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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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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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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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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JUNG SHING WIRE CO., LTD.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

地點: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文心路138號(仁德里活動中心)。

方式:實體股東會


目 錄

壹、開會程序·····································································································································································································1
貳、股東會議程·································································································································································································2
參、報告事項·································································································································································································3
肆、承認事項·································································································································································································8
伍、臨時動議·································································································································································································23
陸、散會·································································································································································································23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24
二、公司章程·································································································································································································26
三、董事持股情形·································································································································································································30


蘭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壹、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1


蘭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貳、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

地點: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文心路138號(仁德里活動中心)。

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114年度營業報告。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四)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臨時動議

六、散會


參、報告事項

董事會 提

(一)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1. 依本公司章程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三分派董事酬勞,本公司114年度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盈餘為NT$155,664,630元,擬分派員工酬勞NT$1,141,555元(0.73%),董事酬勞NT$4,078,000元(2.62%),並以現金方式發放,上述分派後稅前利益為150,445,075元。

  2. 本公司非經理人且薪資水準低於NT$6.5萬元之基層員工,依章程其員工酬勞應提撥不低於87%,擬於員工酬勞NT$1,141,555元中,不低於87%之NT$993,153元,分派予基層員工。

  3. 擬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業經115.03.10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15.03.10董事會決議通過,擬配發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並無差異。


董事會提

(二)114年度營業報告

  1. 營業財務分析:

114年度營業淨損為新台幣932千元,淨損率 0.03%,較113年度營業淨利為新台幣37,792,淨利率 1.11%,營業淨損增加新台幣38,724千元,稅前淨利為新台幣235,060千元,淨利率 6.99%,較113年度稅前淨利為新台幣92,702千元,淨利率 2.73%,稅前淨利增加新台幣142,358千元,每股稅後淨利新台幣0.68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114年實績 113年實績 上年度實績比較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淨額 3,363,151 100.00 3,395,533 100.00 (32,382) (0.95)
營業成本 3,120,144 92.77 3,085,728 90.88 34,416 1.12
營業毛利 243,007 7.23 309,805 9.12 (66,798) (21.56)
營業費用 243,939 7.25 272,013 8.01 (28,074) (10.32)
營業淨利(損) (932) (0.03) 37,792 1.11 (38,724) (102.4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35,992 7.02 54,910 1.62 181,082 329.78
稅前淨利(損) 235,060 6.99 92,702 2.73 142,358 153.57
所得稅 124,226 3.69 13,882 0.41 110,344 794.87
本期淨利(損) 110,834 3.30 78,820 2.32 32,014 40.62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708) (0.32) 49,674 1.46 (60,382) 121.5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0,126 2.98 128,494 3.78 (28,368) 22.08
每股盈餘(虧損)(元) 0.68 0.55
項 目 比率
--- --- ---
資產報酬率 3.48%
股東權益報酬率 4.75%
占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0.05%
稅前純益 13.87%
純益率 3.30%
稅後每股盈餘(元) 0.68

  1. 預算執行情形報告

114 年度無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1. 研發與發展狀況

A. PI 塗料開發。
B. 無酚無苯耐高溫自融線開發。
C. 供應商無酚無苯絕緣線驗證。
D. 熱風熱固性自融層開發。
E. PCT 測試及耐濕熱性信賴性測試。

  1. 本年度(一一五年)營業計劃概要

A. 經營方針:精神口號:“績效至上、低碳永續”。
B.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依據本公司產能及未來市場狀況推估,預期一一五年集團漆包線銷售數量約達到7,700噸。

  1. 重要產銷政策及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A. 以有機材料、無機材料及複合材料為基礎,開發新用途特殊漆包線。
B. 高附加價值製品以產品&市場行銷手法為基礎,對於目標市場從事集中拓銷。
C. 建立可因應特殊製品的設備、生產體制,確保品質系統來減少損耗,提高效益。
D. 以特殊製品與新製品為中心之生產導向、充實拓銷資料之內容。
E. 增加利潤並擴大營收管道,掌握智財權使公司成為市場獨一無二的商品或服務提供者。

