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JISHI MEDIA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an 27, 2015
57320_rns_2015-01-27_9e7faf9d-7d8e-45a6-b074-53bc90353688.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1929 证券简称: 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 2015-004 转债代码: 11300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5 年 2 月 12 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一
-
(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 二 )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 三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15 年 2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
-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 1027 1 号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多 功能会议室
( 四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 五 )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3.01 | 选举张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 (2)人 |
| 4.01 | 选举许正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刘衍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吉视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刊登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
2 、 特别决议议案: 2
-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2,3,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
(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 )进行投 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 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 二 )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 三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四 )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 五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 2
( 六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 <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的通知》, 2015 年 1 月 26 日 -2 月 13 日为新老网投系统并行期。并行期内,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未及 时完成系统升级的,该证券公司应当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原《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方式(以下简称“原方式”)为投资者提 供网络投票服务;投资者仍可通过本所原网投系统,按原方式提交网络投票 指令。投资者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投资者可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规定方 式提交网络投票指令。建议投资者在网络投票前,咨询所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是否已经完成系统升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按照原方 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
四、 会议出席对象
-
一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929 | 吉视传媒 | 2015/2/6 |
( 二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 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 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 、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 11 日,每日上午 9 : 00—11 : 00 ,下午 2 : 00—4 : 00 到公司四楼 415 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
1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 1027—1 号。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电话:( 0431 ) -88789022 传真:( 0431 ) -88789990 联系人: 孙毅 刘晓慧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1 月 27 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3 :投资者按照原方式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2 月 12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选举张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4.01 | 选举许正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刘衍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 同意 ” 、 “ 反对 ” 或 “ 弃权 ”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 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 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 名,则该股东 对于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非独立董事 1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1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应选非独立董事1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应选非独立董事1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3.01 4.00 4.01 4.02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非独立董事1 人 |
| 选举张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 人 | |
| 选举许正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选举刘衍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3.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就有 1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2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2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投票票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选举许正良先生为公 | 200 | 100 | 150 |
| 司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刘衍珩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 |
0 | 100 | 50 |
附件3: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1 月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总提案 :4 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 788929 | 吉视投票 | 4 | A 股 |
2、表决方法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
1.00 |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1 | 选举张群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3.01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4.01 | 选举许正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4.01 |
| 4.02 | 选举刘衍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4.02 |
3、表决意见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2)累积投票议案
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 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2 名,则该股东 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 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 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5 年2 月06 日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的投资者拟对 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 元”,申报股数填 写“1 股”,应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929 | 买入 | 99.00 元 | 1 股 |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 案1《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 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788929 | 买入 | 1.00 元 | 1 股 |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 案1《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 如下: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
| 买入 | 1.00 元 | 2 股 |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 案1《关于聘请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 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929 买入 1.00 元 3 股
5、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元) |
申报股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 关于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 |
4.00 | |||
| 选举许正良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 |
4.01 | 200 | 100 | 50 |
| 选举刘衍珩先生 为公司独立董事 |
4.02 | 100 | 150 |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