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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HESHU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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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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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1-046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 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结合近期公司募投项目 执行进展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募集 资金用途,方案其余内容不做调整,并对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调整的具体内容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500万元(含44,500万元),具体发行数 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400万元(含20,400万元),具体发行数 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区 域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 材料项目 |
山东省滕州 市 |
控股子公司 | 55,819.15 | 20,400.00 |
| 2 | 年产10.4万吨聚酰胺6 新材料项目 |
浙江省杭州 市 |
上市公司 | 47,582.14 | 24,100.00 |
| 合计 | 103,401.29 | 44,500.00 |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区 域 |
实施主体 | 总投资额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 1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 材料项目 |
山东省滕州 市 |
控股子公司 | 55,819.15 | 20,400.00 |
| 合计 | 55,819.15 | 20,400.00 |
注: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 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 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
| 文件名称 | 章节 | 调整内容 |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次修订版) |
二、本次发行概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用途 |
调整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 途 |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更新了报告期财务数据及相 关内容 |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 |
- | 调整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 途 |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二次修订版) |
- | 根据调整后发行规模更新相 关数据 |
三、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说明履行的相
关程序
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预案等相关文件 修订说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 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因此,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