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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sheng Electric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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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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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4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1 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 号)同意注册,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12,353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2,558.3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09.27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10 月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资金到位当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959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 即全部存放至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況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2000km 无机绝缘电缆及
年产 600km 油井加热电缆项目
26,836.00 26,836.00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46,836.00

招股说明书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 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 44,967,113.53 元,本次拟置换44,967,113.53 元。截至 2021 年10 月31 日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12000km 无机绝
缘电缆及年产 600km
油井加热电缆项目
268,360,000.00 44,967,113.53

合计 268,360,000.00 44,967,113.5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490,490.37 元 (不含增值税),其中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5,572,476.13 元, 需置换金额为5,572,476.13 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4,967,113.53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 元,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 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1 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572,476.13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1 月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

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 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4,967,113.53 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572,476.13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截至2021 年10 月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久盛电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久盛电气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3、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久盛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40 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