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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long High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Dec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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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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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1-073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1,3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5%)的股东 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股份 11,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 1、天津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力创”);

  • 2、常州力合华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力华”);

  • 3、苏州新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麟创业”);

  • 4、无锡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清创”);

  • 5、常州清源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清创”); 6、常州市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力清”); 7、深圳力合创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力创”);

  • 8、无锡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力清”); (二)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公告日,各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序号 减持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天津力创 3,900,000 3.48%
2 常州力华 2,976,000 2.66%
3 新麟创业 1,440,000 1.29%
4 无锡清创 1,052,500 0.94%
5 常州清创 754,500 0.67%
6 常州力清 600,000 0.54%
7 深圳力创 420,000 0.38%
8 无锡力清 227,000 0.20%
合计 11,370,000 10.15%

天津力创等八名股东均为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管 理的创业投资企业,系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三)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减持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天津力创 3,900,000 3.48%
2 常州力华 2,976,000 2.66%
3 新麟创业 1,440,000 1.29%
4 无锡清创 1,052,500 0.94%
5 常州清创 754,500 0.67%
6 常州力清 600,000 0.54%
7 深圳力创 420,000 0.38%
8 无锡力清 227,000 0.20%
合计 11,370,000 10.15%

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新麟创业、无锡清创、常州力清、深圳力创、无锡力 清均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根据《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已向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日,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新麟创业、深圳力创、无锡力清等五位 股东投资期限已满 60 个月,减持股份总数均不受比例限制;常州力清投资期限 在已满 48 个月但不满 60 个月,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无锡清创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但不满 48 个月,在任 意连续 6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常州清创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投资期限不 满 36 个月,减持比例将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2%。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送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常州力合清源、无锡清源创新和常州清源创新系一致行动人,在计算减持比 例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后, 2020 年度按每 10 股 1.78 元(含税)进行派息,截至目前,该价格调整为 17.442 元/股)。

(七)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新麟创业、无锡清创、常州清创、常州力清、深圳力 创、无锡力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2)在股票锁定期结束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条件下,将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如发行人期间有 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减持数量:在此期限内每年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数 量的 100%;减持期限: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实施的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 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 况,积极督促本次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

四、备查文件

天津力创、常州力华、新麟创业、无锡清创、常州清创、常州力清、深圳力 创、无锡力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