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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ES TECH PL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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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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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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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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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 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 “ ” “ ” “ ”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石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司 )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75,615,120 股新股。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对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6 月 10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24.49 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 41 家投资者提交《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并且根据《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 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8.59 元/ 股,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31.66 元/股折价 9.70%,相对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30.6080 元/股折价 6.59%;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6 月 12 日(申购报价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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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交易日收盘价 32.35 元/股折价 11.62%,相对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申购报价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30.7746 元/股折价 7.10%。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9,066,107 股,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07 号文规定的上限 75,615,120 股。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6 名投资者,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以 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五)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290,453.8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709,545.27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 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议、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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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 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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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事宜进行了授权,授权 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5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决 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得到了监 管部门的批准,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文件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0 年6 月1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北京中石伟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179 名特定投资者。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中国证监会(即2020 年6 月1 日)后至启动发行(即2020 年6 月9 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 到17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基金公司2 家;证券公司2 家;保险机构 1 家;其他机构10 家;个人投资者2 位。
新增的17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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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序号 | 分序号 | 类型 | 投资者名称 |
|---|---|---|---|
| 1 | 1 | 保险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2 | 1 | 基金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3 | 2 | 基金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4 | 1 | 证券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 | 2 | 证券 |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 | 1 | 其他 | 恒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7 | 2 | 其他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8 | 3 | 其他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9 | 4 | 其他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5 | 其他 | 上海君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1 | 6 | 其他 | 上海欣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2 | 7 | 其他 | 上海肇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13 | 8 | 其他 | 上海业如天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4 | 9 | 其他 | 深圳市博得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5 | 10 | 其他 |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 |
| 16 | 1 | 个人 | 李伟 |
| 17 | 2 | 个人 | 邹瀚枢 |
2020 年6 月9 日,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共 向196 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 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196 家(其中已提交认购 意向书的投资者57 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 名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 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29 家;证券公司21 家;保险机构10 家;其他机 构102 家;个人投资者14 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0 年5 月2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2)不少于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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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不少于10 家证券公司;
-
4)不少于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
6)其他投资者。
自T-3 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投资者(即2020 年6 月9 日)后至询价申购日(即 2020 年6 月12 日)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收到1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 向,其中其他投资者1 家。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后续 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
新增的1 家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 分序号 | 类型 | 投资者名称 |
|---|---|---|---|
| 1 | 1 | 其他 |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截至2020 年6 月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197 个特定对象(其中已提交 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58 名)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 名股东 (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0 家;基金公司29 家;证券公司21 家; 保险机构10 家;其他机构103 家;个人投资者14 位。
2020 年 6 月 1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最终认购邀请名单中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 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 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 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二)申购报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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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0 年 6 月 12 日 9:00-12:00,在《认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限内,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共收到 41 份申购报价单,当日 12 点前,除 11 家公募基金公司无 需缴纳定金外,其他 30 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 均符合认购邀请文件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 |||||
