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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1885_rns_2021-11-12_8cd23b5d-103c-4555-8b83-2a6f2c0f841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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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 電 話:06-270521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綜合損益表 5
六、權益變動表 6
七、現金流量表 7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8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8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8~9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0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0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0~41
(七)關係人交易 42~45
(八)質押之資產 4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5
(十二)其 他 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7~4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8
3.大陸投資資訊 48~49
4.主要股東資訊 49
(十四)部門資訊 49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50~6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 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 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 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 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之會計估 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因公司產品漆包線銷售 價格受主要原料銅價波動之影響深,致可能產生存貨之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認為 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 的評估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瞭解公司管理階層所採用之銷售價格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

值之合理性,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淨變現價值明細表之正確性。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表之 正確性。
  • ●檢視公司過去對存貨備抵提列之準確度,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 ●評估公司對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榮星電線工 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星電線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星 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 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110.12.51 109.12.31 110.12.31 109.12.51
%
$\frac{9}{6}$ 負債及權益 $\frac{0}{0}$ 額 %
資產: 流動負債:
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S. 368,351 -11 193,697 6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817,300 24 547,300 18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及八) 180,000 -5 180,000
附註六(二)) 34,680 153,533 5 2150 應付票據 371 269
收票據(附註六(三)(十六)及七) 63,653 49,700 2170 應付帳款 76,648 100,411
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十六)) 363,815 -11 315,128 11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52,696 2 40,547
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十六)及七) 40,295 43,424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二)及七) 111,249 3 93,404 3
他應收款(附註六(四)及七) 22,509 14,229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0,656 8,210
期所得税資產 12,952 $\overline{\phantom{a}}$ 16,194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5,649 4,904
貨(附註六(五)) 151,638 $\overline{4}$ 108,984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31,500
付款項 574 $\overline{a}$ 771 流動負債合計 1,296,069 38 975,045 32
他流動資產 838 $\overline{\phantom{a}}$ 357 非流動負債:
流動資產合計 1,059,305 31 896,017 30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103,500 3 135,000 - 5
動資產: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73,353 73,815 2
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七)) 1,528,328 45 1,315,218 44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6,437 16,769
動産、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八)、七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3,290 225,584 $_{8}$
· 八及九) 620,553 19 607,298 21 負債合計 1,479,359 43 1,200,629 40
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十一)) 146,857 5 137,857 5 業主權益(附註六(七)(十四)):
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9,049 $-$ 10,606 3100 股本 1,442,332 43 1,442,332 48
出保證金 10,006 10,006 3200 資本公積 75,865 2 75,660 $\overline{\mathbf{3}}$
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9,487 3,160 $-$ 3300 保留盈餘 526,095 16 405,094 14
流動資產合計 2,324,280 69 2,084,145 70 3400 其他權益 (140,066) (4) $(143, 553)$ (5)
權益合計 1,904,226 57 1,779,533 60
總計 \$3,383,585 100 2,980,162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3,383,585, 100, 2,980, 162, 100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記

$\sim$ $\sim$ $\sim$

%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六)、七) \$2,296,966 100 1,559,45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二)(十七)、七及十二) 1,988,455 87 1,307,907 84
5900 營業毛利 308,511 13 251,545 16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一)(十二)(十七)、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49,046 $\overline{c}$ 41,953 $\mathfrak{Z}$
6200 管理費用 108,979 5 99,511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030 9,896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1) $\overline{\phantom{a}}$
營業費用合計 171,055 $\overline{7}$ 151,359 10
6900 營業淨利 137,456 6 100,186 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十一)(十八)
、七及十二):
7100 利息收入 179 $\overline{\phantom{0}}$ 603
7010 其他收入 1,148 $\overline{\phantom{0}}$ 68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5,482 5,542
7050 財務成本 (9,060) (6,746)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106,216 $\overline{4}$ 65,059 $\overline{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03,965 $\overline{4}$ 65,140 $\overline{4}$
7900 税前淨利 241,421 10 ° 165,326 10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31,679 $\mathbf{1}$ 18,654 $\overline{1}$
8200 本期淨利 209,742 9 146,672 $\overline{9}$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二)(十三)(十四)):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751) (963)
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550) (193)
(2,201) (770)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國外營
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487 (4,070)
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3,487 (4,070)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286 (4, 84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11,028
S
141,832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S. $\frac{1.45}{1.45}$ 1.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overline{1.0}$

其他權益項目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財務報表換算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1,442,332 75,660 53,909 92,290 156,263 302,462 (139, 483) ,680,971
本期淨利 ٠ $\overline{\phantom{a}}$ 146,672 146,672 146,67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70) (770) (4,070) (4, 84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45,902 145,902 (4,070) 141,832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8,904 (8,904)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7,193 (47, 193) $\overline{\phantom{a}}$
普通股現金股利 (43,270) (43,270) (43,270)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442,332 75,660 62,813 139,483 202,798 405,094 (143, 553) 1,779,533
本期淨利 209,742 209,742 209,74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2,201) (2,201) 3,487 ,28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07,541 207,541 3,487 211,028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4,590 (14, 590)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070 (4,070) $\overline{\phantom{a}}$
普通股現金股利 (86, 540) (86, 540) ۰ (86, 540)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205 ۰ 205
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442,332 75,865 77,403 143,553 305,139 526,095 (140, 066) 1,904,226