  1. 外部環境之影響

回首2025年,榮星集團在動盪的全球局勢中展現了頑強的生命力,我們學會了如何在後疫情時代與劇烈的市場變革中存續;2026年,集團營運策略定為【AI轉型、量能提升】。為引領集團邁向智慧製造,擘劃了AI轉型四大指導原則:結合政府補助與公司投資、自行開發與專業輔導並進、整合既有與新置資源,並達成雲端與地端資料的深度連結。同時,我們也設定了六大長期目標:全面提升行政與生產效率、降低經營風險與客訴賠償、提升競爭能力,並落實全面降低成本,為集團長期穩定獲利奠定根基。

同時,我們將積極開拓藍海商品、前進藍海市場,落實集團分工以創造最大利益,脫離紅海競爭,秉持精益求精的理念,共同攜手並進,以數據說話、以績效領航,共創榮星集團的成長巔峰。

董事長:王東澤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會 提

(三)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鑑察。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分別提出查核報告及審查報告。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蘇彥達、許振隆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報請 鑑察。

此 上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方惠玲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


董事會 提

(四)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本公司截至114.12.31背書保證情形如下:

  1. 本公司為子公司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而連帶履行債務保證,其保證金額為新台幣180,000千元。
  2. 本公司為子公司榮星電線(越南)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而連帶履行債務保證,其保證金額為新台幣49,028千元。

上述保證金額共計約新台幣229,028千元,占本公司背書保證額度16.36%。


肆、承認事項

董事會 提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另 114 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已自行編製完成,並委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蘇彥達、許振隆會計師查核,並出具查核報告書。
2. 上述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出具審核報告在案,謹提請 承認。

決議:


會計師查核報告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呆滯損失之評估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跌價損失之相關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五)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主要為漆包線及其原料,其可能因市場供需變化及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相關產品的銷售可能會有劇烈波動,使存貨產生呆滯情形,致存貨成本有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呆滯損失之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9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管理階層所採用之存貨呆滯評價政策,並比較過去呆滯存貨之實際狀況,以評估過去管理階層估計之準確度。
  • 取得存貨庫齡報表,選取樣本核至存貨異動單據,測試存貨庫齡表計算之正確性。
  • 依據存貨庫齡區間適用之呆滯提列比率,重新計算存貨備抵呆滯損失。
  • 評估公司對存貨備抵損失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0


  1.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蘇彥達

會計師:

許振隆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日


螢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六(三)、(十七)及七)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及(十七))
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三)、(十七)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七)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五))
1470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及(七))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八)、七、八及九)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十二)及七)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四))
1920 存出保證金
1975 淨項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103,920 3 112,979 3
88,525 3 150,711 5
30,345 1 27,628 1
252,611 8 253,295 7
30,821 1 29,732 1
13,320 - 13,112 1
3,310 - 3,310 -
139,966 4 138,232 4
739 - 2,172 -
663,557 20 731,171 22
1,827,904 56 1,857,898 55
600,879 19 612,568 18
152,337 5 153,732 4
6,824 - 15,706 1
11,026 - 11,025 -
7,286 - 6,318 -
5,992 - 1,012 -
2,612,248 80 2,658,259 78
$ 3,275,805 100 3,389,430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及七)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負債合計

業主權益(附註六(七)、(十一)及(十五)):

