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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he Pumps Holding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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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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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于 2017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君禾 股份本次发行 2,500.00 万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90.19 万元,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或“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指定何继兵、林斗志担任保荐 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及督导 项目组人员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林斗志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林斗志、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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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检查手段
-
1 、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2 、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场所;
-
3 、查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
4 、查阅上市公司 2017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资料;
-
5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
6 、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
-
7 、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
8 、查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
9 、核查公司 2017 年以来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君禾股份公司章程以及股东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 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 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 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君禾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 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君禾股份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 2017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7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具体如下:
| 序 号 |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金额 (万元) |
期 限 |
理财起始日 | 理财结束日 |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
|---|---|---|---|---|---|---|---|---|
| 1 | 交通银行 宁波海曙 支行 |
蕴通财富·日 增利184天 |
保本收 益型 |
6,000 | 184 天 |
2017.11.29 | 2018.6.1 | 4.90 |
| 2 | 宁波银行 集仕港支 行 |
单位结构性 存款稳健型 870415号 |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
2,000 | 182 天 |
2017.12.6 | 2018.6.6 | 4.20 |
保荐机构逐月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明细台账,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 场检查之日,君禾股份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 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3
1 、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超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议案的授权范围的关 联交易,不存在违规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2 、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 的情形。
3 、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公司确认并经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计划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并在宁波市奉化区建设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的《关 于签署项目投资意向书的公告》)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外,公司不存在其 他重大对外投资。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上市以来不存在违规发生关联 交易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除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宁波市 奉化区建设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14 日发布的《对 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 意向书的公告》)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
(六)经营情况
经查阅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财务负责人沟通,保荐机构了解到 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42,996.81 万元,营业利润为 4,616.65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73.67 万元,较 2016 年同期增长 6.38% 。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略有增长,各项 业务状况正常,预计 2017 年全年公司经营情况总体保持平稳。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4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君禾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本次现场 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 君禾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自上 市以来,君禾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君禾股份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 的使用募集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继兵 林斗志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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