110年度 +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241,421 165,326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53,709 50,405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數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益) 675 (1, 459)
利息費用 9,060 6,746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179) (603)
(1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之份額 (106, 216) (65, 05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9)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5,052
(27,908)
12,620
2,63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 (13, 953) (20, 102)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增加)
(49, 498)
3,008
(74, 528)
(15,298)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8,200) 14,895
存貨減少(增加) (42, 654) 1,579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97
(481)
(163)
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淨變動 (111, 581) (93, 60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 102 69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23, 763)
12,220
6,691
16,454
其他應付款增加 17,294 16,962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745 180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淨變動
(13,083)
(6, 485)
(10, 783)
29,57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118,066) (64, 035)
調整項目合計 (145, 974) (61, 39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95,447 103,928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99 654
12
支付之利息 (8,932) (6, 657)
支付之所得税 (14, 346) (15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2,268 97,78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5,011) (90, 793)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152,846 84,937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3, 202) (187, 87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2, 734) (26, 30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9
(11, 683)
(2,865)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減少 60,96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7, 43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67, 207) (161, 937)
短期借款增加 270,000 110,000
短期借款減少 (9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15,000
長期借款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86, 540) 135,000
(43, 27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83,460 126,730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3, 867) (8, 89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74,654 53,68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S 193,697
368,351
140,010
193,697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pm$
リモリリ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年七月十七日依中華民國 公司法成立,並於民國六十八年依「外國人投資條例」核准其外人投資部份。本公司經核 准之外人投資股本及其由經核准經營範圍內所分配之盈餘均得以原幣申請結匯,註冊地址 為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漆包線等之製造、加工及銷售。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本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且 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 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
流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
之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
竟應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
到期者)或非流動。
2023年1月1日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
權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主要修正包
括:
2023年1月1日
•規定企業揭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而
非其重要會計政策;
•闡明與不重大之交易、其他事項
或情況有關之會計政策資訊係屬
不重大,且不需揭露該等資訊;
•闡明並非與重大之交易、其他事
項或情況有關之所有會計政策資
訊對公司之財務報表均屬重大。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會計估計之定義」
該修正引入新的會計估計定義,闡
明會計估計係財務報表中是受衡量
不確定性影響之貨幣金額。該修正
亦明訂公司須建立會計估計以達成
其所適用會計政策之目的,藉此闡
明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間之關係。
2023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本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 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 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 (三)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用以清償 負債或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能依 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 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本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本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 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為消除 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3)經營模式評估

本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映經 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係 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期間 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現金流 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要 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理 方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值 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出 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 屬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本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4)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價 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基本 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本公司 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 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本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 性)。

(5)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違約風險低、債務人近期內履行合約現金流量義務之能力強而 經濟及經營狀況不利變化於較長期下可能(且不必然)降低債務人履行合約現金流 量義務之能力,該金融工具被認為信用風險低。

本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 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九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年,且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項 予本公司時,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年;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本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考 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本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時點及金 額。本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 執行,以符合本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6)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所 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條 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條 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目前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 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 債表。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算) 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利益。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4.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內認 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3~60年
  • (2)機器設備 3~17年
  • (3)運輸設備 4~6年
  • (4)其他設備 2~17年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整。

(十一)租 賃

本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 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

1.承租人

針對員工宿舍及停車場租賃之短期租賃,本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出租人

本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標的資 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業租 賃。於評估時,本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部份等 相關特定指標。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外)之帳面價值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價 值,次就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 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本公司銷售商品收入說明如下: (1)銷售商品

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 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 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 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 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 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本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勞 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本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價 值。

2.客戶合約之成本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本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 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發生 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除 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本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該資 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三 十八號「無形資產」),本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合約直 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源,且預期 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或 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分究 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發生時 認列為費用。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 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 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式 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撥 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資 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留 盈餘。本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導期 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用及 其他費用係認列為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本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清償損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 負債。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 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本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六)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係以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

(十七)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 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 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存貨之評價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產 生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 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 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動。存貨評價 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現金及零用金 \$ 250 250
支票及活期存款 368,101 193,447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368,351 193,697

本公司金融資產之匯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30,100
-
開放型基金 3,033 143,268
可轉換公司債 1,547 10,265
合 計 \$
34,680
153,533

20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八)。

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二十)。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應收票據 \$
63,653
49,700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363,815 315,128
應收帳款—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40,295 43,424
減:備抵損失 - -
\$
467,763
408,252

本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戶 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 之資訊。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民國110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區間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466,041 - -
逾期0天~90天 1,722 - -
逾期超過一年 - 100% -
\$ 467,763 -
民國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區間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408,252 - -
逾期超過一年 - 100% -
\$ 408,252 -

本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
1
減損損失迴轉 - (1)
期末餘額 \$
-
-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應收款

109.12.31
\$
22,509
14,229
-
\$
22,509
14,229
110.12.31
-

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本公司之其他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 貨

110.12.31 109.12.31
\$
3,360
148
製 成 品 82,897 59,037
在 製 品 16,842 8,568
原 料 46,360 39,509
物 料 2,179 1,722
\$
151,638
108,984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1,985,837 千元及1,302,771千元。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 271千元及475千元,並已認列為銷貨成本。

本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 \$
1,528,328
1,315,218

請參閱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七)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取得子公司額外股權

子公司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科技公司)以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 三日為增資基準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2,000千元,本公司以現金41,921千元增加取得 其股權,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使本公司對其持股比例自79.55%減少至74.61%。本公司 對榮星科技公司之持股於民國一○九年度並未變動。

本公司對榮星科技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影響如下:

110.12.31
購入額外權益之帳面金額 \$
42,126
支付之對價 (41,921)
資本公積-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
205

22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 明細如下:

