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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 HAM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Aug 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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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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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 |
|---|---|
|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按照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 票方式分配利润;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 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实际经营,以可持续发展和 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同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采取其它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情况 下,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利润 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在该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的投资、支出事项,上 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为计算依据。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 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其占用的资金。 (七)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监事 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 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 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前述第(三)款中的特殊情况而 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等事项进行 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在公司指定 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 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 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 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 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 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说明理由并包括详细的论 证内容,并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 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 项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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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