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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ZHITA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Nov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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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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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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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8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 年第2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 2017 年 11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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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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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北京管理总部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 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 号B 座)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 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1.01 选举李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刘国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盛锁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徐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2.01 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马卓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
3.01 关于选举李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3.02 关于选举刘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
5、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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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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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 1、2、3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 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表决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 同意该候选人可以投 0 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
| 采用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刘国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杨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盛锁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李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徐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马卓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张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关于选举李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选举刘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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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 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 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 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 -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17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3:00 15:00, 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 339 号;2017 年 12 月 6 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九芝堂 北京管理总部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 号B 座)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 本条第 1 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 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 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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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 339 号
联系人:黄可 -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 8449975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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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 360989 ,投票简称:“ 九芝投票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②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 位。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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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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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 人 |
|||
| 1.01 | 选举李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刘国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杨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盛锁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李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6 | 选举徐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 人 |
|||
| 2.01 | 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马卓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张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 3.01 | 关于选举李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选举刘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4.00 | 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津贴)原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为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投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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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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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投票分非累积投票和累积投票。 (1)非累积投票: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 效委托。
(2)累积投票: 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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