房 屋 未完工程及
土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總 計
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04,595
146,385 413,801 18,493 147,711 7,363 1,038,348

- 1,290 33,261 - 13,505 15,120 63,176
重 分 類 - - 7,122 - 1,297 (7,314) 1,105 (註)
處 分 - - (6,865) (461) (6,174) - (13,50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04,595
147,675 447,319 18,032 156,339 15,169 1,089,12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304,595
145,795 388,474 18,133 143,139 4,824 1,004,960
增 添 - 695 18,565 959 5,765 7,362 33,346
重 分 類 - - 8,236 - - (4,823) 3,413 (註)
處 分 - (105) (1,474) (599) (1,193) - (3,37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04,595
146,385 413,801 18,493 147,711 7,363 1,038,348
累計折舊: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87,709 239,533 11,436 92,372 - 431,050
本年度折舊 - 4,585 31,057 1,985 13,399 - 51,026
處 分 - - (6,865) (461) (6,174) - (13,50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92,294 263,725 12,960 99,597 - 468,576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83,121 213,118 10,014 80,133 - 386,386
本年度折舊 - 4,693 27,889 2,021 13,432 - 48,035
處 分 - (105) (1,474) (599) (1,193) - (3,37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87,709 239,533 11,436 92,372 - 431,050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04,595
55,381 183,594 5,072 56,742 15,169 620,553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04,595
58,676 174,268 7,057 55,339 7,363 607,298
民國109年1月1日 \$
304,595
62,674 175,356 8,119 63,006 4,824 618,574

註:係自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入。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明 細,請詳附註八。

(九)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明細如 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91,241
97,833 189,074

- 11,683 11,68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91,241
109,516 200,757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91,241
94,968 186,209
增 添 - 2,865 2,865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91,241
97,833 189,074
累計折舊: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51,217 51,217
本年度折舊 - 2,683 2,68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53,900 53,900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8,847 48,847
本年度折舊 - 2,370 2,37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51,217 51,217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91,241
55,616 146,857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91,241
46,616 137,857
民國109年1月1日 \$
91,241
46,121 137,362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67,562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70,245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予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每年與承租人協 商後續租期,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包括租金收入及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請詳附註六(十一)。

投資性不動產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公允價值係由本公司評價小組成員 參考獨立評價人員之評價報告為基礎並參酌鄰近實際成交價進行評估。其公允價值評 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之評估係以成本法進行。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十)長短期借款

本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10.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0.81%~1.10% 111年~114年\$ 952,300
無擔保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0.45%~0.602% 111年 180,000
合 計 \$ 1,132,300
流動-短期借款 \$ 817,300
流動-短期票券 180,000
流動-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31,500
非流動-長期借款 103,500
合 計 \$ 1,132,300
短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412,700
長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
短期票券尚未使用額度 \$ -

109.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0.81%~1.0571% 110年~114年
\$
682,300
無擔保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0.492%~0.612% 110年 180,000
合 計 \$ 862,300
流動-短期借款 \$ 547,300
流動-短期票券 180,000
非流動-長期借款 135,000
合 計 \$ 862,300
短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572,700
長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
短期票券尚未使用額度 \$ 50,000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營業租賃-出租人租賃

本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 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九)投資性不動產。合約並 未訂定不可取消租賃期間之未來應付最低租賃款。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與維護及保養費用分 別為1,148千元及670千元與485千元及166千元。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9,403
58,65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22,966) (41,881)
淨確定福利負債 \$
6,437
16,769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勞 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 備金專戶餘額分別為22,966千元及41,881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 基金收益率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58,650 58,743
計畫支付之福利 (30,997) (2,584)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575 858
清償利益 (1,794)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2,969 1,633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29,403 58,650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1,881 32,154
利息收入 355 424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1,509 11,217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30,997) (2,584)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218 670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2,966 41,881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35
197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85 237
清償利益 (1,794) -
\$
(1,574)
434
營業成本 \$
(762)
190
推銷費用 (322) 72
管理費用 (359) 148
研究發展費用 (131) 24
\$
(1,574)
434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 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5,628) (4,665)
本期認列 (2,751) (963)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8,379) (5,628)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報導日用於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750% 0.750%
未來薪資 3.500% 3.000%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11,205千元。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6.17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3.82)% 3.99
%
3.82
%
(3.69)%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3.85)% 4.03
%
未來薪資(變動0.25%) 3.87
%
(3.72)%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日之淨 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7,185千元及7,046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3.短期帶薪假負債

本公司員工福利帶薪假負債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帶薪假負債(列報於其他應付款) \$
5,876
6,151

(十三)所得稅

1.本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24,837
8,362
調整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 5,197 168
30,034 8,530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1,645 10,391
前期已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調整數 - (267)
1,645 10,124
所得稅費用 \$
31,679
18,654

2.本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550)
(193)

3.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費用均為0千元。 4.本公司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241,421
165,326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48,284 33,065
未實現權益法認列長投損益財稅差異 (21,243) (13,012)
被投資公司減資彌補虧損 (689) (1,197)
證券交易所得停徵 (1,628) (120)
收益費損財稅差異 83 5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境內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675 (35)
以前年度低(高)估數 5,197 (99)
\$
31,679
18,654

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已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項目如下:

確定福
利計畫
未實現
兌換損失
虧損
扣抵
其他 合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398
2,524 - 4,684 10,606
(借記)/貸記損益 (2,616) 486 - 23 (2,107)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550 - - - 55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332
3,010 - 4,707 9,04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5,362
3,580 6,424 5,035 20,401
(借記)/貸記損益 (2,157) (1,056) (6,424) (351) (9,988)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93 - - - 19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398
2,524 - 4,684 10,606
土地未實 金融資產
遞延所得稅負債: 現重估增值 未實現利益 合計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73,353
462 73,815
借記/(貸記)損益 - (462) (46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73,353
- 73,353

借記/(貸記)損益 - 136 136 民國1091231日餘額 \$ 73,353 462 73,815

民國10911日餘額 \$ 73,353 326 73,679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2,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2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屬普通股,已發行股 本均為1,442,332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向金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3,500千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價 格暫定每股15元,發行總額為135,000千元,業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申報 生效,相關法定程序尚未辦理完竣。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5,852 35,852
庫藏股票交易 33,451 33,451
失效認股權 5,701 5,701
受領贈與之所得 656 656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205 -
\$ 75,865 75,66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 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採取平衡股利 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 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惟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 金股利發放比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 益減項淨額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九年度分配民國一○八年度盈 餘時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民國一一○年度分配民國 一○九年度盈餘時自當期稅後淨利加計當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期未分配盈餘 之數額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 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及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 議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0.6
86,540 0.3 43,27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0.9
129,810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民國110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143,553)
本公司 3,487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40,066)

民國109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139,483) 本公司 (4,07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43,553)

(十五)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股數單位:千股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209,742
146,672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44,233 144,233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45
1.0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209,742
146,672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144,233 144,233
員工酬勞之影響 116 96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44,349 144,329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45
1.02

32

(十六)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10年度 109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
1,021,884
640,281
大 陸 1,104,975 825,532

22,024 14,505
菲 律 賓 83,205 40,025
其他國家 64,878 39,109
\$
2,296,966
1,559,452
主要產品服務:
漆包線 \$
579,969
362,593
自融線 418,428 284,280
特殊線材 424,547 366,218
裸銅線 214,536 124,071
商品-漆包線 86,396 47,845
商品-裸銅線 228,207 127,862
其他 344,883 246,583
\$
2,296,966
1,559,452

2.合約餘額之揭露

110.12.31 109.12.31 109.1.1
應收票據及帳款 \$
467,763
408,252 300,741
減:備抵損失 - - 1
合 計 \$
467,763
408,252 300,740

應收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七)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5%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3%為董 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 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755千元及1,202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7,521千元及5,150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 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分派乘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嗣後次年度 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之差異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 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計算之。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 及董事酬勞估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本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79 260
其他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 - 343
\$ 179 603

2.其他收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
12
租金收入 1,148 670
\$
1,148
682

3.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9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 (675) 1,459
外幣兌換損失淨額 (4,420) (3,480)
其他 10,568 7,563
\$
5,482
5,542

4.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9,060)
(6,746)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由於本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 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本公司亦定 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 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本公司如何 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明請詳附註四(六))。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減損 提列或迴轉之情事。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合約現金 6個月 6-12個
帳面金額 流量 以內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10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240,964
240,964 240,964 - - - -
浮動利率工具 952,300 958,464 829,910 21,719 43,427 63,408 -
固定利率工具 180,000 180,152 180,152 - - - -
\$1,373,264 1,379,580 1,251,026 21,719 43,427 63,408 -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234,631
234,631 234,631 - - - -
浮動利率工具 682,300 689,260 548,778 720 32,927 106,835 -
固定利率工具 180,000 180,115 180,115 - - - -
\$1,096,931 1,104,006 963,524 720 32,927 106,835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外幣金額單位:千元

110.12.31 109.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1,858
27.68 605,019 13,155 28.48 374,637
港 幣 3,294 3.549 11,689 1,018 3.673 3,741
人 民 幣 249 4.344 1,080 30,327 4.377 132,73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1,076 27.68 29,773 787 28.48 22,415
日 幣 - - - 5,929 0.276 1,636

35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 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 港幣、人民幣及日幣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 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4,704千元及3,897千元。兩期 分析係採用相同基準。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至本公司功能性貨幣 新台幣之匯率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新台幣 \$
(4,420)
-
(3,480)
-

4.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0.5%,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3,809千元及2,729千元,主因係 本公司之浮動利率借款。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及基金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 動因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報 導 日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證券及基金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3% \$
-
795 - 3,438
下跌3% \$
-
(795) - (3,438)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公允價值及公允價值等級資訊,除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依規定無須 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外,餘列示如下:

110.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30,100
- - 30,100 30,100
開放型基金 3,033 3,033 - - 3,033
可轉換公司債 1,547 1,547 - - 1,547
\$
34,68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68,35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467,763 - - - -
其他應收款 22,509 - - - -
存出保證金 10,006 - - - -
\$
868,62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817,3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80,000 - - - -
應付款項 240,964 -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135,000 - - - -
\$
1,373,264
109.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
143,268
143,268 - - 143,268
可轉換公司債 10,265 10,265 - - 10,265
\$
153,53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93,697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408,252 - - - -
其他應收款 14,229 - - - -
存出保證金 10,006 - - - -
\$
626,18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47,3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80,000 - - - -
應付款項 234,631 - - - -
長期借款 135,000 - - - -
\$
1,096,931

37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 之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 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2.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 價,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 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 或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 市場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 該市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 甚少,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開放型基金及可轉換公司債,係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 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 術或參考交易對手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 評價技術,包括以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 設係以被投資者之每股淨值及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報價所推導之同業 平均股價淨值比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性 之折價影響。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3)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原始認列時指定)
民國110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
購買 30,10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0,100

