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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3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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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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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31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与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了产品名称为“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项目之无线车载多功能终端 (即无线车载终端)”的销 售合同,并于2014年8月28日签订了该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占公司2013年 度营业收入的128%,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中已就违约、赔偿和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

险;

  • 2、本合同存在因公司违反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 3、本合同存在因公司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 4、本合同存在因其他外部因素而导致延误供货的风险。

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以及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该合同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 1、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汇能”)是中国领先的客运WIFI运营商,凭借自身 在交通行业深厚背景、领先的技术研发实力和移动互联网改造传统行业的创新性解决方案,打造了一个全 新的移动互联网入口,年覆盖和影响近400亿人次出行,成为中国最大的交通领域和移动互联网领域相结合 的新媒体平台。中交汇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 (1)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汇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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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法人名字:周勇

  •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6层601室

  • (4) 注册资本:6000万元

  • (5)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该项电信与信息服 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5年28日);技术推广服务;施工总承包;产品设计,计算机系 统服务。

  • (6) 本公司与中交汇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项目介绍

本合同销售的具体设备为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项目之无线车载多功能终端 (即无线车载终

  • 端),该设备主要用于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项目。

    •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中交汇能发生的购销金额

公司与中交汇能2011年-2013年度没有发生类似的业务交易。

  • 4、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中交汇能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交汇能通过有效资源整合,形成技术与渠道资源优势互补,共同为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

平台提供有竞争力的高品质产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1、 合同生效时间:2014年8月27日

  • 2、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至2015年4月30日

  • 3、 合同标的: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项目之无线车载多功能终端 (即无线车载终端)

  • 4、合同金额:人民币15,300万元

  • 5、结算方式:在第一批货发货前7天,中交汇能向公司支付合同货款总额的5%,人民币7,650,000.00

  • 元作为预付款;公司分批发货,中交汇能收到合同约定的前30000台产品并收到公司供货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金额为人民币3,825,000.00元的一年银行保函及发货清单后十五天内向公司支付合同货款总额的47.5%;中交 汇能收到合同约定的剩余30000台产品并收到公司供货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金额为人民币3,825,000.00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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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银行保函及发货清单后十五天内向公司支付合同货款的余款,即合同总额的47.5%;

  • 6、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及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原因除外),终

  • 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0%赔偿给被终止方。

  • 7、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不

  • 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次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销售产品为全国客运安全宣传联播网平台项目之无线车载多功能终端 (即无线车载终端),是 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宽带多媒体设备,包含视频存储、路况分析、用户接入及信息处理等综合功能,即能带 动公司前端监控设备的销售,又能促进公司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对公司发展具有长远意义。就合同本身 而言,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 1、本次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15,3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的128%,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4

  • 年及2015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 2、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签订。

董事会认为:本次销售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将使公司在全国客运领域得以突破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可以 积累良好的业务经验,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有利于公司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形成新的利润 增长点,有效提升行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慎审查后认为:中威电子与中交汇能签订的《车载无线设备采购合 同》属于双方业务经营的范围,系双方重点发展的业务方向之一,双方均具备较强的履约可能性。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就此合同签订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之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合同由中交汇能、中威电子的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系各方真实意思的 表示,合法真实有效;合同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排除可 能受双方日后履约能力变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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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作持续性披露。

公司承诺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 2、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核

查意见;

  • (3)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之法律意见书;

  • (4)《车载无线设备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原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8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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