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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3
Aug 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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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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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2013 年半年 | 度跟踪报告 |
|---|---|
|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威电子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颖 |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怡 | 联系电话:0571-8531610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中威电子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源。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公司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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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1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列席公司董事会2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列席公司监事会1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现场检查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规定报送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 |
经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1、公司治理方面 公司三会会议中对董监高等发言 内容记录较为简单,已提请公司在今 后的工作中改进三会会议记录。 2、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年 度董事会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全符 合内部审计制度规定。(2)公司内审 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但时间是在年度董事会召 开时,时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 已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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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审制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提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 3、信息披露方面 (1)公司能够定期查询交易所诚 信记录系统,以及查看每月前100 名 股东名册对董监高是否存在短线交易 情况、是否存在窗口期买卖股票情况、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核查,但 并未能保留相关核查记录;(2)公司 过往用章记录未连续编号,过往发文 记录未采用电子化存档统计。 已提请公司以后在重大公告时或 定期向中登公司查询相关知情者的股 票交易情况。 4、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 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第十条 公 司设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领导小组,为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 机构。 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 长,总裁、财务总监为副组长,成员 由相关董事、独立董事及财务部门负 责人员组成”。 鉴于公司董事长系大股东,建议 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修改, 建立利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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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方回避制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该制度作出修 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 金余额为2.01 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较为缓慢。 已提请公司制定具体计划,加快 募集资金建设进度。 |
|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发表独立意见4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
无非同意意见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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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培训次数 | 2013年上半年未培训 |
|---|---|
| (2)培训日期 | -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1)公司能够定期查询交 易所诚信记录系统,以及 查看每月前100名股东名 册对董监高是否存在短线 交易情况、是否存在窗口 期买卖股票情况、是否存 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核 查,但并未能保留相关核 查记录;(2)公司过往用 章记录未连续编号,过往 发文记录未采用电子化存 档统计。 |
已提请公司以后在重大 公告时或定期向中登公 司查询相关知情者的股 票交易情况。2012年6月 起,公司全面启用OA系 统,用章管理及发文管 理得到提高。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行 |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 每个年度董事会时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时间不完 全符合内部审计制度规 定。(2)公司内审部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了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但时间是 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时 间不完全符合内部审计制 度规定。 |
已提请公司在今后的工 作中严格按照内审制度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提交内审计划和内审工 作报告 |
| 3.“三会”运作 | 无 | 无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动 |
无 | 无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余额为2.01亿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较 为缓慢。 |
已提请公司制定具体计 划,加快募集资金建设 进度。 |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
无 | 无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况 |
无 | 无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
无 | 无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
||
|---|---|---|---|---|
|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2.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石旭刚于 | ||||
| 2011年4月20日出具承诺函:中威 | ||||
| 电子与杭州市拱墅区经济发展投 | ||||
| 资有限公司、浙江先风时装有限公 | ||||
| 司租赁拱墅区祥园路39号10幢厂 | 是 | 不适用 | ||
| 房的期间,如发生因租赁厂房的合 | ||||
| 法、合规性导致中威电子遭受经济 | ||||
| 损失,则由本人无条件、及时地对 | ||||
| 中威电子作出全额赔偿。 | ||||
| 4.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石旭刚于 | ||||
| 2011年1月15日出具了承诺函:如 | ||||
| 今后公司因2010年之前执行住房 | ||||
| 公积金、社会保险政策事宜而需要 | 是 | 不适用 | ||
| 补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缴 | ||||
| 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 | ||||
| 均由其本人及时、足额对公司做出 | ||||
| 赔偿。 | ||
|---|---|---|
| 5.石旭刚于2011年4月20日出具承 诺函,承诺在浙江工业大学任职期 间不存在职务发明情况;朱广信于 2011年4月20日出具承诺函,承诺 在浙江工业大学任职期间,除所披 露的5项专利及专利申请外,不存 在其他职务发明情况。 |
是 | 不适用 |
| 6.石旭刚、朱广信、石兴族、张胜、 莫少军、吴涛于2011年5月28日出 具《关于杭州奥博通信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事项的承诺》:确认其于 2010年5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真 实、合法;确认其相互之间对2008 年4月及2009年8月转让的杭州奥 博通信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 潜在纠纷或风险隐患。 |
是 | 不适用 |
| 四、其他事项 | |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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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王 颖 汪 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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