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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Oct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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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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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 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拟处置房产事项,能够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前次已处置的杭州市余杭区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36号14幢的厂 房,处置价格为2100万元,经管理层的努力,将资产盘活效益最大化,最终处置收益为1050万元,高于预 期,该次处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正面影响,上 述资产处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前次房产的处置结果,并同意继续对剩余六处闲置房产进 行处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俞 立

蒋政村 于永生

2020 年10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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