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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 HAM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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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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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南京中钰高科一期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 鄞州钰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达孜县中钰泰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市鄞州钰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双峰县中钰恒山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23% 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金字火腿现就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 资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金字食品 100% 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属于《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资产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构成同一或相关 资产的情形。上述资产交易事项与本次交易事项相互独立,因而在计算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资产购买、出售交 易外,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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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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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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