|---|---|---|---|---|---|
| 序 号 |
申购对象全称 | 申购对象 类型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元) | 是否 有效 |
| 1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其他 | 32.35 | 30,000,000.00 | 是 |
| 28.48 | 60,000,000.00 | ||||
| 25.88 | 100,000,000.00 | ||||
| 2 | 邹瀚枢 | 个人 | 31.00 | 31,000,000.00 | 是 |
| 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30.87 | 47,000,000.00 | 是 |
| 29.12 | 57,000,000.00 | ||||
| 24.59 | 61,000,000.00 | ||||
| 4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 其他 | 30.73 | 100,000,000.00 | 是 |
| 5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代“弘唯基石华 德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73 | 30,000,000.00 | 是 |
| 29.12 | 30,000,000.00 | ||||
| 27.50 | 30,000,000.00 | ||||
| 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30.51 | 40,000,000.00 | 是 |
| 29.41 | 50,000,000.00 | ||||
| 26.01 | 75,000,000.00 | ||||
| 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30.25 | 31,000,000.00 | 是 |
| 27.26 | 51,000,000.00 | ||||
| 25.89 | 54,100,000.00 | ||||
| 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 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 优选1号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 | 29.82 | 55,000,000.00 | 是 |
| 28.77 | 75,000,000.00 | ||||
| 9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9.81 | 30,000,000.00 | 是 |
| 28.11 | 60,000,000.00 |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证券 |
29.76 | 40,000,000.00 | 是 |
| 29.44 | 70,000,000.00 | ||||
| 26.85 | 75,000,000.00 | ||||
| 11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 | 29.08 | 139,000,000.00 | 是 |
| 28.16 | 189,000,000.00 | ||||
| 26.93 | 417,000,000.00 | ||||
| 12 | 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其他 | 29.08 | 58,500,000.00 | 是 |
| 1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证券 |
28.93 | 30,000,000.00 | 是 |
| 26.53 | 40,000,000.00 | ||||
| 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管理) |
证券 | 28.88 | 51,400,000.00 | 是 |
| 1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证券 |
28.60 | 30,000,000.00 | 是 |
| 16 | 俞建超 | 个人 | 28.59 | 31,000,000.00 | 是 |
| 27.61 | 32,000,000.00 | ||||
| 26.51 | 33,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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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8.50 | 52,000,000.00 | 是 |
|---|---|---|---|---|---|
| 27.88 | 143,200,000.00 | ||||
| 26.50 | 165,800,000.00 | ||||
| 18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8.27 | 40,000,000.00 | 是 |
| 1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证券 |
27.83 | 80,000,000.00 | 是 |
| 20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7.82 | 78,000,000.00 | 是 |
| 2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养老 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 |
保险 | 27.66 | 30,000,000.00 | 是 |
| 2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
保险 | 27.66 | 30,000,000.00 | 是 |
| 23 |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其他 | 27.61 | 30,000,000.00 | 是 |
| 27.01 | 30,000,000.00 | ||||
| 26.02 | 30,000,000.00 | ||||
| 2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证券 |
27.54 | 30,000,000.00 | 是 |
| 26.03 | 80,000,000.00 | ||||
| 25 |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代“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27.53 | 30,000,000.00 | 是 |
| 26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证券 | 27.51 | 31,000,000.00 | 是 |
| 27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7.27 | 30,000,000.00 | 是 |
| 28 | 周雪钦 | 个人 | 27.27 | 30,000,000.00 | 是 |
| 29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 “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 金”) |
其他 | 27.08 | 30,000,000.00 | 是 |
| 26.28 | 32,000,000.00 | ||||
| 25.50 | 35,000,000.00 | ||||
| 30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其他 | 27.00 | 30,000,024.00 | 是 |
| 31 | 红证利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南 京红证利德振兴产业投资发展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26.88 | 30,000,000.00 | 是 |
| 32 |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驰 泰卓越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6.88 | 30,000,000.00 | 是 |
| 3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定增 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 | 26.60 | 30,000,000.00 | 是 |
| 34 | 北京金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26.18 | 30,000,000.00 | 是 |
| 25.62 | 30,000,000.00 | ||||
| 24.62 | 30,000,000.00 | ||||
| 35 |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26.10 | 32,000,000.00 | 是 |
| 36 | 西藏福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26.02 | 40,000,000.00 | 是 |
| 25.41 | 50,000,000.00 | ||||
| 24.59 | 60,000,000.00 | ||||
| 37 |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玄元元定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25.08 | 41,000,000.00 | 是 |
| 38 | 严琳 | 个人 | 24.58 | 30,000,000.00 | 是 |
| 39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定 增优选2号资产管理产品”) |
保险 | 24.53 | 50,000,000.00 | 是 |
| 40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4.51 | 46,300,000.00 | 是 |
| 4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24.51 | 30,000,000.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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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竞价方式组织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 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 格确定为28.59 元/股,相对于公司股票2020 年6 月10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31.66 元/股折价9.70%,相对于2020 年6 月10 日(发行期首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30.6080 元/股折价6.59%;相对于公司股票2020 年6 月12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32.35 元/股折价11.62%,相对于2020 年6 月12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30.7746 元/股折价7.10%。
(三)本次发行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 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 序 号 |
发行对象全称 | 类型 | 配售股数 (股) |
配售金额 (元) |
占发行总 量比例 (%) |
锁定期 (月) |
|---|---|---|---|---|---|---|
| 1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其他 | 1,049,317 | 29,999,973.03 |
3.61% | 6 |
| 2 | 邹瀚枢 | 个人 | 1,084,295 | 30,999,994.05 |
3.73% | 6 |
| 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1,993,704 | 56,999,997.36 |
