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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 Annual Report 2020

Nov 12, 2020

51885_rns_2020-11-12_b7f292c4-a17e-4422-9297-897b527df31d.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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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 電 話:06-270521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23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3~2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4~46
(七)關係人交易 46~48
(八)質押之資產 4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8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4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8
(十二)其 他 4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9~5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2
3.大陸投資資訊 53
4.主要股東資訊 54
(十四)部門資訊 54~56

109.12.31 108.12.31


$\overline{\%}$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S
628,724
21 513,691 1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附註六(二)) 193,189 6 216,619 8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六(三)(十七)及七) 49,700 $\overline{2}$ 29,668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十七)) 702,873 23 565,288 21
1181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十七)及七) 37,470 $\mathbf{1}$ 27,273 1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及七) 14,907 $\blacksquare$ 29,485 $\mathbf{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6,206 -1 16,375 $\mathbf{1}$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308,861 10 253,061 9
1410 預付款項 18,498 $\mathbf{1}$ 5,62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397 $\overline{\phantom{a}}$ 369 $\blacksquare$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九)及八) 2.848 8,994
流動資產合計 1,973,673 65 1,666,445 61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六)
、八及九) 940,584 31 807,663 30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 68,511 3 22,055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十一)) 3,528 $\blacksquare$ 73,171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11,998 $\overline{\phantom{a}}$ 21,211 $\mathbf{1}$
1920 存出保證金 11,935 $\overline{\phantom{a}}$ 11,526 $\overline{\phantom{a}}$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九)) 31,012 $\mathbf{1}$ 55,743 $\overline{2}$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九)) 60,961 $\overline{2}$
非流動資產合計 1,067,568 35 1,052,330 39
109.12.51 108.12.51
負債及權益 $\frac{0}{0}$
$\frac{0}{0}$
流動負債:
$\overline{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 555,000 18 548,600 20
$\overline{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及八) 180,000 6 170,000 6
50 應付票據 323 613
70 應付帳款 114,233 $\overline{4}$ 100,254 $\overline{4}$
$\overline{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18,285 1 15,575 $\,$ 1
)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及七) 122,379 $\overline{4}$ 89,818 $\overline{3}$
$\overline{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505 2,753
$\overline{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七)) 6,797 9,922
3 遞延收入(附註六(十二)) 94
$^{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114 $\overline{\phantom{a}}$
流動負債合計 1,008,730 33 937,535 34
非流動負債:
ŀ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144,688 5
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73,815 2 73,679 3
50 長期遞延收入(附註六(十二)) 104
ŀ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16,769 $\mathbf{1}$ 26,589
非流動負債合計 235,376 8 100,268 $\overline{4}$
負債合計 1,244,106 41 1,037,803 38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五));
$^{0}$ 股本 1,442,332 48 1,442,332 53
$\overline{0}$ 資本公積 75,660 $\overline{2}$ 75,660 $\mathfrak{Z}$
$^{0}$ 保留盈餘 405,094 13 302,462 11
$\overline{0}$ 其他權益 $(143, 553)$ (5) (139, 483) (5)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779,533 58 1,680,971 62
KX 非控制權益 17,602 $\mathbf{1}$ $\overline{\phantom{a}}$
權益合計 1,797,135 59 1,680,972 62
負債及權益總計 \$3,041,241 100 2,718,775 100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sim$
109十戊 100千反

% %
\$ 2,984,283 100 100
88
12
$\overline{\mathbf{c}}$
$\overline{7}$
營業費用合計 236,720 8 253,749 $\overline{9}$
營業淨利 193,329 6 93,488 $\overline{3}$
1
1
$\overline{2}$
税前淨利 178,841 5 129,292 5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32,568 1 40,257 $\overline{2}$
本期淨利 146,273 $\overline{\mathcal{L}}$ 89,035 $\overline{\mathbf{3}}$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77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070) (47, 193) (1)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
(1)
$\overline{2}$
母公司業主 \$ 146,672 $\overline{4}$ 3
3
母公司業主 \$ 141,832 5 49,467 $\overline{\mathbf{c}}$
非控制權益 (399) (2)
S $\overline{\mathbf{c}}$
S 0.62
稀釋每股盈餘 1.02 0.62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七)及七)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三)(十八)、七及十二)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三)(十八)、七及十二):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十一)(十九)及十二):
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三)(十四)(十五)):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六))
基本每股盈餘
S 2,554,234
430,049
41,953
184,650
10,206
(89)
2,401
8,495
(18, 302)
(7,082)
(14, 488)
(963)
(193)
(4,070)
(4, 840)
141,433
(399)
146,273
141,433
86
14
$\overline{c}$
6
(1)
$\overline{\phantom{0}}$
(1)
1.02

