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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 —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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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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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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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八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一0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 錄
壹、開會程序‧‧‧‧‧‧‧‧‧‧‧‧‧‧‧‧‧‧‧‧‧‧‧‧‧‧‧‧1
貳、股東會議程‧‧‧‧‧‧‧‧‧‧‧‧‧‧‧‧‧‧‧‧‧‧‧‧‧‧‧2
參、報告事項‧‧‧‧‧‧‧‧‧‧‧‧‧‧‧‧‧‧‧‧‧‧‧‧‧‧‧‧3
肆、承認事項‧‧‧‧‧‧‧‧‧‧‧‧‧‧‧‧‧‧‧‧‧‧‧‧‧‧‧‧8
伍、選舉事項‧‧‧‧‧‧‧‧‧‧‧‧‧‧‧‧‧‧‧‧‧‧‧‧‧‧‧‧25
陸、其他議案‧‧‧‧‧‧‧‧‧‧‧‧‧‧‧‧‧‧‧‧‧‧‧‧‧‧‧‧25
柒、臨時動議‧‧‧‧‧‧‧‧‧‧‧‧‧‧‧‧‧‧‧‧‧‧‧‧‧‧‧‧25
捌、散會‧‧‧‧‧‧‧‧‧‧‧‧‧‧‧‧‧‧‧‧‧‧‧‧‧‧‧‧‧‧25
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26
二、公司章程‧‧‧‧‧‧‧‧‧‧‧‧‧‧‧‧‧‧‧‧‧‧‧‧‧‧‧‧28
三、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32
四、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33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壹、一0八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其他議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 會
1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貳、一0八年股東常會議程 -
一、時間:中華民國108 年6 月19 日(星期三)上午九時 -
二、地點: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文心路138 號(仁德里活動中心) 三、宣布開會 -
四、主席致詞 -
五、報告事項-
(一)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二)107年度營業報告。 -
(三)監察人查核107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四)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
-
六、承認事項-
(一)107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107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七、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 -
八、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九、臨時動議 -
十、散會
2
叁、報告事項
董事會提
(一)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本公司107年度未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稅前盈
餘為NT$247,019,991元,擬分派員工酬勞NT$1,235,100元(0.5%),董
監事酬勞NT$7,410,600元(3%),擬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業經
108.02.27薪資報酬委員會及108.03.20董事會決議通過,擬配發之員工及
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並無差異。
3
董事會 提
(二)107年度營業報告
1.營業財務分析:
107 年度營業淨利為新台幣 195,691 千元,淨利率5.41%,較106 年度營業淨
利新台幣231,507 千元,淨利率6.91%,減少新台幣35,816 千元,107 年度稅前淨
利為新台幣262,727 千元,淨利率7.27%,較106 年度稅前淨利為新台幣161,045
千元,淨利率4.81%,增加新台幣101,682 千元,107 年度每股稅後淨利新台幣1.50
元。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
107年實績 |
107年實績 |
106年實績 |
106年實績 |
上年度實績比較 |
上年度實績比較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3,614,436 |
100.00 |
3,349,685 |
100.00 |
264,751 |
7.90 |
|
營業成本 |
3,135,285 |
86.74 |
2,860,893 |
85.41 |
274,392 |
9.59 |
|
營業毛利 |
479,151 |
13.26 |
488,792 |
14.59 |
(9,641) |
(1.97) |
|
營業費用 |
283,460 |
7.84 |
257,285 |
7.68 |
26,175 |
10.17 |
|
營業淨利(損) |
195,691 |
5.41 |
231,507 |
6.91 |
(35,816) |
(15.47)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7,036 |
1.85 |
(70,462) |
(2.10) |
137,498 |
(195.14) |
|
稅前淨利(損) |
262,727 |
7.27 |
161,045 |
4.81 |
101,682 |
63.14 |
|
所得稅 |
46,046 |
1.27 |
45,178 |
1.35 |
868 |
1.92 |
|
本期淨利(損) |
216,681 |
5.99 |
115,867 |
3.46 |
100,814 |
87.01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2,720) |
(0.35) |
3,804 |
0.11 |
(16,524) |
434.3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3,961 |
5.64 |
119,671 |
3.57 |
84,290 |
70.43 |
|
每股盈餘(虧損) (元) |
1.50 |
0.81 |
項 |
目 |
比率 |
|
|---|---|---|---|
資 產 報 酬 率 |
7.01% |
||
股東 權 益報 酬 率 |
12.62%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營 業 利 益 |
13.57% |
|
稅 前 純 益 |
18.22% |
||
純 益率 |
5.99% |
||
稅 後每 股 盈 餘(元) |
1.50 |
4
-
2.預算執行情形報告:107 年度無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
3.研發與發展狀況: -
A.音圈用高耐熱塗料開發。 -
B.高導磁材料開發。 -
C.環保塗料開發。 -
D.智能製造系統導入。 -
4.本年度(一0八年)營業計劃概要 -
A.經營方針:精神口號:“精進、傳承、永續”。
行動方針:活化人資效益、強化競爭優勢、整合集團資源、提升公司
價值。
B.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依據本公司產能及未來市場狀況推估,預期一0八年集團漆包線銷售數量約
達到11,000噸。
-
5.重要產銷政策及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A.以市場及客戶之需求為出發點,計畫善用特殊線來展開成為開發型事業。 -
B.使用自社特殊線來展開加工事業。 -
C.材料多様化,以自社開發的融著被膜為主軸,迅速因應顧客要求。 -
D.活用特殊線做到市場區隔,全力對應客戶需求,並保有自己開發的材料。
-
-
6.外部環境之影響-
2018 年在中美貿易戰不確定因素的陰影籠罩下,端賴全體同仁的努力,朝既 -
定目標前進,我們再次超越自我,又一次繳出亮眼的成績單,體現出精益求精的精 進之道,未來仍將秉持活化人資效益、強化競爭優勢、整合集團資源、提升公司價 值既定方針,往集團共同願景方向前進。 -
展望2019 年,仍將面臨原物料成本上漲、中美貿易戰陰霾未散、兩岸關係停 -
滯不前、英國脫歐以及全球經濟成長趨緩挑戰,我們不畏險峻、延續優勢、挑戰新 高,希能打造榮星成為健康、幸福、活力的職場,並重申集團核心價值是每位榮星 人都必須銘記在心,才能在新一波產業淘汰賽中脫穎勝出。
-
董事長:王東憲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5
董事會 提
-
(三)監察人查核一0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報請 鑒察。 -
說明:本公司一0七年度決算表冊,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及監察人審查竣 事,分別提出查核報告及審查報告。
6
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0七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
量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振隆、楊博任會計師查核
竣事,連同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經本監察人等審查認為符合公司
法等相關法令,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此 上
本公司一0八年股東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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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董事會 提
(四)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本公司截至107.12.31 背書保證情形如下:
-
1.本公司為子公司榮昇科技(股)公司向銀行借款而連帶履行債務保證,其保 證金額為新台幣55,000 千元。 -
2.本公司為子公司榮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而連帶履行債務保 證,其保證金額為新台幣291,793 千元。 -