38

(4)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 下:

項目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
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股價淨值比乘數
(110.12.31為6.48)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10.12.31為30%)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5)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 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之影響如下:

公允價值變動
向上或 反應於本期損益
輸入值 下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股權淨值比乘數 1.00% \$
384
(384)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00% \$
42
(42)

本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之 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6)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之移轉。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 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 關之財務風險。本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

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 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 則。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銀行存款及投資。

(1)應收帳款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 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 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銷售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 符合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2)銀行存款及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衡量並監控。由於本 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銀行與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 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之虞。

(3)保 證

本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或業務往 來之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為子公司提供背 書保證之額度分別為110,000千元及135,000千元。

4.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 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 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412,700千元及622,700 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及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本 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美元、港幣、人民幣及 日幣。此外,本公司以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本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 外幣資產與負債部位之差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本公司係藉 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本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走勢 進行評估,而選擇浮動或固定利率,當發生市場利率走升,對於一年內短期借款 評估調整為固定利率,中長期借款則評估藉由利率交換鎖定利率規避風險。

(3)其他市價風險

權益及基金價格風險係本公司所持有之權益工具及基金因未來價格不確定性 之風險,本公司藉由多面項投資,並定期瞭解權益工具及基金發行人之財務狀況 以管理權益工具及基金之價格風險。

(廿一)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本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及保留盈餘。董事會控管資 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0.12.31 109.12.31
負債總額 \$
1,479,359
1,200,629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368,351 193,697
淨負債 \$
1,111,008
1,006,932
權益總額 \$
1,904,226
1,779,533
負債資本比率 58% 57%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二)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如下表:

110.1.1 現金流量 110.12.31
短期借款 \$
547,300
270,000 817,300
應付短期票券 180,000 - 18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35,000 - 135,0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862,300
270,000 1,132,300
109.1.1 現金流量 109.12.31
短期借款 \$
527,300
20,000 547,300
應付短期票券 165,000 15,000 180,000
長期借款 - 135,000 135,000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692,300
170,000 862,300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 如下: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英屬維京群島榮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之子公司
榮星國際公司)
模里西斯麗星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星國際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公司)
榮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昇科技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榮星電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越南) 本公司之子公司
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香港大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大星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榮星電線 本公司之孫公司
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榮星電子 本公司之孫公司
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電線(蘇 本公司之孫公司
州)公司)
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 其他關係人
古河電氣工業(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灣古河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展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

1.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本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銷 貨 應收關係人款項
110年度 109年度 110.12.31 109.12.31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
21,612
12,232 2,889 1,561
其他關係人 145,375 87,228 21,021 23,260
子公司 4,553 434 3,223 -
孫公司 112,370 91,186 27,115 29,722
\$
283,910
191,080 54,248 54,543
應收票據-關係人 \$ 13,953 11,119
應收帳款-關係人 40,295 43,424
\$ 54,248 54,543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銷貨予關係人之收款條件,對子公司依公 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於貨品出口後約30~60日內收 款。銷貨價格與一般客戶無同類產品可供比較或無顯著不同。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進 貨 應付關係人款項
110年度 109年度 110.12.31 109.12.31
其他關係人-大展電線電
纜股份有限公司 \$ 271,580 170,338 23,627 16,766
其他關係人-其他 27,196 23,683 - 1,519
子公司 81 635 - 3
孫公司 129,862 70,688 25,296 18,999
\$ 428,719 265,344 48,923 37,287

本公司對其他關係人之付款方式係約為30~60日內匯款;對子公司之付款方式 依公司政策原則為3~4個月。進貨價格與一般進貨無同類產品進貨價格可資比較或 無顯著不同。

3.委外加工

本公司委託關係人加工金額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子公司-榮昇科技公司 \$ 24,026 18,765

本公司委託子公司加工之價格無同類產品可資比較。其付款條件與一般進貨尚 無顯著不同。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此等交易而發生 之應付款項分別為3,773千元及3,260千元,列入應付帳款-關係人。

4.保 證

本公司為子公司向銀行借款所為之保證額度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 \$
80,000
80,000
子公司-榮昇科技公司 30,000 55,000
\$
110,000
135,000

5.財產交易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取得價款及期末未結清金額如 下:

交易金額 其他應付款
110年度 109年度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 \$
2,948
300 - 315

6.租 賃

本公司因出租廠房予關係人所產生之租金收入,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 收入項下,其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子公司-榮昇科技公司 \$ 494 420
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 654 218
\$ 1,148 638

因上述交易及代墊水電費等支出而產生之應收款項餘額列入其他應收款,其明 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榮昇科技公司 \$ 391 441
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 696 57
\$ 1,087 498

7.銷管服務費用

本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租用孫公司-香港大星公司之辦公處所並委託其代辦 香港業務因而產生之租金、電話及薪資等計4,120千元。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因此等交易而產生之應付款項餘額為504千元,列入其他應付款。

8.業務指導收入

本公司提供技術服務予關係人而收取之技術服務費,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項下,其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 \$ 1,200 -
孫公司-榮星電線(蘇州)公司 4,391 4,334
\$ 5,591 4,334

因上述交易而產生之應收款項餘額列入其他應收款,其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 \$
310
-

9.其他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代收孫公司貨款及其他零 星交易而產生之應付款項餘額分別為4,747千元及3,571千元,列入其他應付款。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墊付孫公司款項而產生之應收款項餘 額為3千元,列入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出售已屆耐用年限設備予子公司-榮星科技公司產生之 雜項收入為50千元,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因此等交易產生之應收款項為53千元,列入其他應收款。