3100 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705,000 22 715,000 21
- - 80,000 3
37,030 1 46,094 1
46,181 2 60,759 2
69,684 2 72,913 2
4,506 - - -
5,194 - 5,315 -
- - 19,500 1
867,595 27 999,581 30
74,766 2 76,328 2
942,361 29 1,075,909 32
1,695,147 52 1,695,147 50
257,098 8 257,098 8
479,670 14 448,589 13
(98,471) (3) (87,313) (3)
2,333,444 71 2,313,521 68
$ 3,275,805 100 3,389,430 100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荣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七)及七) $ 1,503,874 100 1,580,13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三)、(十八)、七及十二) 1,389,897 92 1,415,711 89
5900 營業毛利 113,977 8 164,419 11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二)、(十三)、(十八)、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44,593 3 44,199 3
6200 管理費用 92,666 6 88,682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1,220 1 19,249 1
營業費用合計 148,479 10 152,130 10
6900 營業淨利(損) (34,502) (2) 12,289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六)、(十一)、(十二)、(十九)、七及十二):
7100 利息收入 2,486 - 3,752 -
7010 其他收入 1,579 - 1,52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6,475) (1) 35,910 2
7050 財務成本 (14,988) (1) (15,482)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212,345 14 49,983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4,947 12 75,690 5
7900 稅前淨利 150,445 10 87,979 6
7951 減: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十四)) 35,057 2 (1,761) -
8200 本期淨利 115,388 8 89,740 6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三)、(十四)及(十五)):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62 - 1,460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12 - 292 -
450 - 1,16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158) (1) 48,506 3
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11,158) (1) 48,506 3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708) (1) 49,674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4,680 7 139,414 9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68 0.5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68 0.53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衛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權益總額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577,978 182,657 103,405 104,052 208,771 416,228 (135,819) 2,041,044
本期淨利 - - - - 89,740 89,740 - 89,74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68 1,168 48,506 49,67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0,908 90,908 48,506 139,414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479 - (1,479)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31,767 (31,767)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47,339) (47,339) - (47,339)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117,169 74,646 - - - - - 191,815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 (205) - - (11,208) (11,208) - (11,413)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695,147 257,098 104,884 135,819 207,886 448,589 (87,313) 2,313,521
本期淨利 - - - - 115,388 115,388 - 115,38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450 450 (11,158) (10,70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5,838 115,838 (11,158) 104,680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7,970 - (7,970)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48,505) 48,505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84,757) (84,757) - (84,757)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695,147 257,098 112,854 87,314 279,502 479,670 (98,471) 2,333,444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50,445 87,979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50,532 57,40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7,269) (7,515)
利息費用 14,988 15,482
利息收入 (2,486) (3,752)
股利收入 - (5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212,345) (49,98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 - 7,22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283)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2,355 (8,779)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54,508) 10,03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 (2,717) (1,808)
應收帳款減少(增加) 3,338 (41,501)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 (683) (3,547)
其他應收款增加 (69) (7,550)
存貨增加 (1,734) (5,537)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1,433 (1,444)
淨確定福利資產增加 (406) (3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淨變動 (838) (61,72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9,064) 9,504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14,704) 14,458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6,414) 7,123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21) 2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淨變動 (30,303) 31,11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31,141) (30,609)
調整項目合計 (185,649) (20,57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出) (35,204) 67,401
收取之利息 2,347 4,081
收取之股利 - 55
支付之利息 (15,043) (14,109)
支付之所得稅 (194) (3,41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48,094) 54,01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4,443) (31,415)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84,617 4,56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848) (58,13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1,843) (180)
存出保證金增加 (1) (187)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5,625) 271
子公司盈餘匯回 208,032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239,289 (85,08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45,000 217,500
短期借款減少 (255,000) (50,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80,000) 80,000
長期借款償還 (19,500) (42,0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 (214,750)
發放現金股利 (84,757) (47,33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94,257) (56,589)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997) 55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9,059) (87,10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2,979 200,08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3,920 112,979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會計師查核報告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鑑:

查核意見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榮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星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存貨呆滯損失之評估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跌價損失之相關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六)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集團之存貨主要為漆包線及其原料,其可能因市場供需變化及產品過時或不再符合市場需求,相關產品的銷售可能會有劇烈波動,使存貨產生呆滯情形,致存貨成本有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存貨呆滯損失之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16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榮星集團管理階層所採用之存貨呆滯評價政策,並比較過去呆滯存貨之實際狀況,以評估過去管理階層估計之準確度。
  • 取得存貨庫齡報表,選取樣本核至存貨異動單據,測試存貨庫齡表計算之正確性。
  • 依據存貨庫齡區間適用之呆滯提列比率,重新計算存貨備抵呆滯損失。
  • 評估榮星集團對存貨備抵損失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役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榮星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星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榮星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7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星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2.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3.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星集團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蘇彥達

會計師:

許振隆

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審字第1070304941號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號
民國 一一五 年 三 月 十 日


螢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六(四)、(十八)及七)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及(十八))
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十八)及七)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1410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附註六(七)、(十)及(十一))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八))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七)、(十)、八及九)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七)及(十一))
1821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十五))
1920 存出保證金
1975 淨項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510,598 15 500,477 13
162,022 5 285,622 8
242,081 7 496,593 13
32,586 1 27,633 1
809,999 24 769,281 21
16,535 - 24,742 1
59,002 2 25,866 1
3,310 - 3,310 -
339,772 10 344,612 9
54,907 2 31,048 1
- - 16,977 -
2,230,812 66 2,526,161 68
17,723 1 18,949 -
1,017,142 30 1,066,416 29
55,714 2 60,985 2
961 - 1,441 -
11,889 - 24,664 1
12,605 - 12,669 -
7,286 - 6,318 -
- - 3,000 -
15,771 1 13,319 -
1,139,091 34 1,207,761 32
$ 3,369,903 100 3,733,922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二)及八)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二))
2170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四)及七)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260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直接相關之負債(附註六(七))
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六(十八))
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二))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
2645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合計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九)、(十三)及(十六)):