3.本公司為孫公司東莞榮星電線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而連帶履行債務保 證,其保證金額為新台幣92,145 千元。 -
上述保證金額共計約新台幣438,938 千元,佔本公司背書保證額度41.20%。
肆、承 認 事 項
董事會 提
-
(一)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 承認。 -
說明:1.本公司107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 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已自行編製完成,並委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許振隆會計師及楊博任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2.上述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 出具審查報告在案,謹提請 承認。
決議:
8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
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
務狀況,暨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
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有關應收帳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六)金融工具;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會
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揭露說明,請詳個
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及附註六(五)其他應收款。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客戶受產業景氣波動影響深,主要客戶之應收帳款收款條件 約為月結 60~90 天,故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存有公司管理階層主觀之重大判斷,係本會計師執行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ㄧ。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分析應收帳款帳齡表資料,檢視應收帳款期後收款情形,針對尚未收款且未提列預期信 用損失之逾期應收帳款,瞭解公司如何評估其回收可能性無疑慮,以評估其應收帳款預期 信用損失提列與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
●檢視公司過去對應收帳款備抵壞帳提列之準確度,並與本期估列之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 失作比較,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
●評估公司對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9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七)存貨;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六)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金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金額孰低者列示,因公司產品漆
包線銷售價格受主要原料銅價波動之影響深,致可能產生存貨之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
此認為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查
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ㄧ。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公司管理階層所採用之銷售價格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 值之合理性,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淨變現價值明細表之正確性。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表之 正確性。 -
●檢視公司過去對存貨備抵提列之準確度,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
●考量公司對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榮星電線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
執行下列工作: -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星電線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
10
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
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星
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
評估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 關交易及事件。 -
(6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七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
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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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核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 號
准簽證文號 : (88)台財證(六)第18311 號
民國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11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7.12.31 | 106.12.31 | 106.12.31 | 107.12.31 | 106.12.31 | 106.12.31 | ||||||||||
|---|---|---|---|---|---|---|---|---|---|---|---|---|---|---|---|
資 產 |
金 額 |
% | 金 額 |
% | 負債及權益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 | 208,470 | 7 | 615,511 |
20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
$ | 522,000 |
18 | 660,500 |
21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一)) |
192,000 | 7 | 260,000 |
8 | ||||||||
(附註六(二)) |
244,247 | 9 |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458 | - | 1,186 |
- | |||||
| 1125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 |
- | - | 286,222 |
9 | 2170 | 應付帳款 |
93,152 | 3 | 114,683 |
4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六(四)及七) |
36,981 | 1 | 34,574 |
1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
25,822 | 1 | 20,116 |
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
294,243 | 10 | 331,605 |
11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及七) |
115,375 | 4 | 94,359 |
3 | ||||
| 1181 |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 |
49,585 | 2 | 27,915 |
1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
- | 25,888 |
1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及七) |
32,135 | 1 | 16,991 |
1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4,786 | - | 4,559 |
- | ||||
| 130X | 存貨(附註六(六)) |
139,625 | 5 | 127,683 |
4 | 2322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25,000 | 1 | - | - | ||||
| 1410 | 預付款項 |
566 | - | 592 |
- | 流動負債合計 |
978,593 | 34 |
1,181,291 | 38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580 | - | 737 |
- | 非流動負債: |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十)及八) |
170,296 | 6 | -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 |
- | 75,000 | 3 | ||||
流動資產合計 |
1,176,728 | 41 | 1,441,830 |
47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
74,196 | 2 | 74,514 | 2 | |||||
非流動資產: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
46,890 | 2 | 90,336 | 3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 |
910,633 | 32 | 842,981 |
27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21,086 | 4 | 239,850 | 8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八)、七 |
