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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MEI M&A Activity 2019

Jun 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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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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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5 凱美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8/06/05 發言時間 17:58:24
發言人 張維祖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6616-9888
主旨 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與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05
2.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與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凱美公司」)合併案,
合併後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凱美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
中文名稱將變更為「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惟正式名稱,仍以主管機關
核准為憑」。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8年09月30日,自合併基準日起,
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全部權利義務。前述暫訂合併基準日如有變動,
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二、本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民國108年7月6日止,
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郵寄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
新台五路一段81號13樓之3)向本公司提出,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對各債權人發函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