2,908,588
2,561,351
347,237
43,564
200,203
9,293
689
5,648
9,157
30,993
(9,994)
35,804
9,529
1,906
7,623
(47, 193)
(39, 570)
49,465
89,037
(2)
89,035
49,465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淨
投資避險中部屬
歸屬於母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有效避險分之避 公司業主 非控制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險工具利益(損失) 權益總計
權益總額
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1,442,332 75,660 32,241 58,404 259,390 350,035 (92, 290) 1,775,737 1,775,740
本期淨利(損) 89,037 89,037 89,037 (2) 89,035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623 7,623 (47, 193) (39, 570) (39, 57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96,660 96,660 (47, 193) 49,467 (2) 49,465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1,668 (21, 668) $\mathcal{L}_{\mathbf{r}}$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3,886 (33, 886)
普通股現金股利 (144, 233) (144, 233) (144, 233) (144, 233)
民國一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442,332 75,660 53,909 92,290 156,263 302,462 (139, 483) 1,680,971 1,680,972
本期淨利(損) 146,672 146,672 146,672 (399) 146,27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770) (770) (4,070) (4, 840) (4, 84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45,902 145,902 (4,070) 141,832 (399) 141,433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8,904 (8,904)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47,193 (47, 193)
普通股現金股利 $\blacksquare$ (43,270) (43, 270) (43,270) (43, 270)
非控制權益增減 18,000 18,000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442,332 75,660 62,813 139,483 202,798 405,094 (143, 553) 1,779,533 17,602 1,797,135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78,841 129,29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73,172 71,720
利息收入 (2, 401) (5,648)
股利收入 (12) (421)
利息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7,082
(89)
9,994
689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mathbf{1}$ 1,4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益 (4, 488) (22, 326)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 20,600 22,222
77.668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93,86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20, 032) 7,772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滅少(增加)
(139, 388)
(9,979)
94,126
8,451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14,772 (7, 515)
存貨減少(增加) (53, 495) 57,565
預付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2, 808)
(24)
(427)
31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淨變動 (220, 954) 160,28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290)
15,284
151
(1,642)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2,710 (6,019)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21,254 (53, 611)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2,855)
(10, 783)
1,644
(10, 7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淨變動 25,320 (70, 24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淨變動 (195, 634)
(101,769)
90,040
167,708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77,072 297,000
收取之利息 2,220 8,222
收取之股利 12 421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6,998)
(14, 105)
(10, 638)
(37, 85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8,201 257,14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37,607) (742, 965)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464,498 779,86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8, 185) (70, 245)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150)
265
取得使用權資產 (4,82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 6,146 312,095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減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60,811
(386)
(62,072)
108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8, 806) (54, 68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8, 355) 161,21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37,300 146,800
短期借款減少 (130,900) (319, 952)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10,000
144,802
(24, 500)
新增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25,000)
發放現金股利 (43,270) (144, 233)
非控制權益增加
長期遞延收入增加
18,000
198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36,130 (366, 885)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0.943) (14.98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5,033
513,691
36,488
477,203
S 628,724 513,691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年七月十七日依中華民國 公司法成立,並於民國六十八年依「外國人投資條例」核准其外人投資部份。本公司經核 准之外人投資股本及其由經核准經營範圍內所分配之盈餘均得以原幣申請結匯,註冊地址 為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31號。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司」)之主要營業 項目為漆包線等之製造、加工及銷售,請詳附註十四。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九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之 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重大之定義」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及修正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對合併 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理事會發布之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主要修訂內容 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
動」
修正條文係為提升準則應用之一致
性,以協助企業判定不確定清償日之
債務或其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究竟應
分類為流動(於或可能於一年內到期
者)或非流動。
2023年1月1日
修正條文亦闡明企業可能以轉換為權
益來清償之債務之分類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主要修正包
括:
2023年1月1日

規定企業揭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而
非其重要會計政策;

闡明與不重大之交易、其他事項
或情況有關之會計政策資訊係屬
不重大,且不需揭露該等資訊;

闡明並非與重大之交易、其他事
項或情況有關之所有會計政策資
訊對公司之財務報表均屬重大。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會計估計之定義」
該修正引入新的會計估計定義,闡明
會計估計係財務報表中是受衡量不確
定性影響之貨幣金額。該修正亦明訂
公司須建立會計估計以達成其所適用
會計政策之目的,藉此闡明會計政策
與會計估計間之關係。
2023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其他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 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 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 失控制力之日為止。合併公司之內部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 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 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 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 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合併財務報告中將前子公司之資產(包含商 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除列,並對前子公司之保留投資 以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處分損益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 之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保留投資於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及(2)子公 司之資產(包含商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於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對於 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合 併公司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109.12.31 108.12.31 說 明
本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榮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榮星國際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及投資
業務
100 % 100 %
本公司 模里西斯麗星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麗
星國際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及投資
業務
100 % 100 %
本公司 英屬維京群島中星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中星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 - - 註1
本公司 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科
技公司)
生產高散熱3D立體陶瓷
基板
79.55 % - 註2
本公司 榮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昇科
技公司)
換流器、直流轉換器、
模組之製造及銷售
99.96 % 99.96 %
本公司 榮星電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
(越南)公司))
生產銷售漆包線 100 % 100 %
榮星國
際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榮
星電線公司)
生產銷售漆包線及絞線 100 % 100 %
榮星國
際公司
香港大星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大
星公司)
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及
投資業務
100 % 100 %
香港大
星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榮
星電子公司)
生產漆包線及絞線 100 % 100 %
麗星國
際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星
電線(蘇州)公司)
生產漆包線 100 % 100 %

註1:中星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二月完成解散清算程序。

註2:榮星科技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七月設立完成。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 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用以清 償負債或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能 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 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 有目的係滿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 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 部分之應收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 資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 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 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 調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 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 入)係認列為損益。

(3)經營模式評估

合併公司係以組合層級評估持有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之目的,此係最能反 映經營管理方式及提供資料予管理階層之方式,考量資訊包括:

  • •所述之投資組合政策及目標,及該等政策之運作。包括管理階層之策略是否 係著重於賺得合約現金流量、維持特定利息收益率組合、使金融資產之存續 期間與相關負債或預期現金流出之存續期間相配合或藉由出售金融資產實現 現金流量。
  • •經營模式之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如何評估及如何對企業之主 要管理人員報告
  • •影響經營模式績效(及該經營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資產)之風險及該風險之管 理方式;
  • •該業務之經理人之薪酬決定方式,例如:該薪酬究係以所管理資產之公允價 值或所收取之合約現金流量;及
  • •以前各期出售金融資產之頻率、金額及時點,以及該等出售之理由及對未來 出售活動之預期。

依上述經營目的,移轉金融資產予第三方之交易若不符合除列條件,則非

屬上述所指之出售,此與合併公司繼續認列該資產之目的一致。

持有供交易及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績效之金融資產,係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4)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依評估目的,本金係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之公允價值,利息係由下列對 價組成:貨幣時間價值、與特定期內流通在外本金金額相關之信用風險、其他 基本放款風險與成本及利潤邊際。

評估合約現金流量是否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合併 公司考量金融工具合約條款,包括評估金融資產是否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 流量時點或金額之合約條款,導致其不符合此條件。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 量:

  • •任何會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
  • •可能調整合約票面利率之條款,包括變動利率之特性;
  • •提前還款及展延特性;及
  • •合併公司之請求權僅限於源自特定資產之現金流量之條款(例如無追索權特 性)。

(5)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 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 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 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 風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 之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 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 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 佐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

