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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 TECH PL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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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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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1162号。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
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3]B0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9,098,498.5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535,486,667.3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3,611,831.26元。
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利息收入等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8,084,491.4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084,491.41元,现金管理余额150,000,000.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110904962510666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696,709,545.27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199,989,262.63 |
| 减: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 384,100,000.00 |
| 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5061301200002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转入 | 255,084,219.18 |
| 减:转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15061301200002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 | 401,367,945.21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66,157,841.82 |
| 减:手续费用 | 10,773.96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32,483,624.47 |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32,483,624.47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兴支行营业部554746515018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00,000.00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519,109,235.93 |
| 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110904962510666 账户转入 | 384,100,000.00 |
| 加:留抵退税 | 18,186,632.19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2,429,958.71 |
| 减:手续费用 | 6,488.03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5,600,866.94 |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5,600,866.94 |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15061301200002 账户(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110904962510666 账户转入 | 401,367,945.21 |
| 减:转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110904962510666 账户 | 255,084,219.18 |
| 减:受让可转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 -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3,716,273.97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50,000,000.00 |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余额 | - |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2,596,201.95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 88,782,539.45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13,813,662.50 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利息收入等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22090000 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3,927,020.86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9,292,631.34 |
| 减:转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77050122000230035 账户 | 275,271,037.46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10,636,647.94 |
| 减:赎回大额存单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77050122000230035 账户 | 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77050122000230035 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22090000 账户转入 | 275,271,037.46 |
| 减:转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NRA78092023000261 账户 | 295,856,991.86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585,954.40 |
| 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22090000 大额存单本金转入 | 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NRA78092023000261 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 |
| 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77050122000230035 账户转入 | 295,856,991.86 |
| 减:转入 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74 账户 | 293,524,251.17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132.16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2,332,872.85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4)BANK OF CHINA(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 065374 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47,701,787.61 |
| 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NRA78092023000261 账户转入 | 293,524,251.17 |
| 减:转入 BANK OF CHINA(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63 账户 | 245,616,057.45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9,948.70 |
| 减:手续费用 | 63,883.97 |
| 减:汇率变动影响 | 152,470.84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5)BANK OF CHINA (THAI) 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 1065363 账户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245,601,783.00 |
| 加: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100000301065374 账户转入 | 245,616,057.45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13,667.95 |
| 减:手续费用 | 40,834.88 |
| 加:汇率变动影响 | 12,892.48 |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北京亦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中石”),公司于2020年6月与宜兴中石、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公司之子公司Mojin Development Limited以及公司之全资孙公司Jones Tech(Thailand)Co.,Ltd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3年9月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开户银行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现金管理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放余额 | 备注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 | 110904962510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32,483,624.47 |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营业部 | 554746515018 | 募集资金专户 | 5,600,866.94 |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5061301200002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 | - |
| 小计 | - | - | 38,084,491.41 |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余额(结构性存款) | - | -- | 150,000,000.00 | - |
| 合计 | - | - | 188,084,491.41 | - |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放余额 | 备注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622090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7705012200023003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NRA78092023000261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 | 100000301065374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BANK OF CHINA(THAI)PUBLIC COMPANY LIMITED. | 100000301065363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合计 | - | -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3日,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际收到收益36,017,408.49元,其中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实际收到收益27,031,773.40元,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收到8,985,635.09元。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期 | 到期日期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30 | 2026/2/4 | 1.00%/1.77%/1.87%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30 | 2026/3/2 | 1.00%/1.95%/2.05%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30 | 2026/3/31 | 1.00%/1.97%/2.07%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30 | 2026/7/1 | 1.20%/1.79%/1.89% |
| 合计 | - | 150,000,000.00 | - | - | -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号)核准,2020年6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66,107股,发行价为28.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999,999.13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90,453.8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6,709,545.27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0号)同意注册,2023年9月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56,716股,发行价格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3.28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072,97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27,020.86元。本次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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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在境外当地的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
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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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养代表人:
周丽涛
稽 坤

附件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1,670.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61.18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909.85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5G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 | 否 | 61,670.95 | 61,670.95 | 18,361.18 | 51,910.92 | 84.17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 | 19,998.93 | 99.9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1,670.95 | 81,670.95 | 18,361.18 | 71,909.85 | 88.0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81,670.95 | 81,670.95 | 18,361.18 | 71,909.85 | 88.05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 ||||||||
| 2.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 |||||||||
| 3.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 |||||||||
| 4.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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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无锡市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 10 号宜兴光电产业园 5 幢三层。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 1,116.03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27.67 万元。 |
| 2.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部分发行费用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 1,116.03 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27.67 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4259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余额 15,000 万元,剩余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下同)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报告期实际置换金额为 478.27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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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392.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381.37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259.62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 中石(泰国)精密制造项目 | 否 | 29,392.70 | 29,392.70 | 21,381.37 | 30,259.62 | 102.95[注1]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注2] | 不适用[注2]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392.70 | 29,392.70 | 21,381.37 | 30,259.62 | 102.9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9,392.70 | 29,392.70 | 21,381.37 | 30,259.62 | 102.95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项目资金 929.26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53.65 万元。 | |||||||||
| 2.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 929.26 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53.65 万元。上述置换议案已经保荐机构确认,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23]E1417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下同)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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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本报告期实际置换金额为 195.52 万元。 | |
|---|---|
注1: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进行持续投入,实际投资进度超过 100%。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完,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持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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