3100 股本
3200 資本公積
3300 保留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36XX 非控制權益

權益合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12.31 113.12.31
金額 % 金額 %
$ 740,000 22 750,000 20
- - 80,000 2
43,520 2 54,076 2
28,967 1 31,627 1
110,521 3 87,554 2
24,963 1 7,415 -
- - 295,576 8
5,603 - 5,746 -
- - 19,500 1
953,574 29 1,331,494 36
74,766 2 76,328 2
944 - 850 -
75,710 2 77,178 2
1,029,284 31 1,408,672 38
1,695,147 50 1,695,147 45
257,098 8 257,098 7
479,670 14 448,589 12
(98,471) (3) (87,313) (2)
2,333,444 69 2,313,521 62
7,175 - 11,729 -
2,340,619 69 2,325,250 62
$ 3,369,903 100 3,733,922 100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螢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八)及七) $ 3,363,151 100 3,395,533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四)、(十九)、七及十二) 3,120,144 93 3,085,728 91
5900 營業毛利 243,007 7 309,805 9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七)、(十四)、(十九)、七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48,916 1 46,975 1
6200 管理費用 182,074 5 186,820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7,955 1 28,063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5,006) - 10,155 -
營業費用合計 243,939 7 272,013 8
6900 營業淨利(損) (932) - 37,792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七)、(八)、(十三)、(二十)、七及十二):
7100 利息收入 18,667 1 20,460 1
7010 其他收入 3,764 - 4,035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230,564 7 51,291 2
7050 財務成本 (15,777) (1) (17,050)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226) - (3,826)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35,992 7 54,910 2
7900 稅前淨利 235,060 7 92,702 3
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124,226 4 13,882 -
8200 本期淨利 110,834 3 78,820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五)及(十六)):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562 - 1,460 -
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12 - 292 -
450 - 1,168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158) - 48,506 1
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 - -
(11,158) - 48,506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0,708) - 49,674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0,126 3 128,494 4
本期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15,388 3 89,740 3
8620 非控制權益 (4,554) - (10,920) -
$ 110,834 3 78,820 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04,680 3 139,414 4
8720 非控制權益 (4,554) - (10,920) -
$ 100,126 3 128,494 4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68 0.5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68 0.53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實際取得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短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合計
$ 1,577,978 182,657 103,405 104,052 208,771 416,228 (135,819) 2,041,044 11,236 2,052,280
- - - - 89,740 89,740 - 89,740 (10,920) 78,820
- - - - 1,168 1,168 48,506 49,674 - 49,674
- - - - 90,908 90,908 48,506 139,414 (10,920) 128,494
- - 1,479 - (1,479) - - - - -
- - - 31,767 (31,767) - - - - -
- - - - (47,339) (47,339) - (47,339) - (47,339)
117,169 74,646 - - - - - 191,815 - 191,815
- (205) - - (11,208) (11,208) - (11,413) 11,413 -
1,695,147 257,098 104,884 135,819 207,886 448,589 (87,313) 2,313,521 11,729 2,325,250
- - - - 115,388 115,388 - 115,388 (4,554) 110,834
- - - - 450 450 (11,158) (10,708) - (10,708)
- - - - 115,838 115,838 (11,158) 104,680 (4,554) 100,126
- - 7,970 - (7,970) - - - - -
- - - (48,505) 48,505 - - - - -
- - - - (84,757) (84,757) - (84,757) - (84,757)
$ 1,695,147 257,098 112,854 87,314 279,502 479,670 (98,471) 2,333,444 7,175 2,340,619

