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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li Catalyst & New Material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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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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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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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审核报告 一鉴证报告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 $1 - 3$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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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ShineWing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直: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10931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凯立")管 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21年7月31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西安凯立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西安凯立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西安凯立管理 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项鉴证,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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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我们认为,西安凯立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西安凯立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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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关于使用摹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摹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 1396 号"文《关于同意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336.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18.94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438,40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 销费后的余额 413, 220, 769, 81 元, 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明细如下:
单位:元
| 监管银行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金额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路支行 | 7205007880100002010 | 108,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61050193004100002099 | 95,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未央支行 | 3700023629200261490 | 158,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2094317540 | 52, 220, 769. 81 |
| 合计 | 413, 220, 769. 81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438,4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 41, 856, 819.51 元 (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 581, 580.49 元。该募集资金 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 XYZH / 2021BJAA1108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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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建设期 | |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 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32,000.00 | 19,679.08 | 2年 | ||
| 2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 利用产业化项目 |
25,000.00 | 15, 316. 73 | 2 年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5,062.35 | ||
| 合计 | 65,000.00 | 40, 058.16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核准 | 项目环评批复文号 | 实施主体 |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 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2020-610162-41-03- 1006666 |
_______ 046 号 |
西安凯立 | |
| 2 | 杨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 铜 川 新 区 经 济 发 展 局 铜环批复【2019】373 号 闲用产业化项目 |
$2018 - 610261 - 42 - 03$ 1047320 |
及铜环函【2020】67号 | 铜川凯立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西安凯立 |
| 合计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投入项目;募 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等 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涉及土地等累计投入 2,864,17 万元, 其中 土地等相关支出 2,590.05 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拟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金额为 274.12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涉及土 地等相关费用的自筹资金 |
拟置换金额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 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19,679.08 | 1, 131.80 | 37.25 | |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 利用产业化项目 |
15, 316, 73 | 1,732.37 | 236.87 | |
| 合计 | 34, 995.81 | 2,864.17 | 27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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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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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费情况
公司发行费用总额 41,856,819.51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 本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发 行费用 4, 242, 962. 86 元, 此次拟置换金额为 4, 142, 792. 42 元, 明细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 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
| 承销费 | 29, 217, 630. 19 | ||
| 保荐费 | 1, 886, 792, 45 | 1,886,792.45 | 1,886,792.45 |
| 律师费 | 2, 405, 660, 38 | 660, 377, 34 | 660, 377.34 |
| 审计费 | 3, 396, 226. 42 | 1, 226, 415, 09 | 1, 226, 415, 09 |
|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 |
3, 962, 264. 16 | ||
| 手续费及其他 | 988, 245. 91 | 469, 377.98 | 369, 207.54 |
| 合计 | 41, 856, 819. 51 | 4, 242, 962. 86 | 4, 142, 792. 42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
拟置换金额 |
|---|---|---|---|
|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 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 设项目 |
37.25 | 37.25 | |
| $\overline{2}$ |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 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 |
236.87 | 236.87 |
| 3 | 发行费用 | 424.30 | 414.28 |
| 合计 | 698.42 | 68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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