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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IPC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Nov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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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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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82)。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股东袁微微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深圳市智微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举 詹伟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截至本函出具日,袁微微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39.75%,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袁微微女士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的议题、提案程序等符合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詹伟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此事项提交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詹伟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本次增加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

议案》。除上述调整外,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议案 4《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为袁微微女士提交的临时提案,其他议 案已经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及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 3.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4 涉及选举独立董事事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 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 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 年 11 月 13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 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 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 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 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5、关于提议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 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需填写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

  • 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 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 4、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