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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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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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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 2013-041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 [2011]1487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 32,396,410.4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603,589.52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天健验 [2011]413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投资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进度
项目名称 流金
第一年 第二年 配套动资
智能化VAR3光平台项目 4,759.00 2,553.00 1,094.00 1,112.00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3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截止期末投资进度 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名称
智能化VAR3光平台项目 4,759.00 2,439.95 51.27% 2013年9月30日

[注] 经2013 年7 月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智能化VAR3 光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钱江分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变更后该项目的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及运 营工作由本公司负责。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止 2013 年 9 月 30 日,上述项目未达到原预计可使用状态,原因主要是: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充分评价了几个项目的轻重缓急, 率先实施了另外两个募投项目,即“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销售与 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而对于“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公 司就 VAR 光平台的技术方案内容进行了重新论证和优化调整,致使实施进度受到一定程度 影响。

为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避免形成资金和投资损失浪费,公司拟对“智能化 VAR3 光 平台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调整“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的完成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项目名称
智能化VAR3光平台项目 2013年9月30日 2014年6月30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的发展情况作出的决定, 本次调整不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本次调整项目的投资进度是为了更好更有效地 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违反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 及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未发现有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做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投资进度,是由董事会经过 认真审议后审慎提出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进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 VAR3 光平台项目” 投资进度,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3 年 9 月 30 日调整到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威电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的发展情况作出的决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

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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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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