6.86% | 6 |
| 4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 有限公司 |
其他 | 3,497,726 | 99,999,986.34 |
12.03% | 6 |
| 5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代“弘唯基石华 德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其他 | 1,049,317 | 29,999,973.03 |
3.61% | 6 |
| 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 | 1,748,863 | 49,999,993.17 |
6.02% | 6 |
| 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 | 1,084,295 | 30,999,994.05 |
3.73% | 6 |
| 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代“阳光资管-工 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 优选1 号资产管理产 品”) |
保险 | 2,623,294 | 74,999,975.46 |
9.03% | 6 |
| 9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基金 | 1,049,317 | 29,999,973.03 |
3.61% | 6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 |
证券 | 2,448,408 | 69,999,984.72 |
8.42% | 6 |
| 11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
基金 | 4,861,839 | 138,999,977.01 | 16.73% | 6 |
| 12 | 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046,169 | 58,499,971.71 |
7.04% | 6 |
| 1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 | 1,049,317 | 29,999,973.03 |
3.6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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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产管理) | ||||||
|---|---|---|---|---|---|---|
| 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 |
证券 | 1,797,831 | 51,399,988.29 |
6.19% |
6 |
| 1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 |
证券 | 1,049,317 | 29,999,973.03 |
3.61% |
6 |
| 16 | 俞建超 | 个人 | 633,098 | 18,100,271.82 |
2.18% |
6 |
| 合计 | 29,066,107 | 830,999,999.13 | 100.00% |
6 |
在最终获配的 16 家投资者中,基金获配股数 10,738,018 股、获配金额 306,999,934.62 元,占发行总量 36.94%;证券获配股数 6,344,873 股、获配金额 181,399,919.07 元,占发行总量 21.83%;保险获配股数 2,623,294 股、获配金额 74,999,975.46 元,占发行总量 9.03%;其他机构投资者获配股数 7,642,529 股、 获配金额 218,499,904.11 元,占发行总量 26.29%;个人投资者获配股数 1,717,393 股、获配金额 49,100,265.87 元,占发行总量 5.91%。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中,邹瀚枢、俞建超为自然人投资者,无需进行相关备案;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投资公司,承诺以其自有资金认购,无需进行相 关备案;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 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其合法合规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认购,无需进行 相关备案;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的易方达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南方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南方永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ESG 主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 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均为公募基金产品,均无需进行相关备案;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的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 1 号资产管理产品为保险产品,已 完成了保监会登记备案程序;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弘唯基石华德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方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基金产品或属于其他相关 备案要求的,均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备案程序。
(四)发行对象的获配产品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相关认购对象进行了核查,信息如下:
| 序 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产品 |
|---|---|---|
| 1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
| 2 | 邹瀚枢 | - |
| 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九泰基金-盈升同益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4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 - |
| 5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代“弘唯基石华德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弘唯基石华德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易方达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易方达基金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 合 |
| 鹏华基金鹏诚增发添利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鹏华基金鹏诚增发添鑫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 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号 资产管理产品”) |
阳光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 号资产管理产品 |
| 9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创金合信鼎丰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 |
| 11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 |
|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30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 |
||
| 南方养老目标日期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
| 南方永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 南方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南方创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南方成安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 南方ESG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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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方3 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
| 12 | 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 |
| 1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中信证券山东高铁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
| 中信证券智赢定增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中信证券定增主题16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中信证券山东发展投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养老金-中金丰享股票型 |
| 定向-中金鑫安保险 | ||
| 养老金-中金丰和股票型 | ||
| 养老金-中金丰汇股票型 | ||
| 职业年金-安徽3 号 | ||
| 职业年金-安徽2 号 | ||
| 职业年金-宁夏5 号 | ||
| 职业年金-重庆2 号 | ||
| 职业年金-青海2 号 | ||
| 职业年金-河北9 号 | ||
| 职业年金-重庆6 号 | ||
| 职业年金-福建8 号 | ||
| 职业年金-山西4 号 | ||
| 职业年金-河北8 号 | ||
| 养老金-中金先利对冲股票型 | ||
委外-聿铭债券增强1 号 |
||
| 集合-中金量化多策略5 号 | ||
| 年金-鞍钢集团 | ||
| 年金-一汽集团 | ||
| 年金-中国移动 | ||
| 年金-中铁上海 | ||
| 年金-中铁成都 | ||
| 年金-中国联通 | ||
| 年金-中国电信 | ||
| 年金-北京地铁 | ||
| 年金-晋城煤业 | ||
| 年金-南方电网 | ||
| 养老金-中金金鸿混合型 | ||
| 年金-农行负债 | ||
| 年金-建设银行 | ||
| 年金-工商银行 | ||
