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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5

May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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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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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 2015-026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

  • 午13:00 至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 至2015年5月15日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3、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5:30在浙江新世纪大酒店1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 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旭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9名,代表股份74,8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4003%,其

  •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74,8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99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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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4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虞露女士在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为独立董事代表进行了年度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 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3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威电子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实现主营业 务收入 20,333.6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0.47%,实现净利润 4,192.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74.53%,公 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 201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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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4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92.92 万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30.77 万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004.95 万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额为 28,269.25 万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公司顺利开拓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 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止 2015 年 4 月 23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 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12,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共计转增 14,88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7,28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一致通过《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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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6 、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审议及同意,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发表了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独立意见。经审议,一致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 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服务,聘请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15 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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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因公司拟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中注册资本等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注:下文 红色加粗部分 为修改或新增内容,“【】”中的内容为备注

或说明。)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80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568,750元,占注册资本的48.8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431,250元,占注册资本的51.1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28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3,251,250元,占注册资本的48.8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39,548,750元,占注册资本的51.15%。

本议案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已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后一致同意,提名增补何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担任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74,89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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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网络)所持表决权的 0%。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89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 0.000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5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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