負債合計 |
1,099,679 | 38 | 1,421,141 | 46 | |||||||||
、八及九) |
603,949 | 21 | 591,878 |
19 | 業主權益(附註六(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十)) |
137,454 | 5 | 137,037 |
5 | 3100 | 股本 |
1,442,332 | 50 | 1,442,332 | 47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四)) |
31,322 | 1 | 54,446 |
2 | 3200 | 資本公積 |
75,660 | 3 | 75,660 | 3 |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0,054 | - | 10,394 |
- | 3300 | 保留盈餘 |
350,035 | 12 | 198,727 | 6 | ||||
| 1995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十)) |
5,276 | - | 891 | - | 3400 | 其他權益 |
(92,290) |
(3) | (58,403) | (2)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698,688 | 59 | 1,637,627 |
53 | 權益合計 |
1,775,737 | 62 | 1,658,316 | 54 | ||||||
資產總計 |
$ | 2,875,416 | 100 | 3,079,457 | 100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875,416 | 100 | 3,079,457 |
100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王東憲
經理人:王東澤會計主管:薛添得
12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八)(十九)、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三)(二十)、七及十二)590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三)(十六)(二十)、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三)(十二)(廿一)、七及十二):7010 其他收入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 財務成本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稅前淨利7951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8200 本期淨利(淨損)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三)(十四)(十五)(廿二)):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4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4000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八)(十九)、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三)(二十)、七及十二)590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三)(十六)(二十)、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三)(十二)(廿一)、七及十二):7010 其他收入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 財務成本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稅前淨利7951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8200 本期淨利(淨損)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三)(十四)(十五)(廿二)):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4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七))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7年度 |
107年度 |
106年度金 額% 1,644,811 100 1,353,376 82 291,435 18 51,500 3 86,791 5 8,941 1 - - 147,232 9 144,203 9 7,105 - (51,592) (3) (8,516) - 55,751 3 2,748 - 146,951 9 31,084 2 115,867 7 (8,088) - 1,375 - (6,713) - 3,379 - 7,302 - 220 - 384 - 10,517 - 3,804 - 119,671 7 0.81 |
106年度金 額% 1,644,811 100 1,353,376 82 291,435 18 51,500 3 86,791 5 8,941 1 - - 147,232 9 144,203 9 7,105 - (51,592) (3) (8,516) - 55,751 3 2,748 - 146,951 9 31,084 2 115,867 7 (8,088) - 1,375 - (6,713) - 3,379 - 7,302 - 220 - 384 - 10,517 - 3,804 - 119,671 7 0.81 |
|
|---|---|---|---|---|---|---|
金 額$ 1,741,609 1,452,788 |
% | 金 額1,644,811 1,353,376 |
||||
288,821 |
17 |
291,435 |
||||
50,800 116,835 10,634 1 |
3 7 1 - |
51,500 86,791 8,941 - |
||||
| 178,270 | 11 |
147,232 |
||||
110,551 |
6 |
144,203 |
||||
10,500 27,444 (8,763) 98,642 |
1 2 (1) 6 |
7,105 (51,592) (8,516) 55,751 |
||||
127,823 |
8 |
2,748 |
||||
238,374 21,693 |
14 1 |
146,951 31,084 |
||||
216,681 |
13 |
115,867 |
||||
21,499 (3,229) |
1 - |
(8,088) 1,375 |
||||
18,270 |
1 |
(6,713) |
||||
(30,990) - - - |
(2) - - - |
3,379 7,302 220 384 |
||||
| (30,990) | (2) |
10,517 |
||||
(12,720) |
(1) |
3,804 |
||||
$ 203,961 |
12 |
119,671 |
||||
1.50 |
||||||
| $ | 1.50 | 0.81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長:王東憲
13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總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股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其他權益項目 |
其他權益項目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1,581,760 115,867 3,804 119,671 - - (35,445) (21,849) 14,179 1,658,316 - 1,658,316 216,681 (12,720) 203,961 - - (86,540) 1,775,737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合計 |
|||||||||
普通股股本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合計 |
|||||||
| $ 1,442,332 | 90,331 |
11,998 |
- |
113,020 | 125,018 |
(64,679) |
(4,241) |
(68,920) |
(7,001) |
||
- - |
- - |
- - |
- - |
115,867 (6,713) |
115,867 (6,713) |
- 3,379 |
- 7,138 |
- 10,517 |
- - |
||
| - | - | - | - | 109,154 |
109,154 |
3,379 |
7,138 |
10,517 |
- |
||
| - - - - - |
- - - (21,849) 7,178 |
8,656 - - - - |
- 68,919 - - - |
(8,656) (68,919) (35,445) - - |
- - (35,44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01 |
||
| 1,442,332 - |
75,660 - |
20,654 - |
68,919 - |
109,154 2,897 |
198,727 2,897 |
(61,300) - |
2,897 (2,897) |
(58,403) (2,897) |
- - |
||
| 1,442,332 | 75,660 |
20,654 |
68,919 |
112,051 |
201,624 |
(61,300) |
- |
(61,300) |
- |
||
- - |
- - |
- - |
- - |
216,681 18,270 |
216,681 18,270 |
- (30,990) |
- - |
- (30,990) |
- - |
||
| - | - | - | - | 234,951 |
234,951 |
(30,990) |
- |
(30,990) |
- |
||
| - - - |
- - - |
11,587 - - |
- (10,515) - |
(11,587) 10,515 (86,540) |
- - (86,540) |
- - - |
- - - |
- - - |
- - - |
||
| $ 1,442,332 |
75,660 |
32,241 |
58,404 |
259,390 |
350,035 |
(92,290) |
- |
(92,290) | -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長:王東憲
