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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2

Mar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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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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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 素作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 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终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二、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 协议之解除协议》,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解除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22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