併公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違約風險低、債務人近期內履行合約現金流量義務之能力強 而經濟及經營狀況不利變化於較長期下可能(且不必然)降低債務人履行合約現 金流量義務之能力,該金融工具被認為信用風險低。

合併公司持有之定期存款,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 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合併公司假設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已顯著增 加。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一年,且借款人不太可能履行其信用義務支付全額款 項予合併公司時,合併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 損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 與合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 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 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 資料:

  •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年;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 會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 融資產總帳面金額。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沖銷之 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金融 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6)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 保留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 產除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 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 持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 損失,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 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4)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 債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 改後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5)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 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 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 以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 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 算)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其他利益。給與之租賃 誘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及減累計折舊及 任何累計減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 之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3.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4.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 限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3~60年
  • (2)機器設備 2~23年
  • (3)運輸設備 4~13年
  • (4)其他設備 1~17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 (十一)租 賃
  •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 於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 具有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 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合併公司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 份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部分處理。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 原始衡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 之罰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 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員工宿舍及停車場之短期租賃,合併公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 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3.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 應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十二)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 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 金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 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 價值,次就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 定之帳面價值(減除折舊或攤銷)迴轉。

(十三)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

或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銷售商品收入說 明如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 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 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 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 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 對價之權利。

(2)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 或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 時間價值。

2.客戶合約之成本

(1)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

合併公司若預期可回收其取得客戶合約之增額成本,係將該等成本認列為 資產。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係為取得客戶合約所發生且若未取得該合約則不會 發生之成本。無論合約是否取得均會發生之取得合約成本係於發生時認列為費 用,除非該等成本係無論合約是否已取得均明確可向客戶收取。

合併公司採用準則之實務權宜作法,若取得合約之增額成本認列為資產且 該資產之攤銷期間為一年以內,係於該增額成本發生時將其認列為費用。

(2)履行合約之成本

履行客戶合約所發生之成本若非屬其他準則範圍內(國際會計準則第二號 「存貨」、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三十八號「無形資產」),合併公司僅於該等成本與合約或可明確辨認之預期 合約直接相關、會產生或強化未來將被用於滿足(或持續滿足)履約義務之資 源,且預期可回收時,始將該等成本認列為資產。

一般及管理成本、用以履行合約但未反映於合約價格之浪費之原料、人工 或其他資源成本、與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以及無法區 分究係與未滿足履約義務或已滿足(或已部分滿足)履約義務相關之成本,係於 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十四)政府補助

合併公司係於可收到與員工福利相關之政府補助時,將該未附帶條件之補助認 列為相關費用減項。補償合併公司所發生費用或損失之政府補助,係依有系統之基

礎與相關之費用同期認列於損益。

  • (十五)員工福利
  •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 以前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 允價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 公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 之形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 資金提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 保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 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 利費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 動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清償損 益。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 認列為負債。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 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 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 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 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 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 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 變成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 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 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 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係以股票發放之員工酬勞。

(十八)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 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 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 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存貨之評價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 產生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 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動。 存貨評價估列情形請詳附註六(五)。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9.12.31 108.12.31
現金及零用金 \$
993
860
支票及活期存款 542,255 446,664
定期存款 85,476 60,116
附買回票券 - 6,051
合併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628,724
513,691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之匯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二十)。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9.12.31 108.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股票 \$
-
528
開放型基金 143,268 135,801
可轉換公司債 10,265 11,300
結構式存款 39,656 68,990
合 計 \$
193,189
216,619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十九)。

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一)。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質押擔保情形。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09.12.31 108.12.31
應收票據 \$
49,700
29,668
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703,368 566,011
應收帳款—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37,470 27,273
減:備抵損失 495 723
\$
790,043
622,229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 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 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 入前瞻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09.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區間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786,923
- -
逾期0天~90天 3,289 0.00%~5.16% 170
逾期91~180天 2 15% 1
逾期181~365天 - 32% -
逾期超過一年 324 100% 324
\$
790,538
495
108.12.31
應收票據及
帳款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區間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619,420
- -
逾期0天~90天 2,712 0.00%~0.20% 6
逾期91~180天 54 27% 15
逾期181~365天 - 32% -
逾期超過一年 766 80%~100% 702
\$
622,952
723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09年1月至12月 108年1月至12月
期初餘額 \$
723
1,320
認列之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89) 689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數 (146) (1,259)
匯率變動之影響 7 (27)
期末餘額 \$
495
723

上述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其他應收款

109.12.31 108.12.31
\$
14,907
29,485
- -
\$
14,907
29,485

25

信用風險請詳附註六(二十)。

合併公司之其他應收帳款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五)存貨

109.12.31 108.12.31
製 成 品 \$
143,509
140,173
在 製 品 20,850 21,032
原 料 142,482 88,764
物 料 1,829 1,496

191 1,596
\$
308,861
253,061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2,547,520千元及2,551,150千元。

民國一○九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金額為1,547千元, 並已認列為銷貨成本。民國一○八年度因先前導致存貨淨變現值低於成本之因素已 消失,致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成本減少之金額為422千元。

合併公司之存貨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及累計折舊 變動明細如下:

房 屋 未完工程
土地(註3) 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及待驗設備 總 計
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350,215
352,308 749,930 19,957 233,715 8,186 1,714,311
增添 - 3,560 21,959 959 11,455 91,332 129,265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45,620 47,484 - - - - 93,104
本期重分類 - - 8,236 - 3,208 (8,031) 3,413 (註1)
處分 - (104) (1,475) (599) (1,282) - (3,460)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670 6,453 31 1,274 216 10,64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95,835
405,918 785,103 20,348 248,370 91,703 1,947,277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350,215
355,088 717,994 15,820 216,391 16,171 1,671,679
增添 - 3,392 39,569 5,377 18,826 3,081 70,245
本期重分類 - - 13,979 - 2,230 (10,933) 5,276 (註2)
處分 - - (7,678) (1,170) (1,183) - (10,03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172) (13,934) (70) (2,549) (133) (22,858)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350,215
352,308 749,930 19,957 233,715 8,186 1,714,311
累計折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220,536 519,914 11,376 154,822 - 906,648
本年度折舊 - 12,455 36,345 2,146 18,412 - 69,358
自投資性不動產轉入 - 25,214 - - - - 25,214
處分 - (104) (1,475) (599) (1,282) - (3,460)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036 5,886 26 985 - 8,93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60,137 560,670 12,949 172,937 - 1,006,693

