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JUHESHUN ADVANCED MATERIAL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1

Dec 2, 2021

57993_rns_2021-12-02_36cf5f5f-7964-42e6-bb8b-d305552c2ec7.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 picture [213 x 2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1 年12 月13 日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 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 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 年12 月13 日下午14:30 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 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 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 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请与会股东 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

  • 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 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 年12 月13 日(星期一)下午14:30

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 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 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12 月1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 年12 月13 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 1、2021 年12 月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三)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四)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为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 (六)股东投票表决;

  •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 (八)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十)宣布会议结束。

2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种材料”)经营需要, 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敞口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 亿(以上综合授信 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审批金额为准),用于特种材料办理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 务,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 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 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 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 年10 月23 日,注册资本5,100 万元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时,子公司注册资本是 100 万,公司于2021 年9 月28 日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100 万),法定代表人:傅昌宝,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 号,经营范围:技 术开发、生产:尼龙6 新材料,销售:原材料(己内酰胺)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 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 其100%的股权。

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止,总资产25,520.93 万元,负债总额24,683.24 万元,净 资产837.69 万元,资产负债率96.72%,实现营业收入32,457.19 万元,净利润735.6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4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增加与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化供销公司”) 的交易,该交易将比照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构成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 年10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向煤化供销公司采购由公司关联方兖矿鲁南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鲁化公司”)生产的己内酰胺。

当时兖矿鲁化公司的原材料己内酰胺预计在2021 年10 月左右会正式投放市场,我 司本着先试用再集中采购的原则,因此前次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21 年10 月、11 月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800 万元。

2021 年10 月底,兖矿鲁化公司的己内酰胺项目正式投产,我公司经过试用其首批 产品后,认为其原材料产品性能稳定,符合我公司实际生产需求,因此本次董事会审议 拟增加关联采购事项,其中采购期间延长至2022 年1 月,拟新增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5 亿元,与前次审议的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08 亿元。

(二)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如下

此次拟延长采购期间至2022 年1 月,拟增加交易额度不超过1.5 亿元。增加关联交 易额度后,从2021 年10 月至2022 年1 月累计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2.08 亿元。本次增 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前后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定价原
前次董事会已
审议额度
截至2021 年11
月24 日已发出
采购订单总额
本次增加后的关联交
易额度
兖矿煤化
供销有限
公司
采购原材
参考市
场价格
协商定
2021 年10 月-11 月
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 万元的关
联交易
5,529 万元(含
税价)
2021 年10 月-2022 年
1 月发生不超过人民
币20,800 万元的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煤化供销公司。煤化供销公司与兖矿鲁化公司同属于兖州煤业的

5

一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煤化供销公司主要经销兖州煤业集团的化工产品,因此兖矿鲁化公司的己内酰 胺也由煤化供销公司销售。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与煤化供销发生的采 购原材料交易事项按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关于煤化供销与公司之间的交易比照关 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原因说明,详见公司2021 年10 月11 日披露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定价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 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