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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long High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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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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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佑长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佑长、李金华、吴友兵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 营、管理场所;(4)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5)对有关文件、原始凭 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4)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报 告等资料;(5)查阅公司主要账户资金流水,了解大额资金流水的来源及用途。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 |
|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龙高科(300912)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佑长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邦新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郑佑长、李金华、吴友兵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8日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 营、管理场所;(4)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5)对有关文件、原始凭 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3)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进行访谈;(4)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报 告等资料;(5)查阅公司主要账户资金流水,了解大额资金流水的来源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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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 |
| 部门(如适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用) |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的问题等(如适用) |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询公司公告、公司公章用印记录等;(4) 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展 |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 理场所;(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4)检查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5)查阅公司主要账户资金流水,了解大额资金流水的 来源及用途。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
|||
|---|---|---|---|
| 现场检查手段:(1)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 理场所;(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4)检查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制度及执行情况;(5)查阅公司主要账户资金流水,了解大额资金流水的 来源及用途。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露义务 |
√(无关联 交易)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 |
√(无对外 担保)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债务等情形 |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查阅募集资金专户 银行流水,了解募集资金用途,查询公司公告;(3)对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察看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现场。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等情形 |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披露的半年报、三季报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公司信 息披露文件和行业研究报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3)对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4)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 √(详见 | |||
|---|---|---|---|
| “二、现场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检查发现 | ||
| 的问题及 | |||
| 说明”)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 | |||
| (2)查阅公司半年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三会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 | |||
| 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三会决议等文件;(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 | |||
| 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
| √ | |||
| 化或者风险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
| √ | |||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进行了6,000万元风险投资 | |||
| 经公司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15,000万元 | |||
|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为此,公司承诺未 | |||
| 来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以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认
-
购了上柴股份(600841)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该行为虽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但违反了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已经督促公司对此进行了整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将上述 15,000 万元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要加强履行承诺意识;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
2、公司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771.14 万元,同比下降 1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
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697.01 万元,同比下降 125.64%。主要原因如下:
-
(1)依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 年 1-10 月,全国商用车产量为 393.9 万辆,同比下
-
降 6.3%,这是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因素。
-
(2)2021 年 1-9 月,我国汽车行业因芯片供应不足严重影响整车产量,公司主导产品内燃
-
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也因所用的芯片供应不足,严重影响公司出货;受 7 月份南京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公司子公司凯龙宝顿 7、8 月份停产,导致公司整套后处理系统无法发货。
-
(3)公司主要原材料不锈钢板、车规级芯片、贵金属铂、钯、铑、碳化硅载体等价格今年
-
以来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成本上升。
-
(4)2021 年 1-9 月,公司车用国六、非道路 T4 项目研发、实验费用在短期内集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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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
3、提请贵公司注意及整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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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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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个别条款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具体来说:《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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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由公司行政部门作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主持人姓名、参加人员姓名、列席人员的姓名、会议主要议题、发言要点(主要观点、 看法、具体意见、建议和措施等)、会议的主要决定等。并于年度终了移交档案室保存”。 公司目前没有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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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
-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请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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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等规章,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
整改工作需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 ___ 郑佑长 李邦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