26

房 屋 未完工程
土 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及待驗設備 總 計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212,273 502,197 10,874 139,255 - 864,599
本年度折舊 - 12,650 35,482 1,723 18,816 - 68,671
處分 - - (5,985) (1,170) (1,173) - (8,328)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387) (11,780) (51) (2,076) - (18,294)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220,536 519,914 11,376 154,822 - 906,648
帳面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95,835
145,781 224,433 7,399 75,433 91,703 940,584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350,215
131,772 230,016 8,581 78,893 8,186 807,663
民國108年1月1日 \$
350,215
142,815 215,797 4,946 77,136 16,171 807,080

註1:係自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入3,413千元。

註2:係自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入5,276千元。

註3:合併公司台南市仁德區農地四筆共32,004千元,登記在個人名義下,並簽 訂不得出租、出售轉讓或抵押之協議,該土地做為合併公司營運使用。

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短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 明細,請詳附註八。

(七)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之成本及累計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2,818
增 添 4,826
重 分 類 43,285 (註)
匯率變動之影響 38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1,312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追溯適用IFRS16之調整數 23,704
匯率變動之影響 (886)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22,818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763
提列折舊 2,008
匯率變動之影響 3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801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提列折舊 793
匯率變動之影響 (30)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763
帳面金額: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68,511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22,055

註:自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土地款轉入。

(八)投資性不動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成本及累計折舊變動明 細如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成本: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45,620
73,130 118,750
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5,620) (47,484) (93,10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31 431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6,077 26,077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45,620
72,976 118,596
增 添 - 1,150 1,150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96) (996)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45,620
73,130 118,750
累計折舊: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45,579 45,579
本年度折舊 - 1,806 1,806
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5,214) (25,21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78 378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22,549 22,549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
44,145 44,145
本年度折舊 - 2,256 2,25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22) (822)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
45,579 45,579
帳面金額: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
3,528 3,528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45,620
27,551 73,171
民國108年1月1日 \$
45,620
28,831 74,451
公允價值: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528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90,797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數個出租予他人之商用不動產。每一租賃合約每年與承租人 協商後續租期,且未收取或有租金,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一)。

投資性不動產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公允價值係由合併公司評價小組 成員參考獨立評價人員之評價報告為基礎並參酌鄰近實際成交價進行評估。其公允 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之評估係以成本法進行。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九)其他金融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

109.12.31 108.12.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2,848
8,994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60,961
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設備款 31,012 3,801
其他非流動資產-預付土地款 - 51,942
\$
33,860
125,698

1.其他金融資產-流動:係提供短期借款質押擔保,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主係適用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之活期存款及定期存單。

3.預付土地款:係合併公司與Vietnam Rubber Industrial Zone and Urban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簽約取得越南海陽省共合工業區之土地使用權作為興建廠房 用,使用期間為民國一○九年至民國一四七年四月。民國一○九年一月已轉列使用 權資產。

(十)長短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109.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0.81%~1.0571% 110年~114年
\$
682,300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0.155%~1.51% 110年~114年 17,502
無擔保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0.492%~0.612% 110年 180,000
合 計 \$ 879,802
流動-短期借款 \$ 555,000
流動-短期票券 180,000
流動-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114
非流動-長期借款 144,688
合 計 \$ 879,802
短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680,000
長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5,000
短期票券尚未使用額度 \$ 85,000
108.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無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0.97%~1.13% 109年 \$
527,300
擔保銀行借款 台幣 1.15%~1.86% 109年 21,300
無擔保應付短期票券 台幣 0.56%~0.732% 109年 170,000
合 計 \$
718,600
流動-短期借款 \$
548,600
流動-短期票券 170,000
合 計 \$
718,600
短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651,400
長期借款尚未使用額度 \$
144,000
短期票券尚未使用額度 \$
45,000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取得經濟部(特殊傳染性肺炎)資金紓困振興貸 款,合約期間為五年,借款總額度為15,000千元,政府補助利率為年息0.845%,合 併公司負擔之借款利率為年息0.155%~1.5%,利息按月支付,本金自民國一一○年十 二月起按月平均攤還。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積動撥金額為 10,000千元,以市場利率1.845%折現認列長期借款金額為9,790千元,差額210千元列

入長期遞延收入,於民國一○九年度已配合借款期間攤銷認列其他收入12千元,截 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攤銷餘額為198千元,請詳附註六(十二)。

(十一)營業租賃-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 有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合 約並未訂定不可取消租賃期間之未來應付最低租賃款。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與維護及保養費用 分別為8,483千元及8,736千元與166千元及240千元。

(十二)遞延收入

109.12.31
遞延收入-政府補助 \$
198
流動 \$
94
非流動 104
\$
198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十二月取得經濟部資金紓困振興貸款之政府補助,並 將該補助認列於遞延收入,該政府補助為貸款作為營運週轉金適用優惠利率。前述 遞延收入將配合借款期間攤銷。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調節如下:

109.12.31 108.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58,650
58,743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41,881) (32,154)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6,769
26,589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 基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 之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 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計算之收益。

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 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分別為41,881千元及32,154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 料包括基金收益率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基金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58,743 64,021
計畫支付之福利 (2,584)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858 911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1,633 (6,189)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58,650 58,743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2,154
17,131
利息收入 424 255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11,217 11,428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2,584) -
淨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670 3,340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1,881
32,154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97
191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237 465
\$
434
656
營業成本 \$
190
300
推銷費用 72 115
管理費用 148 203
研究發展費用 24 38
\$
434
656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累計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 福利負債再衡量數如下:

109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4,665)
(14,194)
本期認列 (963) 9,529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5,628)
(4,665)

(6)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用於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109.12.31 108.12.31
折現率 0.750% 1.125%
未來薪資 3.000% 3.00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九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 提撥金額為10,846千元。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6.07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3.85)% 4.03
%
未來薪資(變動0.25%) 3.87
%
(3.72)%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 減少%
108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3.97)% 4.14
%
未來薪資(變動0.25%) 4.01
%
(3.86)%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 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日 之淨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榮昇科技公司及榮星科技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 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

