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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Corrugating Machiner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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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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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审 核查,就京山轻机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用于制备异质 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 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 名 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639,49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6.38 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 元,保荐机构已于2021 年6 月3 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1 年6 月5 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 【2021】第0025 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 年6 月3 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 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 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 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如下: |
|---|---|---|---|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 额 |
募集资金投 资额 |
| 1 | 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 | 49,188 | 29,700 |
| 2 | 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 12,588 | 8,1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6,200 | 16,200 |
|---|---|---|---|
| 合计 | 77,976 | 54,000 |
二、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实施地点 | 增加后实施地点 |
|---|---|---|
| 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 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 项目 |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99 号 | 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99 号、江 苏省昆山市巴城镇迎宾西路 1601 号C2 栋 |
除上述变动事项外,其他如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 施方式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不变。
三、拟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由于“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涉及厂房 建设,目前相关建设工程尚在推进中,需要一定时间,为结合业务布局需要, 加快研发项目推进进度,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的长远 规划,公司将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以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
四、公司拟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对“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 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增加“用于制备异质结 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有利于推进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完善公司业务规划布局,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 影响。
五、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履行的审
议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次增加实施地点发表 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 施地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 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 _______ 郑皓 徐建豪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