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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IPC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5

Feb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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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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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副总经理刘迪科先生、副总经理许力钊先生、副 总经理翟荣宣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监事柳曼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5)。董事兼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副总经理刘迪科先生、副总经理许 力钊先生、副总经理翟荣宣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监事柳曼玲女士合计持有 本公司股份 420,5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1676%,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1 月 30 日)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125 股,约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419%。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副总经理许力钊先生、副总经理翟 荣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副总经理刘迪科先生、董 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监事柳曼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 份的告知函》。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副总经理许力钊先生、副总经理翟 荣宣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副总经理刘迪科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监事柳 曼玲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减持
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
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翟荣宣 集中
竞价
2024/10/31~
2025/01/30
36.22 16,250 0.0065% 股权激励计划
许力钊 集中
竞价
2024/10/31~
2025/01/30
41.28 23,750 0.0095% 股权激励计划
涂友冬 集中
竞价
2024/10/31~
2025/01/30
43.00 20,000 0.0080% 股权激励计划
刘迪科 未减持 - - - - 股权激励计划
张新媛 未减持 - - - - 股权激励计划
柳曼玲 未减持 - - - - 二级市场买入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股 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当时总 股数 占目前总股
(股) 股本比例 (股) 本比例
翟荣宣 合计持有股份 65,000 0.0259% 48,750 0.0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6,250 0.0065% 3,250 0.00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750 0.0194% 45,500 0.0182%
许力钊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 0.0379% 71,250 0.02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750 0.0095% 4,750 0.00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50 0.0284% 66,500 0.0266%
涂友冬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 0.0319% 60,000 0.024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0,000 0.0080% 4,000 0.0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239% 56,000 0.0224%
刘迪科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 0.0379% 95,000 0.03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3,750 0.0095% 23,750 0.0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250 0.0284% 71,250 0.0285%
张新媛 合计持有股份 80,000 0.0319% 80,000 0.03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0,000 0.0080% 20,000 0.00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239% 60,000 0.0240%
柳曼玲 合计持有股份 5,500 0.0022% 5,500 0.00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375 0.0005% 1,375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25 0.0016% 4,125 0.0016%

注 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股权激励限售股和高管锁定股。

注 3: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化系因股票期权行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 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涂友冬先生、许力钊先生、翟荣宣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 函》;

2、刘迪科先生、张新媛女士、柳曼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