14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備抵呆帳迴轉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處分投資利益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增加應收帳款減少(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其他應收款減少存貨增加預付款項減少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票據增加(減少)應付帳款減少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付款增加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取得投資性不動產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存出保證金減少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減少)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償還長期借款發放現金股利員工購買庫藏股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7年度$ 238,374 |
106年度146,951 |
|---|---|---|
41,450 1 7,768 8,763 (9,486) (506) (98,642) (4,714) - 2,035 - |
34,660 (51) - 8,516 (5,912) (685) (55,751) 277 (551) 65,061 7,200 |
|
| (53,331) | 52,764 |
|
(2,407) 36,864 (21,630) 702 (11,942) 26 157 |
(8,807) (61,636) (2,936) 1,682 (31,659) 845 (158) |
|
| 1,770 | (102,669) |
|
(728) (21,531) 5,692 21,259 227 (21,947) |
1,001 (18,537) (1,674) 12,541 1,088 (13,112) |
|
(17,028) |
(18,693) |
|
(15,258) |
(121,362) |
|
(68,589) |
(68,598) |
|
169,785 9,823 506 (8,944) (44,187) |
78,353 5,777 87,491 (8,309) (9,267) |
|
126,983 |
154,045 |
|
- (62,345) 91,071 - (59,942) 8,849 (2,516) (170,769) 340 |
(113,334) - - 54,589 (94,730) 226 (603) - 2 |
|
| (195,312) | (153,850) |
|
(138,500) (68,000) (50,000) (86,540) - |
235,500 - - (57,294) 6,979 |
|
| (343,040) | 185,185 |
|
4,328 |
(52,456) |
|
(407,041) 615,511 |
132,924 482,587 |
|
$ 208,470 |
615,511 |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經理人:王東澤
董事長:王東憲
會計主管:薛添得
15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榮星集團)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榮星集團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
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
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榮星集團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
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應收帳款備抵損失
有關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七)金融工具;應收帳款備抵
損失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揭露說
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四)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及附註六(五)其他應收款。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集團之客戶受產業景氣波動影響深,主要客戶之應收帳款收款條件約為月結 60~90 天, 故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存有集團管理階層主觀之重大判斷,係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ㄧ。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分析應收帳款帳齡表資料,檢視應收帳款期後收款情形,針對尚未收款且未提列預期信 用損失之逾期應收帳款,瞭解集團如何評估其回收可能性無疑慮,以評估其應收帳款預
16
期信用損失提列與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檢視集團過去對應收帳款備抵壞帳提列之準確度,並與本期估列之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 失作比較,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評估集團對應收帳款預期信用損失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二、存貨評價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存貨;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之會計估計
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值評估之說明,請詳合併
財務報告附註六(六)存貨。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榮星集團之存貨金額係以成本與淨變現金額孰低者列示,因集團產品漆包線銷售價格受主
要原料銅價波動之影響深,致可能產生存貨之成本高於淨變現價值之風險,因此認為存貨評價之
淨變現價值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
之ㄧ。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
●瞭解集團管理階層所採用之銷售價格及期後存貨市價變動之情形,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 值之合理性,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淨變現價值明細表之正確性。 -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各期存貨庫齡變化情形,並執行抽樣程序以檢查存貨庫齡表之 正確性。 -
●檢視集團過去對存貨備抵提列之準確度,以評估本期之估列方法及假設是否允當。 -
●考量集團對存貨備抵相關資訊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榮星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榮星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
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榮星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
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
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
17
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
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
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 非對榮星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榮星集團繼 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 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 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榮星集團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 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 -
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
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榮星集團民國一○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
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
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1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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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金管證六字第0960069825 號
核准簽證文號 [: ](88)台財證(六)第18311 號
[民 國 一○八 年 三 月 二十 日 ]
18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 產流動資產: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三))1150 應收票據(附註六(四)及七)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1181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及七)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及七)130X 存貨(附註六(六))1410 預付款項1470 其他流動資產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及八)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六(七)、七、八及九)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十一))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1920 存出保證金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九))非流動資產合計 |
