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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ware Elec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Dec 1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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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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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7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35.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350,000,000.00 元。坐扣应付主承销 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和保荐费 25,18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24,82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汇 入贵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德胜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02022829900001524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 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7,216,410.48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17,603,589.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 健验〔2011〕4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文号 | 环评核准 文号 |
|---|---|---|---|---|---|
| 1 | 智能化VAR3 光平台项 目 |
4,759.00 | 4,759.00 | 滨发改体改 【2011】003号 |
登记表批复 【2011】52号 |
| 2 | 数字视频联网监控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12.00 | 3,512.00 | 滨发改体改 【2011】004号 |
杭高环表 【2011】0005 |
1
| 3 | 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 心建设项目 |
2,531.00 | 2,531.00 | 滨发改体改 【2011】005号 |
杭高环表 【2011】0006 |
|---|---|---|---|---|---|
| 4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 |
二、“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1 年 1 月报经杭州 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审查备案。项目总投资 2,531.00 万元,项目内容包括 在北京、西安、重庆、广州四个城市建立区域性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分 别覆盖北方区、西北区、西南区和华南区市场。经 2012 年 7 月 29 日一届十六次 董事会和 2012 年 8 月 15 日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整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及以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 案》。经审议,一致决议同意公司调整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 划及以超募资金 1,322.00 万元追加投资。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额变更为 3,853 万 元。
现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将“销售与技术服务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的重庆变更为成都。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2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颖 汪 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