(三)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30,132
25,559
退職後福利 260 260
\$
30,392
25,819

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原始成本皆為25,697千 元之汽車及宿舍,供主要管理階層使用。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0.12.31 109.12.31
土地 短期借款及額度 \$
188,173
188,173
房屋及建築 短期借款及額度 15,090 15,065
\$
203,263
203,23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公司未認列之重大合約承諾金額如下:

110.12.31 109.12.31
已簽約尚未支付之工程、設備款 \$
11,998
6,104
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補助款之銀行保證本票 \$
13,750
13,75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向金管會申報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為200,000千元,業 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申報生效,自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日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98,134 103,997 202,131 83,947 95,357 179,304
勞健保費用 9,086 6,514 15,600 7,824 6,033 13,857
退休金費用 2,743 2,868 5,611 3,542 3,938 7,480
董事酬金 - 5,565 5,565 - 3,825 3,82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365 3,298 7,663 3,676 2,928 6,604
折舊費用 45,900 5,125 51,025 42,895 5,140 48,035

註: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因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折舊費用分別

為2,683千元及2,370千元,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目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人數及員工福利費用額外資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人數 260 260
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 5 5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 \$
906
813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 \$
793
703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情形 12.80%
監察人酬金 2,421 1,655

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員工)資訊如下:

  • 1.董監事之酬金包含:
  • (1)本公司依照公司章程之規定,以不超過當年度獲利之百分之三分派董監事酬 勞。
  • (2)以各董監事對公司的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價值分派之。
  • (3)出席董監事會給付車馬費。
  • 2.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人及員工之酬金包含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
  • (1)本公司給付給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人之酬金,係依據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 審核通過之董監經理人酬勞辦法及對公司的貢獻給付。
  • (2)本公司依照公司章程之規定,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之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
  • (3)獎金依個人的績效表現及對公司營運之貢獻度給付。
  • (二)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236,764千元,本公司將於 民國一一一年度辦理現金增資135,000千元及發行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200,000 千元,以充實營運資金。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 下:

1.資金貸與他人: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損失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與 限 額 總 限 額
1 榮星電線 東莞榮星 其他應收 60,802 60,802 34,744 4.35% 短期融 - 營運週轉 - 69,944 139,887
(蘇州)公司 電子公司 款-關係人 通資金 (榮星電線蘇州 (榮星電線
之必要 公司淨值之 蘇州公司淨
20%) 值之40%)
1 東莞榮星電 東莞榮星 其他應收 121,604 121,604 99,889 4.35% 短期融 - 營運週轉 - 132,826 265,652
線公司 電子公司 款-關係人 通資金 (東莞榮星電線 (東莞榮星
之必要 公司淨值之 電線公司淨
20%) 值之40%)

2.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 額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證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 (註1) 380,845 55,000 30,000 8,920 - 1.58 % 1,142,536 Y - -
(本公司淨 (本公司淨
值之20%) 值之60%)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 (註1) 80,000 80,000 20,000 - 4.20 % Y - -

註1:直接持有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張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瀚亞三至六年目標到 - 透過損益按公允 10,000 3,033 - 3,033
期新興市場債券基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濱川六無擔保可轉換 - 12,000 1,547 - 1,547
公司債
儷耀科技股份有限公 - 12,401 - 0.32 % -
司股票
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 527,158 - 3.10 % -
司股票
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 - 35,316 - 3.53 % -
造股份有限公司股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 - 860,000 30,100 1.24 % 30,100
限公司股票
榮星電線 結構式存款 - - 43,595 - 43,595
(蘇州)公
榮昇科技 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 - 736 - 0.07 % -
公司 造股份有限公司股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進(銷)貨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銷)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大展電線電纜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進貨 271,580 14.86 % 原則上為1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23,627) (18.21)%
本公司 台灣古河電磁線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銷貨 145,375 6.33 % 原則上為1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21,021 4.49
%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
孫公司 進貨 129,862 7.10 % 原則上為3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25,296) (19.50)%
東莞榮星電線
公司
古河電磁線株式
會社
具重大影響力
之個體
銷貨 142,352 9.81 % 原則上為1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3,563 1.50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帳列應收款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子公司對子公司 101,679 - - - -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榮星國際公司 英屬維京群 一般進出口貿
易及投資業務
715,470
(美金23,442,793元)
715,470
(美金23,442,793元)
48,045 100.00% 855,701 77,059 77,059 子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台南市 換流器、直流
轉換器、模組
29,989 29,989 2,998,910 99.96% 9,351 9,123 9,119 子公司
麗星國際公司 模里西斯 之製造及銷售
一般進出口貿
易及投資業務
241,985
(美金7,300,000元)
241,985
(美金7,300,000元)
7,300,000 100.00% 351,506 38,288 38,288 子公司
榮星(越南)公
越南海陽省 生產銷售漆包
235,836
(美金8,000,000元)
174,555
(美金5,800,000元)
- 100.00% 213,045 (6,395) (6,395)子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台南市 生產高散熱3D
立體陶瓷基板
111,921 70,000 11,192,046 74.61% 98,725 (15,735) (11,855)子公司
榮星國際
公司
香港大星公司 香港九龍 一般進出口貿
易業務
港幣1,000,000元 港幣1,000,000元 - 100.00% 9,789
(港幣2,758千元)
(2,237)
(港幣(621)千
元)
(2,237)
(港幣(621)千
元)
孫公司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
主要營業項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投資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 (註1) 投資收益
東莞榮星
電子公司
生產銷售漆
包線及絞線
96,367
(港幣
23,600,000元)
透過第三地區
投資公司榮星
國際公司轉投
資香港大星公
司及委託香港
大星投資公司
間接投資東莞
榮星電子公司
63,303 - - 63,303 人民幣 8,633千元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簽證會計師事務
所查核之財務報
告認列投資利益
37,474
(人民幣8,633千
元)
184,822
(人民幣42,547
千元)
-
東莞榮星
電線公司
生產銷售漆
包線及絞線
468,329
(港幣
120,000,000元)
經由第三地區
投資公司榮星
國際公司間接
投資東莞榮星
電線公司
479,199 - - 479,199 人民幣 9,564千元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簽證會計師事務
所查核之財務報
告認列投資利益
41,519(人民幣
9,564千元)
664,283
(人民幣152,920
千元)
-
榮星電線
(蘇州)公
生產銷售漆
包線
234,284
(港幣56,850,983
元)
經由第三地區
投資公司麗星
國際公司間接
投資榮星電線
(蘇州)公司
241,985 - - 241,985 人民幣 8,877千元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簽證會計師事務
所查核之財務報
告認列投資利益
38,534
(人民幣8,877千
元)
349,780
(人民幣80,525
千元)
153,618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784,487
(註2)
(美金24,979,220.34元)
708,081
(註1及註2)
(美金25,580,964.34元)
1,142,536

