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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hen Logistics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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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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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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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不超过3,224.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17 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将于2021 年4 月19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本次发行数量为3,224.2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 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 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5.09 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 年4 月1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1 年4 月1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 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 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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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1 年4 月21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 年 4 月21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 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 个月(按180 个自 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网上申购。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21 年4 月8 日(T-7 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 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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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15.0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 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15.0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属于“G58 装卸搬 运和运输代理业”,截止2021 年4 月13 日,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为24.57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A 股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413 日(T-4 日)
20 日均价(元/股,含当
日)
2020 年每股收益
(元/股,扣非后)
2020 年静态市
盈率(倍)
002800.SZ 天顺股份 19.13 - -
600057.SH 厦门象屿 6.41 0.5400 11.87
600787.SH 中储股份 5.22 0.0297 175.76
002930.SZ 宏川智慧 16.97 - -
算数平均值 93.81

注 1:数据来源:同花顺,数据截止 2021 年 4 月 13 日

注 2:截止 2021 年 4 月 13 日,天顺股份、宏川智慧暂未披露 2020 年年报。

本次发行价格15.09 元/股对应的2020 年市盈率为22.99 倍(按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亦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 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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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 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43,305.97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15.09 元/股,发行新股3,224.2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653.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5,347.2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305.97 万元, 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 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 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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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 家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 家的;

  • 2、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 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3、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

  • 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4、申购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 购的;

6、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7、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8、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十一、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 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 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十二、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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