107.12.31 106.12.31 金 額% 金 額% $ 477,203 15 1,007,846 2 244,247 8 - - - - 292,374 37,434 1 35,251 688,036 22 761,651 2 35,115 1 33,860 40,659 2 24,493 320,201 10 332,815 5,569 - 3,900 - 683 - 804 - 318,873 10 - - 2,168,020 69 2,492,994 7 807,080 26 784,465 2 74,451 3 75,443 31,860 1 54,985 11,748 - 12,432 - 30,056 1 30,758 955,195 31 958,083 2 |
|---|---|
$ 3,123,215 100 3,451,077 10
資產總計
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2150 應付票據2170 應付帳款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二)及七)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2300 其他流動負債2322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非流動負債合計負債合計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三)(十四)(十五)(十七)):3100 股本3200 資本公積3300 保留盈餘3400 其他權益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36XX 非控制權益權益合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7.12.31金 額% $ 723,021 23 194,500 6 462 - 101,785 3 21,597 1 143,461 5 8,334 - 8,176 - 25,000 1 |
107.12.31金 額% $ 723,021 23 194,500 6 462 - 101,785 3 21,597 1 143,461 5 8,334 - 8,176 - 25,000 1 |
106.12.31金 額% 980,045 28 260,000 8 1,192 - 132,812 4 15,970 - 122,867 4 30,521 1 9,501 - - - |
|---|---|---|---|
金 額$ 723,021 194,500 462 101,785 21,597 143,461 8,334 8,176 25,000 |
|||
1,226,336 |
39 |
1,552,908 45 |
|
- 74,249 46,890 |
- 2 2 |
75,000 2 74,514 2 90,336 3 |
|
121,139 |
4 |
239,850 7 |
|
1,347,475 |
43 |
1,792,758 52 |
|
1,442,332 75,660 350,035 (92,290) |
46 3 11 (3) |
1,442,332 42 75,660 2 198,727 6 (58,403) (2) |
|
1,775,737 |
57 |
1,658,316 48 |
|
3 |
- |
3 - |
|
| 1,775,740 | 57 |
1,658,319 48 |
|
| $ 3,123,215 | 100 |
3,451,077 100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長:王東憲
19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六(十七)(十八)及七)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十二)(十九)、七及十二)5900 營業毛利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四)(十二)(十九)、七及十二):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二)(三)(十一)(二十)及十二):7010 其他收入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7050 財務成本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7900 稅前淨利7951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8200 本期淨利8361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二)(十三)(十四)(廿一):8310 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8349 減:與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8399 減:與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85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本期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非控制權益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附註六(十六))9750 基本每股盈餘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107年度 |
% 100 87 |
106年度金 額% 3,349,685 100 2,860,893 85 |
106年度金 額% 3,349,685 100 2,860,893 85 |
|---|---|---|---|---|
金 額$ 3,614,436 3,135,285 |
金 額3,349,685 2,860,893 |
|||
479,151 |
13 |
488,792 |
15 |
|
50,799 220,544 11,837 280 |
2 6 - - |
48,168 198,893 10,224 - |
2 6 - - |
|
| 283,460 | 8 |
257,285 |
8 |
|
195,691 |
5 |
231,507 |
7 |
|
26,698 56,794 (16,456) |
- 2 - |
20,295 (75,713) (15,044) |
1 (2) (1) |
|
67,036 |
2 |
(70,462) |
(2) |
|
262,727 46,046 |
7 1 |
161,045 45,178 |
5 1 |
|
216,681 |
6 |
115,867 |
4 |
|
21,499 (3,229) |
1 - |
(8,088) 1,375 |
- - |
|
18,270 |
1 |
(6,713) |
- |
|
(30,990) - - |
(1) - - |
3,379 7,522 384 |
- - - |
|
| (30,990) | (1) |
10,517 |
- |
|
(12,720) |
- |
3,804 |
- |
|
$ 203,961 |
6 |
119,671 |
4 |
|
$ 216,681 - |
6 - |
115,867 - |
4 - |
|
| $ 216,681 |
6 |
115,867 |
4 |
|
$ 203,961 - |
6 - |
119,671 - |
4 - |
|
| $ 203,961 |
6 |
119,671 |
4 |
|
$ |
1.50 |
0.81 |
||
| $ | 1.50 | 0.81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東澤
董事長:王東憲
會計主管:薛添得
20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資本公積發配現金股利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追溯適用新準則之調整數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重編後餘額本期淨利本期其他綜合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盈餘指撥及分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普通股現金股利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普通股股 本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非控制權 益 |
權益總計1,581,763 115,867 3,804 119,671 - - (35,445) (21,849) 14,179 1,658,319 - 1,658,319 216,681 (12,720) 203,961 - - (86,540) 1,775,740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 益 |
合 計 |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 餘 |
合 計 |
||||||||||
| $ 1,442,332 | 90,331 |
11,998 |
- |
113,020 | 125,018 |
(64,679) |
(4,241) |
(68,920) |
(7,001) |
1,581,760 |
3 |
||
- - |
- - |
- - |
- - |
115,867 (6,713) |
115,867 (6,713) |
- 3,379 |
- 7,138 |
- 10,517 |
- - |
115,867 3,804 |
- - |
||
| - | - | - | - | 109,154 |
109,154 |
3,379 |
7,138 |
10,517 |
- |
119,671 |
- |
||
| - - - - - |
- - - (21,849) 7,178 |
8,656 - - - - |
- 68,919 - - - |
(8,656) (68,919) (35,445) - - |
- - (35,44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01 |
- - (35,445) (21,849) 14,179 |
- - - - - |
||
| 1,442,332 - |
75,660 - |
20,654 - |
68,919 - |
109,154 2,897 |
198,727 2,897 |
(61,300) - |
2,897 (2,897) |
(58,403) (2,897) |
- - |
1,658,316 - |
3 - |
||
| 1,442,332 | 75,660 |
20,654 |
68,919 |
112,051 |
201,624 |
(61,300) |
- |
(61,300) |
- |
1,658,316 | 3 |
||
- - |
- - |
- - |
- - |
216,681 18,270 |
216,681 18,270 |
- (30,990) |
- - |
- (30,990) |
- - |
216,681 (12,720) |
- - |
||
| - | - | - | - | 234,951 |
234,951 |
(30,990) |
- |
(30,990) |
- |
203,961 |
- |
||
| - - - |