| 1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之申万宏源1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16 | 俞建超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各发行对象进行了核查:发行对象及其出资方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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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 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 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石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接受中石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以及前述主体关联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邹瀚枢、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湾区产融投资(广 州)有限公司、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弘唯基 石华德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 - - - 限公司、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资管 工商银行 阳光资产 定增优 选 1 号资产管理产品”)、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自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俞建超共 16 家获配投 资者均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 向其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 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认购邀请文件》中的配售原则,发行人 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 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最终 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且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条件。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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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投资者(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 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 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 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中石科技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中等风险)级。专业投资者 和普通投资者中 C3(稳健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中石科技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 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 序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
|---|---|---|---|
| 1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2 | 邹瀚枢 | 普通投资者C4 (积极型) |
是 |
| 3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4 |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 普通投资者C4 (积极型) |
是 |
| 5 |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代“弘唯基石华德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 类) |
是 |
| 6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8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阳光 资管-工商银行-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 号 资产管理产品”)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 类) |
是 |
| 9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11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12 | 无锡市金投宜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普通投资者C4 (积极型) |
是 |
| 1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类) |
是 |
| 1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 当然机构专业 投资者(A 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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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序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
|---|---|---|---|
| 16 | 俞建超 | 自然人专业投 资者(C 类) |
是 |
经核查,上述 16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六)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邹瀚枢、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等共计 16 家发行对象。上市公司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向上述 16 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 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 17 时止,上述 16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 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行专用账户。
2020 年 6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 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20]31161 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20 年 6 月 17 日,主承销商指定获配投资者缴存款的账户,即主承销商在上海 银行徐汇支行开设的 31685803001870172 账号收到中石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捌亿叁仟零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 壹角叁分)。
2020 年 6 月 18 日,国泰君安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 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0 年 6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0]31162 号《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发行 人此次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29,066,10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290,453.86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709,545.27 元。截止 2020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已收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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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16,709,545.27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29,066,10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87,643,438.27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281,116,507.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 人民币 281,116,507.00 元。
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 14,290,453.86 元,明细如下(本 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
(1)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13,013,773.57 元;
-
(2)审计验资费用 141,509.43 元;
-
(3)律师费用 900,000.00 元;
(4)发行登记费及其他费用 235,170.86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共 16 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 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9,066,107 股,募集资金总额 830,999,999.13 元, 未超过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07 号文 规定的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将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 16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中石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及其最终认购方 (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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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5,615,120 股新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 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取得了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本次发行前已经报备会后事项承诺函,发 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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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在发行 对象的选择方面,中石科技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 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中石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 16 家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中石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及其最终认购方 (最终权益拥有人或受益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 情形。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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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字):
周延明
保荐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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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薛 波 胡敬宝
贺 青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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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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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