註:係以民國一一○年一月至十二月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1:係以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 註2:榮星國際公司以自有資金美金579千元,受讓日本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所 持有香港大星投資公司25.0936%之股權,並間接取得大陸東莞榮星電子公 司25.0936%之股權。該投資款已全數支付日本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且 已實行投資完成。因係屬自有資金轉投資,故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 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未含此筆金額且業已報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3,645,000 23.32
%
日商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30,506,042 21.15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0,257,583 7.11
%
  • 註: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有 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之五 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 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個 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部人 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運用決 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 摘 要 原幣金額
金 額 備 註
現金 零用金 \$ 250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176
活期存款 30,951
美金存款 USD11,786,032.22 27.68 326,237
日幣存款 JPY701,918 0.2405 169
歐元存款 EUR26.61 31.32 1
港幣存款 HKD2,673,235.35 3.549 9,487
人民幣存款 CNY 248,615.18 4.344 1,080
\$ 368,35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公平價值
金 融 商 品 名 稱
股(權)數 面值
取得成本

股票:
儷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發 12,401 \$ 10 124 - - -
永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發 527,158 10 5,272 - - -
晶越微波積體電路製造 非公發
股份有限公司 35,316 10 353 - - -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非公發
公司 860,000 10 8,600 30,100 35.00 30,100
\$
30,100
\$
30,100
公司債:
濱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公司債
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 12,000 100 - 1,200 128.90 1,547
基金:
瀚亞三至六年目標到期 -
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開放型基金 10,000 - 3,082 USD 10.9564 3,033
\$
34,382
\$
34,680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戶名稱 摘 要 金 額
關係人:
台灣古河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 \$
13,953
非關係人:
產台電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 11,569
京泰產業有限公司 7,393
大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41
信密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4,415
台灣山本電氣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424
弘祿股份有限公司 3,359
億通國際有限公司 3,212
其他(未達5%者) 10,787
\$
63,653

應收帳款明細表

客戶名稱 摘 要 金 額
關係人: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 因銷貨而產生之應收款 \$
13,305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 10,025
台灣古河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 7,068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 3,785
榮星電線(越南)有限公司 3,223
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2,889
\$
40,295
非關係人:
TRUE VOICE INT'L. INC 49,108
吳江華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4,345
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2,382
Molecu Technology Limited 18,791
其他(未達5%者) 249,189
\$
363,815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備註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榮昇科技公司 應收電費及租金收入 \$
391
榮星科技公司 應收電費、租金收入及業務指導
收入
1,006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應收代墊款 3
其他應收款-非關係人 應收出售廢銅收入及科專補助款
14,868
應收退稅額 應收營業稅退稅款 6,023
應收收益 廢銅鋁線預估值 78
其他 應收利息 140
\$
22,509

存貨明細表

金 額
項 目 成 本 備 註
商品 \$
3,360
3,360 市價採淨變現價值
製成品 85,763 82,897
在製品 16,842 16,842
原料 48,038 46,360
物料 2,179 2,179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4,544)

\$
151,638

註:上列存貨並未提供擔保或質押。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預付款項:
預付費用 利息及保險費等 \$ 531
其他 預付貨款及用品盤存 43
\$ 574
其他流動資產:
其他 暫付款 \$ 838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認列之 累 期末餘額 市價或股權淨額 提供擔保
被 投 資 事 業 名 稱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 額 投資(損)益 換算調整數 其他權益法調整 股數 持股比例 金額 單價 總價 或質押情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英屬維京群島榮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48,045 \$ 784,977 - - 77,059 (6,335) - 48,045 100.00 % 855,701 17,810.41 855,701
榮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998,910 232 - - 9,119 - - 2,998,910 99.96 % 9,351 3.118 9,351
模里西斯麗星國際有限公司 7,300,000 315,723 - - 38,288 (2,505) - 7,300,000 100.00 % 351,506 48.15 351,506
榮星電線(越南)有限公司 - 145,832 - 61,281 (6,395) 12,327 - - 100.00 % 213,045 - 213,045
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 68,454 4,192,046 41,921 (11,855) - 205 11,192,046 74.61 % 98,725 8.821 98,725
合 計 \$ 1,315,218 103,202 106,216 3,487 205 1,528,32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請參閱附註六(七)