戶。在此計畫下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 義務。

本公司、榮昇科技公司及榮星科技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確定提 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7,651千元及7,920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 局。

除本公司、榮昇科技公司及榮星科技公司外,其他合併子公司退休金依各所 在當地法律採行確定提撥退休辦法,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認列退休金 費用分別為1,170千元及9,886千元。

3.短期帶薪假負債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帶薪假負債明細如下:

109.12.31 108.12.31
帶薪假負債(列報於其他應付款) \$
6,151
8,734

(十四)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22,417 32,036
調整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 609 48
23,026 32,084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9,809 5,935
前期已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調整數 (267) 2,238
9,542 8,173
所得稅費用 \$ 32,568 40,257

2.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所得稅費用(利益)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93)
1,906

3.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費用均為0千 元。

109年度 108年度
稅前淨利 \$
178,841
129,292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35,768 25,858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2,677) (4,081)
國外股利收入就源課稅稅額 - 21,580
被投資公司減資彌補虧損 (1,232) (3,416)
收益費損財稅差異 (118) (430)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769 56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境內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35) (2,042)
以前年度低估數 342 2,286
所得基本稅額 - 108
其他 (249) (169)
\$
32,568
40,257

4.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09.12.31 108.12.31
課稅損失 \$
50,729
46,815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 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100年度核定虧損 \$
12,805
民國110年度
101年度核定虧損 10,913 民國111年度
102年度核定虧損 9,429 民國112年度
103年度核定虧損 4,290 民國113年度
104年度核定虧損 4,397 民國114年度
107年度核定虧損 2,167 民國117年度
108年度申報虧損 2,883 民國118年度
109年度預計申報虧損 3,845 民國119年度
\$
50,729

34

(2)已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項目如下:

確定福
利計畫
未實現
兌換損失
虧損扣抵 其他 合計
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借記)/貸記損益 \$
5,362
(2,157)
3,695
(1,095)
6,424
(5,909)
5,730
(245)
21,211
(9,406)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93 - - - 19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398
2,600 515 5,485 11,998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9,422
406 15,590 6,442 31,860
(借記)/貸記損益 (2,154) 3,289 (9,166) (712) (8,743)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1,906) - - - (1,906)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5,362
3,695 6,424 5,730 21,211
土地未實
現重估增值
與子公司
相關之暫
時性差異
未實現
兌換利益
金融資產未
實現利益
合計
遞延所得稅負債: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73,353
- - 326 73,679
借記/(貸記)損益 - - - 136 136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73,353
- - 462 73,815
民國108年1月1日餘額 \$
73,353
843 53 - 74,249
借記/(貸記)損益 - (843) (53) 326 (570)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73,353
- - 326 73,679

6.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六年度。 (十五)資本及其他權益

1.普通股之發行

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2,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2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屬普通 股,已發行股本均為1,442,332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09.12.31
發行股票溢價 \$
35,852
35,852
庫藏股票交易 33,451 33,451
失效認股權 5,701 5,701
受領贈與之所得 656 656
\$
75,660
75,660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 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採取平 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現金股利以不低於 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惟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 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 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七日及一○八年六月十九日經股東常會 決議民國一○八年度及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0.30 43,270 1.00 144,233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09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0.6 86,540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民國109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139,483)
合併公司 (4,07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43,553)

民國108年1月1日期初餘額 \$ (92,290) 合併公司 (47,193)

民國108年12月31日餘額 \$ (139,483)

(十六)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股數單位:千股

109年度 108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146,672
89,03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44,233 144,233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02
0.6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 \$
146,672
89,037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144,233 144,233
員工酬勞之影響 96 68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44,329 144,301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02
0.62

(十七)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109年度 108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臺 灣 \$
644,307
566,075
大 陸 2,239,831 2,042,367

14,505 118,636
其他國家 85,640 181,510
\$
2,984,283
2,908,588
主要產品服務:
漆包線 \$
1,272,228
1,182,368
自融線 681,583 430,302
特殊線材 366,933 346,023
裸銅線 124,071 109,189
商品-漆包線 47,845 317,667
商品-裸銅線 127,862 96,232
其他 363,761 426,807
合 計 \$
2,984,283
2,908,588

2.合約餘額之揭露

109.12.31 108.12.31 108.1.1
應收票據及帳款 \$
790,538
622,952 761,905
減:備抵損失 495 723 1,320
合 計 \$
790,043
622,229 760,585
合約負債-預收貨款(列入其他流動負債) \$
281
2,118 1,541

(十八)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0.5%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3%為 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 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員工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1,202千元及580 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列金額分別為5,150千元及3,479千元,係以本公司該段期 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 事酬勞分派乘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嗣後次年 度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之差異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差異認列為次年度損 益。如董事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 議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計算之。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估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十九)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2,038
5,417
其他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 363 231
\$
2,401
5,648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股利收入 \$
12
421
租金收入 8,483 8,736

\$ 8,495 9,157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1)
(1,4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4,488 22,326
外幣兌換損失淨額 (32,948) (4,075)
其他 10,159 14,180
\$
(18,302)
30,993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7,082)
(9,994)

(二十)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由於合併公司有廣大客戶群,並未顯著集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 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虞。而為降低信用風險,合併 公司亦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惟通常不要求客戶提供擔保品。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質押擔保之定期存單 等(列報於其他金融資產)。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 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期間之備抵損失(合併公司如何判定信用風險低之說 明請詳附註四(七))。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 無減損提列或迴轉之情事。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255,220
255,220 255,220 - - - -
浮動利率工具 699,802 707,316 556,515 993 35,539 114,269 -
固定利率工具 180,000 180,115 180,115 - - - -
\$ 1,135,022 1,142,651 991,850 993 35,539 114,269 -

40

帳面金額 合 約
現金流量
6個月
以內
6-12個月 1-2年 2-5年 超過5年
108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
206,260
206,260 206,260 - - - -
浮動利率工具 548,600 549,815 545,807 4,008 - - -
固定利率工具 170,000 170,095 170,095 - - - -
\$
924,860
926,170 922,162 4,008 - -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 會有顯著不同。