- - - |
11,587 - - |
- (10,515) - |
(11,587) 10,515 (86,540) |
- - (86,540) |
- - - |
- - - |
- - - |
- - - |
- - (86,540) |
- - - |
||
| $ 1,442,332 | 75,660 |
32,241 |
58,404 |
259,390 |
350,035 |
(92,290) |
- |
(92,290) | - |
1,775,737 |
3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董事長:王東憲
21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折舊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利息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備抵呆帳提列數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處分投資利益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票據增加應收帳款減少(增加)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存貨減少(增加)預付款項減少(增加)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長期預付租金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票據增加(減少)應付帳款減少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其他應付款增加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調整項目合計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收取之利息收取之股利支付之利息支付之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取得投資性不動產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短期借款增加(減少)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償還長期借款發放現金股利員工購買庫藏股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7年度 |
106年度161,045 |
|---|---|---|
| $ 262,727 | ||
| 64,802 (17,520) (507) 16,456 280 (6,182) 8,032 - 4,053 - |
60,042 (12,658) (686) 15,044 974 241 - (581) 69,637 7,200 |
|
| 69,414 | 139,213 |
|
| (2,169) 83,670 (356) (418) 18,372 (1,547) 123 792 |
(7,639) (155,267) (19,798) 519 (91,654) 5,126 (188) 800 |
|
| 98,467 | (268,101) | |
| (730) (33,813) 5,566 12,591 (2,249) (21,947) |
992 (9,163) (233) 27,918 4,911 (13,112) |
|
| (40,582) | 11,313 |
|
| 57,885 | (256,788) |
|
| 127,299 | (117,575) |
|
| 390,026 18,281 507 (16,469) (64,785) |
43,470 13,687 686 (14,459) (22,993) |
|
| 327,560 | 20,391 |
|
| (65,366) 99,980 - - (96,696) (1,258) 10,318 (316,589) 741 3,885 |
- - (119,665) 60,179 (102,161) (301) 262 - (235) (4,987) |
|
| (364,985) | (166,908) |
|
| (304,754) (65,500) (50,000) (86,540) - |
359,788 - (1,744) (57,294) 6,979 |
|
| (506,794) | 307,729 |
|
| 13,576 | (85,456) |
|
| (530,643) 1,007,846 |
75,756 932,090 |
|
| $ 477,203 |
1,007,846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王東憲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22
董事會 提
(二)107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 承認。
說明:1.如附盈餘分配表。
-
2.本公司107年度稅後盈餘216,680,890元,依公司章程與相關法令規 定調整後加計上期可供分配盈餘,實際可供分配盈餘203,835,977元 ,按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144,233,235股計算,各股東持有股份每股 擬配發現金股利1.0元,合計144,233,23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擬計入本公司之其他 收入。 -
3.現金股利之分配,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配息基準日 及發放日。 -
4.上述盈餘分配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監察人查核在案, 謹提請 承認。
決議:
23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 餘 分 配 表
中 華 民 國 一0七 年 度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
|
|---|---|
項 目 |
金額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21,543,073 |
加:IFRS9影響數 |
2,896,558 |
調整後上期可供分配盈餘 |
24,439,631 |
本期稅後淨利 |
216,680,890 |
減:本期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1,668,089) |
減:本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3,886,445) |
加: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
18,269,990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203,835,977 |
分配項目:普通股現金股利--1.0元/股 |
144,233,235 |
期末未分配盈餘 |
59,602,742 |
董事長:王東憲 經理人:王東澤 會計主管:薛添得
24
伍、選舉事項
董事會 提
-
案由: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提請 選舉。 -
說明:1.本公司董事、監察人任期將於民國108年6月13日屆滿,依法應予改選, 擬選舉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董事4席),監察人3席。 -
2.原董事、監察人任期依公司法第195條規定,將於新董事、監察人選出 時,即告解除,新任董事、監察人於改選後立即就任,任期三年,自民 國108年6月19日起至111年6月18日止。 -
3.本公司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 任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候 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通過,相關資料如下:
序號 |
姓名 |
持有股數 |
學歷 |
經歷 |
被提名人類別 |
是否已連續擔任三屆獨立董事/理由 |
|---|---|---|---|---|---|---|
1 |
邱正仁 |
0 |
註 |
註 |
獨立董事 |
無 |
2 |
方惠玲 |
0 |
註 |
註 |
獨立董事 |
無 |
3 |
洪國超 |
0 |
註 |
註 |
獨立董事 |
無 |
-
註:(1)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無公司法第30 條之消極資格。 -
(2)獨立董事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行事項辦法之專業性資格、獨立性之認定及兼職限制。 敬請 改選:
陸、其他議案
董事會 提
-
案由:解除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議決。 說明:1.依公司法第二0九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 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改選之全體董事,可能有兼營與本公司所營事業 項目相同者,為配合事實需要,在無損及公司的利益下,擬同意解除 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提請 議決。
決議:
柒、臨時動議。
捌、散會。
25
附錄一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辦理。 -
二、股東會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四、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 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 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六、公司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得列席股東會。 -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
七、股東會之開會過程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 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 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利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 散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但主席違反議事規則 ,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十、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 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 發言內容為準。 -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 者主席應予制止。 -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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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 -