董事長:王東澤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衛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235,060 92,702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96,877 106,661
繼銷費用 725 480
利息收入 (18,667) (20,460)
股利收入 - (55)
利息費用 15,777 17,0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5,006) 10,155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5,614 (8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8,922) (10,699)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189,906) -
租賃修改利益 (79,709)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1,226 3,826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 - 7,225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4,239 (20,97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77,752) 92,41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增加 (4,953) (1,528)
應收帳款增加 (33,284) (164,217)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8,143 (9,669)
其他應收款增加 (31,811) (19,189)
存貨減少(增加) 5,975 (31,929)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23,875) 2,169
淨確定福利資產增加 (406) (3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淨變動 (80,211) (224,69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9,867) 10,751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3,004) 6,372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24,510 (2,004)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 (126) (8,62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淨變動 11,513 6,499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淨變動 (68,698) (218,197)
調整項目合計 (246,450) (125,78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11,390) (33,082)
收取之利息 17,380 20,385
收取之股利 - 55
支付之利息 (15,806) (17,080)
支付之所得稅 (95,577) (18,62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5,393) (48,344)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繼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64,575)
處分按繼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57,317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778,816) (521,348)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910,118 541,862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5,861) (83,64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174 1,768
取得無形資產 (245)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3,0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73 (325)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9,072) (3,763)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直接相關之負債增加 - 266,42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29,688 (263,59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280,000 252,500
短期借款減少 (290,000) (125,0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80,000) 43,000
長期借款償還 (19,500) (42,000)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67 (57)
發放現金股利 (84,757) (47,33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94,090) 81,10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0,084) 38,31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0,121 (192,52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0,477 693,0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10,598 500,47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王東澤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會 提

(二)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明:1. 盈餘分配表(如下)。

  1. 本公司114年度稅後盈餘115,388,218元,依公司章程與相關法令規定調整後加計上期可供分配盈餘,實際可供分配盈餘256,761,618元,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169,514,700股計算,各股東持有股份每股擬配發現金股利0.6元,合計101,708,820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擬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2. 現金股利之分配,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

  3. 於除息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 上述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在案,謹提請承認。

決議: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餘額 163,664,776
加:本期稅後淨利 115,388,218
加: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449,600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583,782)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1,157,194)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256,761,618
分配項目:普通股現金股利--0.6元/股 101,708,820
期末未分配盈餘 155,052,798

董事長:王東澤

經理人:邱守基

會計主管:薛添得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附錄一

螢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二、股東會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六、公司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得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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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十八、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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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螢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三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2.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四條:本公司得就業務之需要對外保證。

第五條:本公司對其他事業之投資,不受公司法有關轉投資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限制。

第六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七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分為參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公司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第八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應予編號,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九條:本公司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或得免印製股票。

依前項規定發行之股票不適用股票應編號之規定,且應洽證券集中保管機構保管或登錄。

第十條: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變更或地址變更等股務事項及行使其一切權利時,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紅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

前項通知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股東因事不能出席股東會時,應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但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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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第十四條: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長出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之會議依本公司議事規則辦理。

第十五條:股東會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七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其實施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一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本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議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

第十八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董事中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對內綜理本公司一切業務,對外代表公司,並得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處理會務。

第十八條之一:董事長得視公司業務需要,為董事、經理人或員工等投保責任險。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如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均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一人代理出席。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通知應載明事由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二十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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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審計委員會依法執行相關職務,並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但無表決權。

第五章 經理人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若干人。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應編造下列表冊,送請股東常會承認。

  • 營業報告書。
  • 財務報表。
  • 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其中應提撥不低於 87% 員工酬勞分配予基層員工,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三分派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業務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行業特性穩定,為一長久永續經營的事業,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保障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乃採取平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況,其分派比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唯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本公司分派股息及紅利或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如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年七月十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二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十八日,第四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十五日,第六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一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年五月十日,第八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三十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元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日,第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第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七月十五日,第十八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八日,第二十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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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第二十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三十九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七日,第四十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十四日,第四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九日,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生效,修正時亦同。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東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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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荣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基準日:115年4月18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115.04.18 持有股數 備註
種類 股數 占當時發行%
董事長 王東澤 114.06.19 普通股 1,306,241 0.77%
副董事長 日商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代表人:長谷川繁幸 114.06.19 普通股 31,546,647 18.61%
董事 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沈尚弘 114.06.19 普通股 36,378,065 21.46%
董事 王柏翔 114.06.19 普通股 2,000,000 1.18%
獨立董事 方惠玲 114.06.19 普通股 0 0
獨立董事 洪國超 114.06.19 普通股 0 0
獨立董事 時大鯤 114.06.19 普通股 0 0
合計 71,230,953

115年04月18日發行總股數:169,514,700股
註:1.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10,170,882股,截至115年4月18日止持有71,230,953股。
2. 獨立董事持股不計入董事持股數
3.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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