  •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09.12.31 108.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5,021
28.48 712,607 23,901 29.980 716,563
港 幣 11,657 3.673 42,815 10,924 3.849 42,046
人 民 幣 29,139 4.377 127,540 26,567 4.305 114,36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21 28.48 609 34 29.980 1,012
日 幣 5,929 0.2763 1,638 969 0.2760 267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 款、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及其他應 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人民幣及日幣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 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 減少7,046千元及6,974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準。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 損益資訊,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分別為(32,948)千元及(4,075)千元。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 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 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5%,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 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減少或增加2,799千元及2,194千元,主 因係合併公司之浮動利率借款。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及基金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 動因素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報 導 日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證券及基金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3% \$
-
3,438 - 3,272
下跌3% \$
-
(3,438) - (3,272)

6.公允價值資訊

(1)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公允價值及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除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依 規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外,餘列示如下:

109.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
143,268
143,268 - - 143,268
可轉換公司債 10,265 10,265 - - 10,265
結構式存款 39,656 - 39,656 - 39,656
\$
193,18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628,724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790,043 - - - -
其他應收款 14,907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2,848 - - - -
存出保證金 11,935 - - - -
\$
1,448,457

42

109.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55,0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80,000 - - - -
應付款項 255,220 - - -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114 - - - -
長期借款 144,688 - - - -
\$ 1,135,022
108.12.31
帳面 公允價值
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528
528 - - 528
開放型基金 135,801 135,801 - - 135,801
可轉換公司債 11,300 11,300 - - 11,300
結構式存款 68,990 - 68,990 - 68,990
\$
216,619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13,691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622,229 - - - -
其他應收款 29,485 -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8,994 - -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60,961 - - - -
存出保證金 11,526 - - - -
\$
1,246,88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48,600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70,000 - - - -
應付款項 206,260 - - - -
\$
924,860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 價值之等級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 格)或間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並無任何公允價值層級之移轉。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 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合併公司持有之上市(櫃)公司股票、開放型基金及可轉換公司債,係具標 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 決定。

結構式存款為保本利變型理財商品,係採用現金流量折現法估計公允價 值,其主要假設係考量本金及發生機率以估計所收取之收益,並以折現後之現 值估計。

(廿一)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業務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 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 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 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合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 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 資金之投資之書面原則。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為目的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 融工具)之交易。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銀行存款及投資。 (1)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 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外部之 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銷售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此限額經定 期覆核。未符合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2)銀行存款及投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衡量並監控。由 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銀行與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 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之虞。

(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僅能提供財務保證予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或業 務往來之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並未對 外提供背書保證。

4.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合併公司營運 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 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未動用之長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770,000千元及 840,400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及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及採購交易所 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包括新台幣、美金、人民幣及越盾。 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港幣、人民幣及日幣。此外,合併 公司以自然避險為原則,依據合併公司各幣別資金需求及淨部位(及外幣資產與 負債部位之差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進行避險。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 係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政策係確保借款利率變動暴險,依照國際經濟情勢及市場利率 走勢進行評估,而選擇浮動或固定利率,當發生市場利率走升,對於一年內短 期借款評估調整為固定利率,中長期借款則評估藉由利率交換鎖定利率規避風 險。

(3)其他市價風險

權益及基金價格風險係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權益工具及基金因未來價格不確 定性之風險,合併公司藉由多面項投資,並定期瞭解權益工具及基金發行人之 財務狀況以管理權益工具及基金之價格風險。

(廿二)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 及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合併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非控制 權益 。董事會控管資本報酬率,同時控管普通股股利水準。

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09.12.31 108.12.31
負債總額 \$
1,244,106
1,037,803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628,724 513,691
淨負債 \$
615,382
524,112
權益總額 \$
1,797,135
1,680,972
負債資本比率 34% 31%

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廿三)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調節如下表:

非現金之變動
109.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109.12.31
短期借款 \$
548,600
6,400 - 555,000
應付短期票券 170,000 10,000 - 18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144,802 - 144,802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718,600
161,202 - 879,802
非現金之變動
108.1.1 現金流量 匯率變動 108.12.31
短期借款 \$
723,021
(173,152) (1,269) 548,600
應付短期票券 194,500 (24,500) - 170,00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25,000 (25,000) - -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
942,521
(222,652) (1,269) 718,600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古河電氣工業株式會社 其他關係人
古河電氣工業(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古河電氣工業(香港)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灣古河電磁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東特(浙江)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展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

1.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重大銷售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銷 貨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9年度 108年度 109.12.31 108.12.31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
118,888
132,338 13,169 13,550
其他關係人 170,179 110,471 35,420 17,590
\$
289,067
242,809 48,589 31,140
應收票據 \$ 11,119 3,867
應收帳款-關係人 37,470 27,273
\$ 48,589 31,140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收款方式係貨品出口後約30~60日內收款。銷售價格與一 般客戶無顯著不同。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及其未結清餘額如下:

進 貨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9年度 108年度 109.12.31 108.12.31
其他關係人-大展電線電纜股份
有限公司 \$ 170,338 175,894 16,766 14,505
其他關係人-其他 41,091 41,706 1,519 1,070
\$ 211,429 217,600 18,285 15,575

合併公司對關係人之付款方式係約為30~60日內匯款,進貨價格與一般進貨無 同類產品進貨價格可資比較或無顯著不同。

3.技術報酬金

交易金額 其他應付款
109年度 108年度 109.12.31 108.12.31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
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
-
59 - -

4.其他

截至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其他零星交易而產生之應付款項餘 額為1千元,列入其他應付款。

截至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代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者墊付 之設備款、求償產品品質異常及其他零星交易款項而產生之應收款項餘額為662千 元,列入其他應收款。

(二)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109年度 108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5,589
22,120
退職後福利 260 14,754
\$
25,849
36,874

於民國一○九年及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原始成本分別為 25,697千元及24,311千元之汽車及宿舍,供主要管理階層使用。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9.12.31 108.12.31
土地 短期借款額度 \$
188,173
188,173
房屋及建築 短期借款額度 15,065 15,742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受限 短期借款額度
制銀行存款) 2,848 8,994
\$
206,086
212,909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合併公司未認列之重大合約承諾金額如下:

109.12.31 108.12.31
已簽約尚未支付之工程、設備款 \$
69,376
7,592
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補助款之銀行保證本票 \$
13,750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經民國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董事會決議參與榮星科技公司第一季現金增 資,並以民國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為增資基準日現金增資榮星科技公司41,920千元, 增資後持股比率為74.61%。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及折舊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09年度 108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59,162 133,987 293,149 157,819 142,378 300,197
勞健保費用 9,557 8,013 17,570 11,484 9,379 20,863
退休金費用 4,549 4,706 9,255 9,341 9,121 18,462
董事酬金 - 3,855 3,855 - 2,785 2,785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5,780 5,437 11,217 5,685 5,608 11,293
折舊費用 59,814 11,552 71,366 59,734 9,730 69,464
  • 註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因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折舊費用分別 為1,806千元及2,256千元,列入營業一外收入及支出項目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 註2:民國一○九年度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政府補助為8,298千元,係認列於勞 健保及退休金費用減項。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依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 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為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
資金貸與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關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與 限 額 總 限 額
2 東莞榮星電線 東莞榮星 其他應收 65,661 65,661 65,661 4.35% 短期融通 - 營運週轉 - 125,504 251,008
公司 電子公司 款-關係人 資金之必 (東莞榮星 (東莞榮星
電線公司淨 電線公司淨
值之20%) 值之40%)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編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業背書保 背書保證 書保證 保之背書 額佔最近期財務 證最高 對子公司 對母公司 地區背書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證 限 額 餘 額 餘 額 支金額 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限 額 背書保證 背書保證 保 證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 (註1) 355,907 55,000 55,000 15,000 - 3.09 % 1,067,720 Y - -
(本公司淨 (本公司淨
值之20%) 值之60%)
0 本公司 榮星國際公 (註1) 284,810 - - - -
%
Y -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 (註1) 80,000 80,000 - - 4.50 % Y - -

註1:直接持有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上列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告時已沖銷。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期中最高持股
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股 數/張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股 數/張 持股比率 備註
本公司 保德信美國投資級 - 透過損益按 500,000 5,061 - 5,061 500,000 -
企業債券基金 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日盛中國豐收平衡 - 190,114.07 2,555 - 2,555 190,114.07 -
基金
瀚亞M&G收益優 - 59,714.495 19,342 - 19,342 59,714.495 -
化基金C類型
瀚亞三至六年目標
到期新興市場
- 10,000 3,152 - 3,152 10,000 -
債券基金
復華新興人民幣債 - 151,209.7 8,624 - 8,624 151,209.70 -
券基金A類型
日盛亞洲高收益債 - 2,779,652.94 31,952 - 31,952 2,779,652.94 -
券基金
安聯四季豐收債券 - 657,285.60 40,854 - 40,854 657,285.60 -
組合基金A類型
安聯新興債券收益 - 692,316.70 31,728 - 31,728 692,316.70 -
組合基金HA類

濱川六無擔保可轉
- 12,000 1,477 - 1,477 100,000 -
換公司債
智崴三無擔保可轉 - 20,000 2,218 - 2,218 20,000 -
換公司債
智崴四無擔保可轉 - 60,000 6,570 - 6,570 60,000 -
換公司債
儷耀科技股份有限 - 12,401 - 0.32 % - 12,401 0.37 %
公司股票
永洋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股票 527,158 - 3.10 % - 527,158 3.10 %
晶越微波積體電路 - 353,168 - 3.53 % - 905,941 3.53 %
製造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
東莞榮 結構式存款 - - 39,656 - 39,656 - -
星電線
公司
榮昇科
技公司
晶越微波積體電路
製造股份有限
- 7,367 - 0.07 % - 18,899 0.07 %
公司股票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易條件
易不同之
與一般交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名稱


(銷)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大展電線電纜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進貨 170,338 15.45 % 原則上為1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16,766) (11.87)%
東莞榮星電線
公司
古河電磁線株
式會社
具重大影響力
之個體
銷貨 106,656 11.75 % 原則上為1個月 無顯著不同 考量實際經
營模式
11,607 5.62
%

註: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無。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
(註一) (註二) 或資產之比率
0 本公司 香港大星公司 1 管-雜費 4,120 月結約1個月付款 0.14 %
0 本公司 香港大星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504 月結約1個月付款 0.02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1 銷貨 41,166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1.38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1 應收帳款 13,979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0.46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1 進貨 69,324 月結約3個月付款 2.32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1 應付帳款 18,999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62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3,571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12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1 銷貨 30,990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1.04 %
0 本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1 應收帳款 10,108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0.33 %
0 本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公司 1 銷貨 19,030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0.64 %
0 本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公司 1 應收帳款 5,635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0.19 %
0 本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公司 1 進貨 1,364 依月結約3個月付款 0.05 %
0 本公司 榮星電線(蘇州)公司 1 其他收入 4,334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6個月 0.15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銷貨 435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0.0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進貨 636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02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應付帳款 3,263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1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製-雜費 18,765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63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1 租金收入 420 依月結約3個月付款 0.0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應付設備款 315 依月結約3個月付款 0.0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441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0.0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背書保證 55,000 - 1.81 %
0 本公司 榮昇科技公司 1 機器設備 300 月結約3個月付款 0.01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1 背書保證 80,000 - 2.63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1 租金收入 218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0.01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110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0.01 %
0 本公司 榮星科技公司 1 其他收入 50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
%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與交易人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
(註一) (註二) 或資產之比率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銷貨 16,039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1個月 0.54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應收帳款 3,067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1個月 0.10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其他應收款 1,173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1~3個月 0.04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其他應收款 65,661 資金貸與依年利率4.35%計 2.16 %
息,借款期間一年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其他應付款 175 月結約1個月付款 0.01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租金收入 1,672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1個月 0.06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製-雜費 636 月結約1個月付款 0.02 %
1 東莞榮星電線公司 東莞榮星電子公司 3 利息收入 1,741 依公司授信政策原則為3個月 0.06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 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累積金額佔合 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九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榮星國際公司 英屬維京群 一般進出口貿 715,470 715,470 48,045 100.00% 784,977 51,369 51,369 子公司
易及投資業務 (美金23,442,793元) (美金23,442,793元)
榮昇科技公司 台南市 換流器、直流 29,989 29,989 2,998,910 99.96% 232 (2,560) (2,560)子公司
轉換器、模組
之製造及銷售
麗星國際公司 模里西斯 一般進出口貿 241,985 241,985 7,300,000 100.00% 315,723 19,869 19,869 子公司
易及投資業務 (美金7,300,000元) (美金7,300,000元)
榮星(越南)公 越南海陽省 生產銷售漆包 174,555 56,680 - 100.00% 145,832 (2,073) (2,073)子公司
(美金5,800,000元) (美金1,870,000元)
榮星科技公司 台南市 生產高散熱3D 70,000 - 7,000,000 79.55% 68,454 (1,943) (1,546)子公司
立體陶瓷基板
榮星國際 香港大星公司 香港九龍 一般進出口貿 港幣1,000,000元 港幣1,000,000元 - 100.00% 12,429 406 406 孫公司
公司 易業務 (港幣3,379千元) (港幣107千 (港幣107千
元) 元)