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
十八、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 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 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
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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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一 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第 二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
第 三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1.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
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3.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四 條:本公司得就業務之需要對外保證。 -
第 五 條:本公司對其他事業之投資,不受公司法有關轉投資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 十限制。 -
第 六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 二 章 股 份
-
第 七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拾億元,分為參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其中未發 行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公司業務需要,分次發行。 -
第 八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應予編號,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或 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九 條:本公司發行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或得免印製股票。 依前項規定發行之股票不適用股票應編號之規定,且應洽證券集中保管機構保管或登 錄。 -
第 十 條: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變更或地址 變更等股務事項及行使其一切權利時,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 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
第 十一 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 紅利及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 三 章 股 東 會
第 十二 條:本公司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兩種,常會每年開會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 內召開之,並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並於十五日前通知 各股東。
前項通知應載明開會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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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十三 條:股東因事不能出席股東會時,應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 出席。但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出 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辦理之。 -
第 十四 條: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以董事長出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 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 之會議依本公司議事規則辦理。 -
第 十五 條:股東會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十六 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 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 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
第 四 章 董事及監察人 -
第 十七 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監察人三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之,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
自105 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時,始設置獨立董事,前項董事名額 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獨立董事選舉方式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 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比例,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
第十七條之一: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議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之。 -
第 十八 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董事中互選一人為董事長,對內綜理本公司一切業務,對外代表 公司,並得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處理會務。 -
第十八條之一:董事長得視公司業務需要,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員工等投保責任險。 -
第 十九 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之。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 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如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均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董事會如以視訊會議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明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一人代理出 席。 -
本公司董事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 時召集之。 -
前項召集通知應載明事由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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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十 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並以出席董事過半數 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一條:監察人依法執行監察職務,並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但無表決權。
第 五 章 經 理 人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得設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若干人。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董事會
應編造下列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交監察人查核後,送請股東常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不低於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當年度獲利狀 之百分之三分派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 酬勞前之利益。 -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
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業務所需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由
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本公司所處行業特性穩定,為一長久永續經營的事業,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並保障投
資人權益,本公司乃採取平衡股利政策,綜合考量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未來獲利狀
況,其分派比例,現金股利以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
