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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I HAM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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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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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 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金字火腿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终止前次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是各方综合考虑交易程序及上市 公司后续运营管理等因素,协商一致决定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实施时,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任贵龙,系公 司实际控制人,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贵龙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与任贵龙拟签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以下简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和签订的程序均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 法恰当、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傅坚政、刘伟、卢颐丰 2021 年 10 月 11 日