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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1
Sep 26, 2011
55275_rns_2011-09-26_29c12f22-45a0-4384-a86c-d87933190fe8.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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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不超过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将在创业板市场上 市。本次发行将于2011 年9 月27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 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这些差异若认知不到 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1 年9 月19 日(T-6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 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 址(www.obtelecom.com)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 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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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发行人自身的内在价值、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可比公司的估 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杭 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第一部 分“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 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 购。
5、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6、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 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 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 出的自愿承诺。
7、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 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8、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为35,000 万元,发行人净 资产将急剧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将给发行人 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 提出严峻挑战。此外,关于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仅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 初步披露,发行人还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运用,如果运用不当将 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0、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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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参与申购。
11、本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 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 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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