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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ZHITA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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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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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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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2-02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2 年7 月25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应到董事 6 人,参加会议董事 6 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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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 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现金分红具体比例。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可采取股票 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经理层、董 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拟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 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可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电话、邀请中小股东现 场参会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 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由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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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召开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2 年8 月22 日召开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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