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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 HAM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Apr 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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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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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其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行 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第二章 重大财务决策的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融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银行或其他机构融资所涉金额单次或12 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40%的,由董 事会批准。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批准所涉借款金额单次或12个月内为同一项目累 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且不超过2000万元的权限, 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超过上述标准的银行借款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 资产买卖
董事会有权对单项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40%的固定资 产进行买卖。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照十二个月内各次交易标的额累计计 算。
资产买卖行为须达到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发展战略的目标。
超过上述标准的资产买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资产抵押或质押
以价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40%的公司资产为公司债务(包 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抵押或质押由董事会决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以价 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且不超过2000万元以下的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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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为公司债务(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债务)提供抵押或质押的批准权限。
超过上述标准的资产抵押或质押由股东大会决定。抵押或质押行为应符合《担 保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其它重大事项
第六条 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
对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派出或提名董事、监事事宜,由董事长决定。 第七条 机构调整
董事会有权对公司机构作全面调整。董事会对公司机构的调整应以精干、高效 为原则,符合公司产业定位。
第八条 董事会依本办法处置资产的金额如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则董 事会处置资产金额的上限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其他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用货币单位为 人民币。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括本数;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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