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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long High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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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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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 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蓝烽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烽科技”)合 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 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蓝烽科技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孙新卫、袁银男、胡改蓉

2021 年 05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