唯若未來盈餘及資金較為充裕時,則提高現金股利發放比例。
第 七 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年七月十日。第一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二
次修訂於民國六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第三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十八日,第四次
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十五日,第六次修
訂於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一日,第七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年五月十日,第八次修訂於民國
七十一年七月三十日,第九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七
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元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次修訂於
民國七十五年五月十二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十日,第十四次修訂於
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第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七年三月十九日,第十六次修
訂於民國七十九年四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年七月十五日,第十八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六日,第十九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八日,第二十次修
訂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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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四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三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三十
一日,第二十四次修訂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五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七年
四月二十四日,第二十六次修訂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七次修訂於民
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二十八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九次修
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
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二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四
日,第三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次修訂於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五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第三十六次修訂於民國
一0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三十七次修訂於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八次
修訂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十四日,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生效,修正時亦同。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 王 東 憲
31
附錄三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
一、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
二、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或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 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
三、董事會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或監察人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 之股東。 -
四、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選舉,由董事會設置投票箱,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
六、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選舉人須在選舉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被選舉人戶名及股東戶 號;如非股東身分者,應填明被選舉人姓名及統一編號。惟政府或法人股東為被選舉人時, 選舉票之被選舉人戶名欄應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亦得填列該政府或法人名稱及其代表 人姓名;代表人有數人時,應分別加填代表人姓名。 -
七、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
(一)不用本辦法規定之選票。 -
(二)以空白之選舉票投入投票箱者。 -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
(四)所填被選舉人如為股東身分者,其戶名、股東戶號與股東名簿不符者;所填被選舉人 如非股東身分者,其姓名、統一編號經核對不符者。 -
(五)除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或股東戶號(統一編號)及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它文字 者。 -
(六)未填被選舉人之戶名(姓名)及股東戶號(統一編號)者。 -
(七)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者。 -
八、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並依本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 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依次分別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 所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舉則依照本公司章程及法令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候選人 名單中選任之。 -
本公司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應依法令及本辦法規定,一併進行選舉但分別計算當選名 額。
-
-
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 -
十、當選之董事及監察人由本公司董事會分別發給當選通知書。 -
十一、本辦法未規定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
十二、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105.06.14股東會修正。
32
附錄四
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基準日:108年4 月21 日 |
基準日:108年4 月21 日 |
基準日:108年4 月21 日 |
基準日:108年4 月21 日 |
|||
|---|---|---|---|---|---|---|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108.04.21 持有股數 |
備註 |
||
種類 |
股數 |
占當時發行% |
||||
董事長 |
王東憲 |
105.06.14 |
普通股 |
1,704,480 |
1.18% |
|
副董事長 |
日商古河電磁線株式會社代表人:田中秀一 |
105.06.14 |
普通股 |
30,506,042 |
21.15% |
|
董 事 |
大亞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沈尚弘 |
105.06.14 |
普通股 |
31,922,000 |
22.13% |
|
董 事 |
王東政 |
105.06.14 |
普通股 |
1,318,559 |
0.91% |
|
董 事 |
裕光電業(股)公司代表人:王宗邁 |
105.06.14 |
普通股 |
2,736,263 |
1.90% |
|
獨立董事 |
邱正仁 |
105.06.14 |
普通股 |
0 |
0 |
|
獨立董事 |
方惠玲 |
105.06.14 |
普通股 |
0 |
0 |
|
監察人 |
山本國際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建立 |
105.06.14 |
普通股 |
5,433,000 |
3.77% |
|
監察人 |
財玉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國銘 |
105.06.14 |
普通股 |
3,101,157 |
2.15% |
|
監察人 |
葉峻良 |
105.06.14 |
普通股 |
130,000 |
0.09% |
|
合計 |
76,851,501 |
108年4月21日發行總股數:144,233,235股
-
註:1.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為8,653,994 股,截至108 年4 月21 日止持有 68,187,344 股。 -
2.本公司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為865,399 股,截至108 年4 月21 日止持有 8,664,15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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