为14,150 万元,占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0.11%, 占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9.18%。

保荐人认为:德棉股份为德州振华装饰玻璃有限公司、德州晶华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所有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审批 程序,独立董事也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但本次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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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的保荐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强 林 辉

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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