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請參閱附註六(八)

存出保證金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 高爾夫團體會員保證金等 \$ 10,006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其他 預付設備款 \$ 9,487

短期借款明細表

抵押或
借款種類
契約期間 年 利 率 融資額度 擔 保
信用借款 台新銀行 \$ 100,000 110.12.03~111.01.07 0.88% 100,000
信用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45,000 110.12.28~111.01.25 1.05% 160,000
信用借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15,000 110.12.03~111.02.25 1.00% 150,000
信用借款 台北富邦銀行 100,000 110.11.15~111.02.11 0.81% 100,000
信用借款 永豐銀行 50,000 110.11.30~111.01.26 1.05% 50,000
信用借款 中國信託銀行 137,300 110.10.20~111.03.07 0.98% 150,000
信用借款 華泰銀行 10,000 110.12.17~111.02.15 1.10% 30,000
信用借款 彰化銀行 180,000 110.11.26~111.03.25 1% 250,000
信用借款 台灣銀行 80,000 110.12.07~111.03.07 0.95% 80,000
合計 \$ 817,300

應付短期票券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保證機關 契約期限 年利率區間 發行金額 未攤銷應付短
期票券折價
帳面價值
應付商業本票 中華票券金融公司 110.11.30~111.01.26 0.45% \$
80,000
- 80,000
應付商業本票 兆豐票券金融公司 110.12.29~111.02.25 0.602% 100,000 - 100,000
合 計 \$
180,000
- 180,000

應付票據明細表

客戶名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非關係人:
歸仁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營業 \$
145
應格實業有限公司 143
創凱科技有限公司 83
\$
371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客戶名稱 摘 要 金 額 備 註
關係人: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 營業 \$
25,296
大展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3,627
榮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73
\$
52,696
非關係人: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 \$
22,204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21,441
鏶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4,760
義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3,749
其他(未達5%者) 4,494
\$
76,648

其他應付款及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代收孫公司貨款等 \$ 4,747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民國一一○年十二月薪資、年終獎金及未休假
獎金 61,744
應付水電費 應付民國一一○年十二月水電費 3,481
應付保險費 應付員工勞保費及健保費 2,488
應付設備款 應付工程及設備款 10,645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監 應付員工及董監事酬勞
事酬勞 9,276
應付其他費用 應付退休金、勞務費、福利金及利息等 18,868
106,502
合計 \$ 111,249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 代收款及暫收款等 \$ 5,649

長期借款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 年 內 一年後到 抵押或
債 權

到期部分 期部分 契 約 期 限 年利率 擔 保
王道商業銀行 營運週轉金
自111.5.1開始分期償還 \$
18,600
61,400 109.5.28~114.5.1 1.0571%
王道商業銀行 營運週轉金
自111.5.1開始分期償還 12,900 42,100 109.10.29~114.5.1 1.0571%
合 計 \$
31,500
103,500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漆包線 1,855,467.90(公斤) \$
580,869
自融線 919,032.91(公斤) 419,193
裸銅線 750,151.96(公斤) 214,549
特殊線材 539,145.73(公斤) 427,127
耐熱線 404,397.08(公斤) 170,277
其他 231
小計 1,812,246
商品-漆包線 260,353.93(公斤) 87,018
商品-裸銅線 842,325(公斤) 228,207
商品-耐熱線 145,129.47(公斤) 47,570
商品-自融線 15,263.75(公斤) 8,772
商品-絕緣漆、塗料 1,117,860(公斤) 112,450
商品-其他 6,004
小計 490,021
銷貨收入 2,302,267
減:銷貨退回 (3,285)
銷貨折讓 (2,016)
\$
2,296,966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期初原料 \$ 39,509
加:本期進料 1,564,239
物料轉入 1,618
製成品轉入 124,793
待加工品轉入 21,921
廢銅線入庫 1,462
盤盈 5
減:期末原料 48,038
廢銅線出售
轉入商品 86,590
轉列費用 230,511
報廢品 1,133
直接原料耗料 221
期初物料 1,387,054
加:本期進料 1,722
22,285
物料加工再投入 213
盤盈 15
減:期末物料 2,179
轉列費用
轉入原料
98
耗用物料 1,618
直接人工 20,340
製造費用 73,382
製造成本 206,250
1,687,026
加:期初在製品 9,827
減:期末在製品
廢銅線折減在製品
16,842
製成品成本 1,462
加:期初製成品 1,678,549
62,051
盤盈 5
減:期末製成品 85,763
廢銅線收入 7,221
轉入原料
轉列費用
124,793
159
盤損 417
報廢品 5,022
產銷成本 1,517,230
加:期初商品 148
本期進貨 241,308
原料轉入 230,511
減:期末商品 3,360
進銷成本 468,607
減:下腳收入 744
加:存貨跌價損失 271
存貨報廢損失 2,699
存貨盤損淨額 392
營業成本合計 \$ 1,988,455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
28,959
75,771 9,655
租金支出 134 - -
文具用品 84 33 -
旅費 123 390 -
運費 2,161 - -
修繕費 485 2,419 -
交際費 446 1,802 -
廣告費 159 - -
保險費 2,408 4,612 -
稅捐 233 1,034 -
折舊 234 4,890 -
伙食費 838 1,036 -
職工福利 388 678 -
出口費用 8,687 - -
燃料費 852 221 -
勞務費 47 3,191 -
其他 2,808 12,902 3,375
\$
49,046
108,979 13,03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

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明細表」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