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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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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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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1]0003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3
二、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1-9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0314 号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威电子)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2020 年 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威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威电子2020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威电子截止2020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 以对中威电子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 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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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威电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2020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威电子披露年度报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中威电子2020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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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郑志刚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志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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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 了检查,在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在内部控制实施工 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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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杭州中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300007161542753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280.6028万元,股份总数30,280.6028万股(每 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4,712,61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股198,093,415股,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安防视频监控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智能化安防、移动互联网、云平台技术、 智能分析技术等领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主要有:

1、智能安防产品:智能高清网络摄像机(包括高清智能球机、云台、人脸识别摄像机、 智能交通一体机等全系列摄像机产品);红外测温摄像机产品;高清数字视频传输系列产品 (视频光端机、工业以太网交换机),高清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包括公安、金融、智能交通 等综合管理软硬件平台),全系列存储产品(NVR,云存储等),显示与控制系列产品(包 括视频综合平台、解码器一体机、拼接屏)

2、智能视频云产品:基于“中威视云”的智能互联网安防及综合信息的运营与服务, 基于华为鲲鹏云认证的视频云平台,AI视频中台以及聚焦园区和交通的华为云严选解决方案

3、智慧城市建设:平安城市、雪亮工程、智能交通、智慧城管、智慧金融、智慧园区、 智慧校园、智慧旅游、城市管廊等智慧城市相关解决方案提供

4、情感人工智能:非接触人脸血谱分析系统、非接触式测谎系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本内部评价范围的资产占公司资产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00%。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 1、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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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 2、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面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 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 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制衡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 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会计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 控制效果。

(6)适应性原则。内部会计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 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截至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控制环境

①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 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的内部规范, 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地落实。 ②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 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 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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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 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 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④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 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 了适当处理。公司坚持“技术创造市场、创新成就梦想”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⑤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 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 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 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⑥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 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 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 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 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 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⑦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胜任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 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岗位责任明确,任职条件清晰,确保全部任职人员具有相应 的胜任能力,确保各岗位人员不会因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而发生失误和差错。另外公司根据实 际工作的需要,会针对不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们 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2)风险评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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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成为国内安防视频监控传输第一品牌,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 成为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增长、高利润率、可持续发展并具有高度创新能力的行业领袖” 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 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 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 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 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 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 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 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 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 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 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 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 控制等。

①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 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②责任分工控制:公司各部门均编制《部门职责说明书》,各岗位均编制《岗位工作说 明书》,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 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 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 与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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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 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 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 较。

④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 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⑤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 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 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⑥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 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 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 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 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2、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会 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 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 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 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 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公 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2)公司已形成了筹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能较合理地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 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 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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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已较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 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 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 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4)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 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 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5)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及全面的预算体系,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和预算 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

(6)公司已制定了比较可行的销售政策,已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 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实行催款回笼责任制, 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 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销售与收款环节中,不相容岗位员工职权分离,设有 专门的信用评定管理岗位和售后单据跟踪岗位,确保公司销售业务和应收款资产的安全。

(7)公司已建立了较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及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固定资产实行“统 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工程质量监 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 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大舞弊行为。

(8)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 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 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 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 程序的行为。

(9)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度和责任制度,对担保原则、 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 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 的损失。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2019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内占用资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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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2,931.67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石旭刚先生已归还上述资金及利息,已消除了对公司 的影响,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1)2019年度,公司3,269.60万元募集资金被违规使用,其中2,314.00万元被用于经营 活动,955.60万元被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占用。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被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均已归还,对公司的影响已消除,除上述违规使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2)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54),公司在编制2019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事项。截至2020年4月,公司归还了违规使用的募集资金,控股股东归 还了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并补偿了相关利息。由上述原因,公司决定根据2019年度获取 的最新信息,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差错更正。因此公司决定对2019年第一季 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并对相关定期 报告进行更新,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的整改工作,避免今后 类似问题的发生。

(13)信息披露的控制,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相关 的内控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 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设置了联 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公司信息披露严格 按照证监会相关法规执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达有关涉及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4)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 准确事项出具的《关于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88 号)。

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杭 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8 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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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定期报告业绩披露不准 确事项对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59))。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公司未及时披露时任董事、财务总监 徐造金离职事项、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出具的《关于对杭 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19 号)。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深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公 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事项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前述问题均已经积极整改和处理完成。

(15)公司内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 易、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履行审 计或审计程序。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 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 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提高:

1、加强款项收付方面的稽核力度,进一步充实审查力量。

2、加强账实核对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记录的处理程序,完善岗位责任制,以使存放 于仓库的实物能够及时地、准确地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

3、进一步深化成本费用管理,重视成本费用指标的分解、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划目 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努力降低成 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将加强内控管理,组织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 执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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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使包括管理层在内的各级人员能建立风险和控制意识,各执行人员及检查人员能系 统地掌握内部控制的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严格落实《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及《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制度》,针对此类 事项自查自纠自改,健全和完善有关内控制度,杜绝类似违规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

5、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管理,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防 止大股东资金占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尤其在原有监 管过程中存在监管盲点的自然人资金流水等方面,加强监管,避免存在变向的资金占用和募 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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