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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Nov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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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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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44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 1、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 述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4年度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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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 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5、审批程序

2014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 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 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 2、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4、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 方是否应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本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 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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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 [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

8、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9、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 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相应做出会计政策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 号、40号、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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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11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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