註:上列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及期末持有帳面金額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已沖銷。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 實收資本額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主要營業項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帳面價值 止已匯回
公司名稱 投資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 投資收益
東莞榮星 生產銷售漆 96,367 透過第三地區 63,303 - - 63,303 人民幣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註1)
148,442
-
電子公司 包線及絞線 (港幣 投資公司榮星 8,041千元 簽證會計師事務 (人民幣33,914
23,600,000元) 國際公司轉投
資香港大星公
所查核之財務報 千元)
司及委託香港 告認列投資利益
大星投資公司 34,433
間接投資東莞
榮星電子公司
(人民幣8,041千
東莞榮星 生產銷售漆 468,329 經由第三地區 479,199 - - 479,199 人民幣 元)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627,466 -
電線公司 包線及絞線 (港幣 投資公司榮星 3,802千元 簽證會計師事務 (人民幣143,355
120,000,000元) 國際公司間接 所查核之財務報 千元)
投資東莞榮星 告認列投資利益
電線公司 16,280(人民幣
榮星電線 生產銷售漆 234,284 經由第三地區 241,985 - - 241,985 人民幣 3,802千元)
100.00 % 依據台灣母公司
313,604 153,618
(蘇州)公 包線 (港幣56,850,983 投資公司麗星 4,660千元 簽證會計師事務 (人民幣71,648
元) 國際公司間接 所查核之財務報 千元)
投資榮星電線 告認列投資利益
(蘇州)公司 19,955
(人民幣4,660千
元)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784,487
(註2)
(美金24,979,220.34元)
728,546
(註1及註2)
(美金25,580,964.34元)
1,078,281

註:係以民國一○九年一月至十二月之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1:係以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2:榮星國際公司以自有資金美金579千元,受讓日本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 所持有香港大星投資公司25.0936%之股權,並間接取得大陸東莞榮星電子 公司25.0936%之股權。該投資款已全數支付日本東京特殊電線株式會社, 且已實行投資完成。因係屬自有資金轉投資,故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未含此筆金額且業已報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3.重大交易事項:

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製 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 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四)主要股東資訊: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31,922,000 22.13
%
日商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 30,506,042 21.15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0,257,583 7.11
%
  • 註:1.本表主要股東資訊係由集保公司以每季底最後一個營業日,計算股東持 有公司已完成無實體登錄交付(含庫藏股)之普通股及特別股合計達百分 之五以上資料。至於公司財務報告所記載股本與公司實際已完成無實體 登錄交付股數,可能因編製計算基礎不同或有差異。
  • 2.上開資料如屬股東將持股交付信託,係以受託人開立信託專戶之委託人 個別分戶揭示。至於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令辦理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內 部人股權申報,其持股包括本人持股加計其交付信託且對信託財產具有 運用決定權股份等,有關內部人股權申報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有一個應報導部門:電線部門,係製造各類消磁圈、漆包線及絞線。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由於每一策 略性事業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係經營漆包線及其下游產品之製造及加工暨相關機器設備買賣,依 產品別應報導部門為電線,其他係製造及買賣其他產品且未達應報導部門之量化門 檻。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利益)或非經常發生之損益至應報導部門。報導之金 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 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淨利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109年度
調 整
電線 其他 及銷除 合 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973,316
10,967 - 2,984,283
部門間收入 434 19,700 (20,134) -
收入總計 \$
2,973,750
30,667 (20,134) 2,984,283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折舊與攤銷 \$
70,516
1,597 (747) 71,366
應表達部門(損)益 \$
165,650
(5,087) 18,278 178,841
應表達部門總資產 \$
2,934,306
110,954 (4,019) 3,041,241
108年度
調 整
電線 其他 及銷除 合 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895,794
12,794 - 2,908,588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2,895,794
12,794 - 2,908,588
部門間收入 202 15,952 (16,154) -
收入總計 \$
2,895,996
28,746 (16,154) 2,908,588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折舊與攤銷 \$
68,587
1,230 (353) 69,464
應表達部門(損)益 \$
118,861
(4,495) 14,926 129,292
應表達部門總資產 \$
2,686,861
35,035 (3,121) 2,718,775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別及勞務別名稱 109年度 108年度
漆包線 \$
1,272,228
1,182,368
自融線 681,583 430,302
特殊線材 366,933 346,023
裸銅線 124,071 109,189
商品-漆包線 47,845 317,667
商品-裸銅線 127,862 96,232
其他 363,761 426,807
\$
2,984,283
2,908,588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地 區 109年度 108年度
台灣 \$
644,307
566,075
大陸 2,239,831 2,042,367
日本 14,505 118,636
其他國家 85,640 181,510
\$
2,984,283
2,908,588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非流動資產:


109.12.31 108.12.31
台灣 \$
807,462
759,349
大陸 142,984 199,283
越南 93,189 -
\$
1,043,635
958,632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其他非流動 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五)重要客戶資訊

於民國一○九年度及一○八年度合併公司無銷貨收入佔損益表銷售收入金額10% 以上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